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法定代表人与代理人有什么区别
法人代表和代表人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它们之间是有区别的。
第一,两者的概念不同:法人代表一般是指根据法人的内部规定担任某一职务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对外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人,它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概念。而法定代表人是一个确定的法律概念,它的概念前面已经提到了。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由其正职负责人担任,没有正职的,由主持工作的副职负责人担任,设有董事会的法人,以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没有董事长的法人,经董事会授权的负责人可作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两者产生的方式不同:法人代表依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而产生,没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就不能产生法人代表,而法定代表人则依法由上级任命或由企业权力机构依法定程序选举产生。
第三,两者组成的人数不同:作为民事权利主体的法人,其法人代表可以有多个,而法人只有一个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独立行使法人职权。
第四,两者的权限不同:法人代表对外行使权力都要受到法定代表人授权的限制,他只能在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职责范围内代表法人对外进行活动,他的行为不是法人本身的行动,而是对法人发生直接的法律效力;而法定代表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直接代表法人对外行使职权。
第五,两者变更的法律程序不同:法人代表的变更没有一定的程序,他不需要登记;而法定代表人是法人应登记的事项之一,这是法律规定的必经程序,如有变更,应及时办理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手续。
法定代表人与代理人的区别:法定代表人是法人机关的本身,代表人与法人的关系属于法人的内部关系;代表人的人格在行为时已被法人所吸收,代表人的行为直接视为法人的行为,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表的法人承受。而在代理关系中,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分别为人格独立的主体,代理人不是法人机关本身,而是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以其代理权代理法人为民事行为的人。代理行为不是本人行为,只是行为后果由其本人承受而已。
❷ 代理和代表有什么区别
代理 和代表有什么区别 代理和代表的最本质的区别,即代理是两个主体之间的行为,而代表人与被代表人之间只有一层法律人格。 区分这两者,在司法实践中意义主要在于:行为法律后果若要法人承担,两者在司法实践中所要求的 举证责任 是不同的。 (1)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进行的行为一般都被认为是公司的行为,即使存在法定代表人越权,公司也需要证明第三人系恶意才能免于承担责任。 (2)除法定代表人的其他员工,若以公司名义进行法律行为,法律后果是否能归属于公司,首先需要审查是否有“授权”及“授权范围”。若不存在授权或超越了授权范围,则需要审查是否构成表见代理,即第三人需要证明其善意且无过失才能要求公司承担责任。 在民法上,职务代表行为指的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履行其职务所实施的行为, 即法定代表人在法人章程及法人内部决策机构授权范围内所为的一切经营活动和非经营性活动。 严格说来,在商事交易中只有法定代表人才能“代表”公司,除法定代表人以外的员工以公司的名义对外进行商事活动时只能是“代理”。 我国现有学说主要是从代表和代理的区别角度解释代表理论,并以此强调代表的特殊性。代表制度的核心在于法定代表人和法人的同一性,也就是说公司与其法定代表人是一体的。 也是规范人们行为标准最权威的文件,其代理和代表经常被弄混,但是,我们也应该有一定的了解,毕竟在日程生活中,我们不经意就成为了代理人,自身不必承担法律责任,要懂得保护自己的利益。
❸ 代表和代理的区别
代表和代理的区别具体如下:
1、代表人与被代表的主体之间是同一个民事主体;代理人与被代理人是两个民事主体间的关系,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
2、代表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就是被代表的主体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因此不存在效力归属问题;代理人从事的法律行为不是被代理人的法律行为,只是其效力归属于被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的区别如下:
1、法定代表一般是指根据法人的内部规定担任某一职务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对外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人,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概念;
2、法定代表是依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而产生,没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就不能产生法人代表,而法定代表人则依法由上级任命或由企业权力机构依法定程序选举产生;
3、作为民事权利主体的法人,其法定法人代表对外行使权力都要受到法定代表人授权的限制;
4、法定代表对外行使权力都要受到法定代表人授权的限制,只能在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职责范围内代表法人对外进行活动,他的行为不是法人本身的行动,而是对法人发生直接的法律效力;
5、法定代表的变更没有一定的程序,不需要登记,而法定代表人是法人应登记的事项之一,这是法律规定的必经程序,如有变更,应及时办理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一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第六十二条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❹ 为什么会有代理省长,市长。他们与正式的职权有啥区别
因为根据法律规定,省长,市长必须由人大会议选举产生,所以当上级党组织派某人担任省长,市长而又未能经过及时召开人大会议时,就会出现代理省长,市长。这是中国特色。
其实,只要上面确定了,代理不代理也就是称谓问题。他们与正式的职权没有区别。
❺ 代理市长和市长有什么区别
一、性质不同
1、代市长
代理市长,简称代市长,意指暂时代理市长行使市长基本权利。
2、市长
市长是一个城市行政机关的首脑,职责是主持市人民政府的工作。
二、任命不同
1、代市长
尚未经人大正式选举任命的领导。
2、市长
已经人大正式选举任命的领导。
三、特点不同
1、代市长
代理市长是由市人大常委会决定的,不是任命的。如果代理人选不是副市长职务,需要先任命为副市长,再决定其代理市长职务。
2、市长
地级市政府市长受中共省委、省政府、省人大常委会的正职领导获准就职和罢免、还受所在城市市委书记领导、市人大常委会选举罢免监督、市人民政协建言。
词语信息:
市长 (拼音:shì zhǎng,出自拉丁文māior,“较大的”的意思)
官名。掌管理市场。战国时已置,称市吏。汉有长安、洛阳、邯郸、临淄、成都、宛六大城设市长。《唐六典》卷三十注:“汉代诸郡国皆有市长,晋、宋以来皆因,隋始有市令。”
但汉于六大城以外的地方,仅置掾、史。晋、宋当亦相同。《史记·太史公自序》:“无泽为汉市长。”(注:无泽,即司马无泽,司马迁的曾祖父。
❻ 在行政职务任命中,代理和兼任有什么区别
代理,就是还没有正式任命,只是代行职务.
兼任,就是有了一个正式的职务,另外兼任了一个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