❶ 哪些案件不能风险代理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下案件不得风险代理:
(一)婚姻、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五)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
法律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第十二条 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❷ 同一所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不得担任同一案件双方当事人的代理人的法律规定在哪里
法律上并没有关于该行为的规定,但是原则上不允许。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不得代理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该条规定只是限制同一律师在同案件中同时担任双方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关于同一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分别担任同一案件原、被告双方代理人的行为,民事诉讼法和其他法律、司法解释并无禁止性规定。
但同律所的不同律师分别担任同案原、被告双方代理人的行为仍属于双重代理,原则上不允许,而偏远地区县(市)里只有一律师事务所的在事前征得双方当事人书面同意的除外,这早在《司法部关于同一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不宜担任同一案件原被告代理人的批复》已有答复。
根据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律师事务所对统一受理的业务,应当进行利益冲突审查,不得违反规定受理与本所承办业务及其委托人有利益冲突的业务。
(2)律师禁止代理哪些案件扩展阅读
根据司法部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指派本所律师担任同一诉讼案件的原告、被告代理人,或者同一刑事案件被告人辩护人、被害人代理人的,该行为属于《律师法》第五十条第五项规定的律师事务所“违反规定接受有利益冲突的案件的”违法行为。对于该行为,可由司法行政机关视其情节予以警告,停业整顿,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的处罚。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律师法》第五十条第五项规定的律师事务所“违反规定接受有利益冲突的案件的”违法行为:(一)指派本所律师担任同一诉讼案件的原告、被告代理人,或者同一刑事案件被告人辩护人、被害人代理人的”;且该处罚办法中对于律师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或者代理与本人及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的也应处罚。”
❸ 风险代理的禁止代理的案件有哪些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遇到一些法律的困难,比如说借钱未还人找不到了,去法院起诉等等。但是因为我们自身的时间有限或者自身的 法律知识 有限,自己无法写诉状或者应诉、起诉,我们需要雇用 律师 。为了提高胜诉的可能性,我们会与律师签订风险 代理 的合同,风险代理的禁止的项目有哪些,今天跟学习一下。 一、风险代理的含义 风险代理,通俗的理解就是打赢官司支付律师代理费。 风险代理是指委托代理人与当事人之间的一种特殊委托诉讼代理,委托人先不预支付代理费,案件执行后委托人按照执行到位债权的一定比例付给代理人作为报酬。如果败诉或者执行不能,代理人将得不到任何回报;如果债权一旦执行到位,被代理人将按照约定的高额比例支付给代理人,对双方来讲都存在一定风险,所以称之为风险代理。 风险代理分为部分风险代理和全风险代理 部分风险代理:前期支付一定基本律师费用后,再根据结果按比例支付律师费,此比例低于上述全风险代理。 全部风险代理: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与律师协商确定,一般根据案件结果按比例收费,一般不超过合同标的额的30%。 二、风险代理的禁止代理的案件有哪些 风险代理,是指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 委托合同 时约定,在代理案件时先不收取律师费,或仅收取部分办案费,待案件胜诉或达到一定条件后再按胜诉金额的一定比例向律师事务所支付律师费。 但是,对于一些涉及的案件和特殊案件,明文规定律师不得以风险代理形式签订 代理合同 和收取律师费。风险代理的禁止代理的案件: (一)婚姻、 继承 案件。 (二)请求给予 社会保险 待遇或者待遇的。 (三)请求给付 赡养费 、 抚养费 、 扶养 费、 抚恤金 、救济金、 工伤 赔偿的。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五)刑事。 (六)行政。 (七) 国家赔偿 案件。 (八)群体性。 我们签订风险代理的合同,是本着更好的激励律师为我们的权益更好的服务,让我们从中赢得最大的回报。但是对一些案件,我们不能适用,比如说 离婚 了、 遗嘱 、 赡养 等等问题,不然会影响案件的公允性。风险代理的禁止代理的案件有哪些,具体咨询专业的律师。
❹ 律师不能代理的情况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代理是经常听见的事情,这也涉及很多的法律问题,其中之一便是代理条件问题,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不仅对捍卫自身权利有重要作用,同时也对规避法律风险具有重大意义。因此接下来由将带来不能代理法律行为的情形的知识。请大家阅读并了解为大家带来的文章。❺ 律师不能风险代理的案件
不能风险代理的案件如下:
1、婚姻、继承案件;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如闹、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4、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律师代理民事案件的流程如下:
1、接受委托。委托人委托律师代理参加诉讼业务,应如实、全面的陈述与案件有关的一切事实,不得隐瞒自己的过错或对自己不利的因素;
2、办理委托手续,律师同意接受委托后,委托人应与律师办理委托手续,包括订立委托代理合同、填写授权委托书;
3、委托人应向律师提交下列材料,身份证明与本案有关的文书、票据、信函、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明文件其他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
4、律师接受委托后的主要工作。为委托人提供法律咨询为委托人起草有关法律文书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协同渣裂罩或代理当事人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参加法庭审理、调解等诉讼活动。
综上所述,风险代理,通俗的理解就是打赢官司支付 律师 代理费。 风险代理是指委托代理人与当事人之间的一种特殊委托诉讼代理,委托人先支付较少的代理费或不支付代理费,案件胜诉后委托人按照法律文书确认的债权的一定比例付给代理人作为报酬。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律师服务收费合同或者在委托代理合同中载明收费条款。
收费合同或收费条源凯款应当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数额、付款和结算方式、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
第十七条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后,不得单方变更收费项目或者提高收费数额。确需变更的,律师事务所必须事先征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