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民事案件诉讼代理人条件
法律分析:民事案件诉讼代理人条件: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3、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除律师、当事人的近亲属、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当事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之外,当事人还可以委托其他公民为诉讼代理人。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可能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人以及人民法院认为不宜作诉讼代理人的人,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2. 法院开庭什么人可以做代理人
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可以作为代理人。
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职业证书,接受委托或指定,可以以律师的身份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职业人员。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代理民事、经济、行政案件应当具备的条件是当事人一方位于本辖区内。
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但我国的不同法律对近亲属范围的规定不尽一致。
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即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推荐的人和有关团体推荐的人。也就是说,当事人所在的社区、单位除可以推荐本社区、本单位的人担任诉讼代理人外,还可以推荐本社区、本单位以外的公民担任诉讼代理人。
综上所述,法律规定的可以做代理人的只有四种人,简单说来就是有资格代理的法律专业人士或者当事人自己所熟知的亲朋好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七条:
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