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进口化妆品需要什么手续
1.进口化妆品在办理报关手续时应声明取得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免于提交批件凭证;
2.对于国家没有实施卫生许可或者备案的化妆品,取消提供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资料的监管要求,要求提供产品安全性承诺;
3.国家实施备案的化妆品,应当凭备案凭证办理报检手续;
4.销售包装化妆品成品还应当提交中文标签样张和外文标签及翻译件;
5.非销售包装的化妆品成品还应当提供包括产品的名称、数/重量、规格、产地、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生产日期和凳樱保质期)、加施包装的目的地名称、加施包装的工厂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第一步
进口化妆品收货人备案
(一)备案范围:
经营化妆品种类主要包括:肤用化妆品、发用化妆品、美容化妆品、香水类化妆品、口腔类化妆品、特殊用途化妆品及其他化妆品。
(二)办理流程:
登录“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选择“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出口商备案”选项申请备案。
(三)申请材料:
收货人应当于化妆品进口前向工商注册地海关申请备案,并提供以下材料:
1.《收货人备案申请表》;
2.与化妆品安全相关的组织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
3.拟经营的化妆品种类、存放地点;
4.2年内曾从事化妆品进口、加工和销售的,应当提供相关说明(化妆品品种、数量)。
第二步 申报
进口化妆品收货人在办理申报前应提前进行进口化妆品收货人备案,进口化妆品除了按照海关总署相关规定申报外,首次进口化妆品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国家实施卫生许可的进口化妆品,应当取得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
2.国家实施备案的化妆品,应当获得相关备案凭证。
上述两个资料在申报时可免于提交原件,海关可以对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及备案凭证电子数据进行系统自动比对验核。
3.国家没有实施卫生许可或者备案的化妆品,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资料。
(2)生产国家或者地区允许生产、 销售的证明文件,或者原产地证明。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99号《关于调整部分进出境货物监管要求的公告》
十、进口化妆品在办理报关手续时应声明取得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免于提交批件凭证。
对于国家没有实施卫生许可或者备案的化妆品,取消提供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资料的监管要求,要求提供产品安全性承诺。
4.销售包装化妆品成品除前三项外,还应当提交中文标签样张和外文标签及翻译件。
5.非销售包装的化妆品成品,还应当提供包括产品的名称、数/重量、规格、产地、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加施包装的目的地名称、加施包装的工厂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6.中文标签的要求
企业制作进口化妆品中文标签时,中文标签应符合GB 5296.3《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及《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等标准法规的规定。
化妆品中文标签应涵盖化妆桐粗橘品的名称、成分表、净含量、日期标示、批准文号、原产国(地区)、代理商或经销商信息等基本信息。
化妆品的成分须在《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中。如有批件或备案凭证,其品名、成分及使用方法等,还须与许可批件或备案凭证中的内容一致。
第三步 检验检疫
(一)经检验检疫合格:
由海关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方可销售、使用。
(二)经检验检疫不合格:
由局团海关出具不合格证明。涉及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不合格的,海关责令当事人销毁,或者出具退货处理通知单,由进口商办理退运手续。其它项目不合格的,可以在海关监督下进行技术处理,经重新检验检疫合格后,方可销售、使用。
法律依据
《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第八条进口化妆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海关总署相关规定报检,同时提供收货人备案号。
其中首次进口的化妆品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国家实施卫生许可的化妆品,应当取得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海关对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电子数据进行系统自动比对验核;
(二)国家实施备案的化妆品,应当凭备案凭证办理报检手续;
(三)国家没有实施卫生许可或者备案的化妆品,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资料;
2.在生产国家(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或者原产地证明;
(四)销售包装化妆品成品除前三项外,还应当提交中文标签样张和外文标签及翻译件;
(五)非销售包装的化妆品成品还应当提供包括产品的名称、数/重量、规格、产地、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加施包装的目的地名称、加施包装的工厂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❷ 代理进口护肤品要注意什么
进口化妆品商检报关的进口商需要具颤贺有相关进口资质:进出口经营权、化妆品备案许可;进口化妆品商检报关要提前进行海关备案:进口化妆品境外生产企业备案、进口化妆品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备案、进口银老化妆品境内进口商备案;进口化妆品按照规定在国内市场上架销售时需要加贴中文标签。所以进口化妆品需要做中文标签备案(一次办理,锋洞升全国通用),相关部门对中文标签的格式、内容有相关规定、模式;在我买的那么多进口护肤品中,瑞士青春女神水润紧致面膜这个牌子真的是最爱,好多人喜欢,所以觉得可以代理这个。
❸ 化妆品进口需要哪些资质
根据最新申报受理规定规定:
1、申请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表;
(二)产品中文名称命名依据;
(三)产品配方;
(四)生产工艺简述和简图;
(五)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
(六)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拟专为中国市场设计包装的,需同时提交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
(七)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许可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
(八)产品中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资料;
(九)申请育发、健美、美乳类产品的,应提交功效成份及其使用依据的科学文献资料;
(十)已经备案的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授权书复印件及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十一)化妆品使用原料及原料来源符合疯牛病疫区高风险物质禁限用要求的承诺书;
(十二)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生产和销售的证明文件;
(十三)可能有助于行政许可的其他资料。
另附许可检验机构封样并未启封的市售样品1件。
2、申请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表;
(二)产品中文名称命名依据;
(三)产品配方;
(四)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
(五)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拟专为中国市场设计包装的,需同时提交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
(六)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许可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
(七)产品中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料;
(八)已经备案的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授权书复印件及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九)化妆品使用原料及原料来源符合疯牛病疫区高风险物质禁限用要求的承诺书;
(十)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生产和销售的证明文件;
(十一)可能有助于备案的其他资料。
另附许可检验机构封样并未启封的市售样品1件。
3、申请化妆品新原料行政许可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化妆品新原料行政许可申请表;
(二)研制报告
(1)原料研发的背景、过程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2)原料的来源、理化特性、化学结构、分子式、分子量
❹ 我国进口护肤品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首先,文件方面。国外需要提供正本:原产地证,卫生证,检测报告。扫描件:箱单发票,提单,产品的原标签及翻译件。国内需要提供:正本药监局批文。
第二,企业资质。现在进口化妆品需要代理企业以及实际收货人必须要有化妆品收货人备案,所以如果需要在报关单上体现出收货人,收货人必须办理化妆品收货人备案。国外的发货企业也必须有化妆品备案。我司可代为办理,需要大概5个工作日左右的时间。
第三,申报流程,护肤品的申报过程与食品基本相同。主要流程大概就是:报检,报关、交税、查验、放行、再次查验、抽样、下达检验检疫证明、放行。需要注意的是,部分护肤品,比如:眼霜,是可能会有消费税产生的,在进口之前我司会给产品归类,提前告知客户。
第四,注意事项。化妆品是必须在药监局办理备案的,在备案过程中就针对产品的成分,标签进行了审核。只要有药监局的备案,化验合格的几率是很大的,但是要注意标签部分,海关对中文标签审核很严格,包含字体高度等都有要求,所以在印刷之前最好发给我司审核一下。
最后还要重点提醒,所有进口化妆品首次进口都会抽样化验,必须要等到出示“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才可销售和使用,如果产品化验不合格,可以提出复验,如果复验的结果还是不合格则需要将全部商品退运或者销毁。海关在销毁或者退运出境的时候会清点货物数量,如果发现少货,则要对进口企业进行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