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入职一年的专利代理助理,现在究竟要不要跳槽或转行
就个人而言,如果一名已经工作一年的专利代理助理不拒绝这份工作,最好不要换工作或转移行为。许多中国人可能不熟悉专利代理人。坦率地说,专利代理人就是专利代理人。他们需要清楚地了解客户的技术,并准确地表达这些技术,以便为客户提供专利服务。对于一个刚入职的新人来说,一定要从助理工作做起,在行业中挣扎,了解一些基本内容,然后写专利,独立代理。
因此,他们也非常有助于提高自己的能力和创新能力。专利代理人助理协助专利代理人或未取得专利代理人资格的人员。专利代理人基本上从事法律工作。因此,除了科学和工程背景的坚实基础之外,我们还需要学习更多的法律和外语。法律有条件的,领取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和律师证书。除了英语,德语和/或日语更好。如果你是一名专利代理人助理,你对外语和中文表达能力有很高的要求。你的主要工作是科技翻译,但起步更。如果是国内专利代理助理,与发明人的沟通能力要求相对较高。主要工作是撰写法律文件。如果招聘单位接受没有经验的应聘者,它可以边工作边学习,这样会更累。就治疗而言,一开始是计件工作。如果你在北上做涉外生意,或者为国内主要客户做生意,你可以写得更快,或者如果你在市场上有客户,你就会有很多银子。大多数人性格内向。在一天结束的时候,与客户沟通并与评论者争论是很烦人的。未来的发展仍然取决于我们是否有自己的客户,客户的业务是否稳定,外语是否更好。
❷ 专利代理条例(2018修订)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专利代理行为,保障委托人、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的合法权益,维护专利代理活动的正常秩序,促进专利代理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专利代理,是指专利代理机构接受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办理专利申请、宣告专利权无效等专利事务的行为。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自行在国内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也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专利代理机构应当按照委托人的委托办理专利事务。第四条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执业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恪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第五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专利代理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代理管理工作。第六条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可以依法成立和参加专利代理行业组织。
专利代理行业组织应当制定专利代理行业自律规范。专利代理行业自律规范不得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法对专利代理行业组织进行监督、指导。第二章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第七条专利代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应当为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第八条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专利代理机构从事专利代理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名称;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或者公司章程;
(三)有独立的经营场所;
(四)合伙人、股东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第九条从事专利代理业务,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材料,取得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颁发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决定。
专利代理机构合伙人、股东或者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办理变更手续。第十条具有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专科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可以参加全国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考试合格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颁发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办法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制定。第十一条专利代理师执业应当取得专利代理师资格证,在专利代理机构实习满1年,并在一家专利代理机构从业。第十二条专利代理师首次执业,应当自执业之日起30日内向专利代理机构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为专利代理师通过互联网备案提供方便。第三章专利代理执业第十三条专利代理机构可以接受委托,代理专利申请、宣告专利权无效、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以及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等专利事务,也可以应当事人要求提供专利事务方面的咨询。第十四条专利代理机构接受委托,应当与委托人订立书面委托合同。专利代理机构接受委托后,不得就同一专利申请或者专利权的事务接受有利益冲突的其他当事人的委托。
专利代理机构应当指派在本机构执业的专利代理师承办专利代理业务,指派的专利代理师本人及其近亲属不得与其承办的专利代理业务有利益冲突。第十五条专利代理机构解散或者被撤销、吊销执业许可证的,应当妥善处理各种尚未办结的专利代理业务。第十六条专利代理师应当根据专利代理机构的指派承办专利代理业务,不得自行接受委托。
专利代理师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专利代理机构从事专利代理业务。
专利代理师对其签名办理的专利代理业务负责。第十七条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对其在执业过程中了解的发明创造的内容,除专利申请已经公布或者公告的以外,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第十八条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不得以自己的名义申请专利或者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第十九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工作人员离职后,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不得从事专利代理工作。
曾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任职的专利代理师,不得对其审查、审理或者处理过的专利申请或专利案件进行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