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保险代理人是什么意思怎么理解
【摘要】保险是一种隐性商品,很多消费者对保险知识不了解,保险代理人是具有专业知识,在客观、公正立场上为保险公司与客户之间达成协议的人。在商品经济的时代商品是用来交换的,而保险代理人并不是保险商品的交易双方当事人,他们只不过是一个媒介而矣!促成业务他们可以获得法律准予获得的佣金并且在以后尽心尽职做好后续服务。但是,由于保险是一种隐性商品(合同)并且它又有许多独特的性质。比如免体检保额的规定,非健康体投保规则等一般消费者或是有意向购买者所不懂得、不了解的知识。那么,我们要如何用所学的专业知识,在客观、公证的立场上做好保险公司与客户之间达成协议的媒呢?R先生现年42岁、无社保、无病史、年收入10万、偶有出差、小孩3岁、系一家庭经济支柱,现在要求用年交一万元为自己投保会面、高额的保障,并且保险不仅要保自己还要包涵应尽的家庭责任。如果代理人是个稍有专业知识和负责的,那么本计划中寿险保额不会低于至少50W,其保险的内容应有:寿险(终身或是定期寿险组合)、重疾险、意外险、意外医疗险、住院医疗险等。那么,现在就有一个问题存在了:对于42岁的人投保来说50W一定是超出了免体检保额度无疑了。如果客户被体检后,确认身体有些问题,保险公司肯定是会做些诸如最高保额限制、拒保、除外、加费的。如果客户对于保险公司核保部门所做出的诸如最高保额限制、拒保、除外、加费的决定,不理解也不接受的话,那么必然的后果有三:客户没有得到保险保障;保险公司没有收到保费;你所有的努力因为没有促成业务不能获取分文佣金。那么,我们可否换个思路所有的问题都会解决了?回答是可行的。具体的做法是把你所做的保险计划拆分,先在免体检保额内做好他自身体的保障,让这份保单承保以后再投保有关家庭责任方面的或是补充自身保障不足的部份。就是以后部份因为体检不过关,保险公司不承保,或是客户不能接受。客户也是会从内心感激你的,并且至少他有了基本的保障,比没有保险时的“裸奔”强多了。当然,有关这些问题你要在同客户交流的时候同他沟通好,以免他产生一些不愉快不说还以为你是在故意给他制造问题。做保险就是三羸:客户用有限的钱获得高额全面的保障,保险公司承保了非问题件,你赚取了应有的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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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代理人是什么意思怎样的概念
代理人也叫经纪人或“授权代表”。指自然人根据代理契约或授权书或口头约定,向被代理者收取一定佣金(或者免费),全权或在一定的授权范围内,代表被代理人或者授权单位,在代理期限内行使被代理者的权力,完成相关的使命或者任务。
依据我国现行《保险代理人、经纪人、公证人管理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代理人需具备下列资格:
一、有被代理人或授权单位的书面授权,或者契约约定代理的范围、期限等;
二、需具备一定的资格和相关的技能;
三、代理人依其代理对象之多寡可分为专属代理人与普通代理人。如:保险、股票、税务、诉讼之类的代理人,属专属代理人。
代理人应积极行使代理权,尽勤勉和谨慎的义务。代理人只有积极行使代理权,尽勤勉和谨慎的义务,才能实现和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首先,代理人应认真工作,尽相当的注意义务。在法定代理、指定代理和委托代理的无偿代理中,代理人实施代理行为,必须尽与处理自己事务相同的注意义务;在有偿代理中,代理人应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其次,在委托代理中,代理人应根据被代理人的指示进行代理活动。由于代理的后果由被代理人承受,被代理人可根据客观情况随时给代理人指示,代理人具有遵守被代理人指示的义务。代理人不遵守被代理人的指示,构成代理人过错;由此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失的,代理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再次,代理人应尽报告义务与保密的义务。若代理人未尽到职责,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依《民法通则》第66条的规定,代理人应承担民事责任。
代理人应从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出发,争取被代理人最为有利的情况下完成代理行为。判断代理人行使代理权是否维护了被代理人利益的标准,因代理的种类不同而不同。对于委托代理,其标准为是否符合被代理人的主管利益;对于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其标准为是否符合被代理人的客观利益。
代理人不可以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实施法律行为。
⑶ 保险公司代理人是什么意思
“根据《保险法》第117条规定: 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佣金,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机构或者个人。 保险代理机构包括专门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的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和兼营保险代理业务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
拓展资料
保险代理人,是指根据保险人的委托授权,代理其经营保险业务,并收取代理费用的人。保险代理人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以保险人的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包括招揽业务的宣传推销活动,接受投保,出立暂保单或保险单,代收保险费,代理查勘理赔等。代理费用通常根据业务量比例支付。根据业务范围不同,保险代理人可分为总代理人、地方代理人与兼业代理人等。代理的方式有只为一家保险公司代理业务的专用代理,独立经营可同时为多家保险公司代理业务的独立代理等。
兼业代理人
兼业保险代理人是指受保险人委托,在从事自身业务的同时,指定专用设备专人为保险人代办保险业务的单位,主要有行业兼业代理、企业兼业代理和金融机构兼业代理、群众团体兼业代理等形式。
个人代理人
个人代理人是指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办保险业务并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的个人。个人保险代理人又分为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和保险营销员。
独立代理人
独立个人代理人制度是营销制度的一个很好的补充,也是近年来新出的一个,相对传统营销制度,它的优点是层级非常少,可以直接对接保险公司,避免了过去体制上存在的一些问题;另外,独立个人代理人也能给优秀的个人代理人提供一个更有利于个人事业发展的模式。
⑷ 什么是保险代理人保险代理人与保险公司是什么关系
一、1、保险代理人是指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并依法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的单位或者个人。2、保险经纪人,我国《保险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保险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单位。3、保险公估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设立,受保险公司、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委托办理保险标的的查勘、鉴定、估损以及赔款的理算,并向委托人收取酬金的公司。二、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人之间的联系与区别是:保险经纪人、保险代理人和保险公估人虽然都是保险中介人(他们联系),但三者之间有着根本的区别:1、代表的利益不同。保险经纪人接受客户委托,代表的是客户的利益;保险代理人为保险公司代理业务,代表的是保险公司的利益;保险公估人不代表任何一方的利益。
2、提供的服务不同。保险经纪人为客户提供风险管理、保险安排、协助索赔与追偿等全过程服务;保险代理人一般只代理保险公司销售保险产品、代为收取保险费;保险公估人受保险公司、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委托办理保险标的的查勘、鉴定、估损以及赔款的理算,并向委托人收取酬金的公司。
3、服务的对象不同。保险经纪人的主要客户主要是收入相对稳定的中高端消费人群及大中型企业和项目,保险代理人的客户主要是个人;保险公估人客户可以是保险公司、投保人或被保险人。
4、法律上承担的责任不同。客户与保险经纪人是委托与受托关系,如果因为保险经纪人的过错造成客户的损失,保险经纪人对客户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代理人与保险公司是代理被代理关系,被代理保险公司仅对保险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后果负责。保险公估人因自身过错给保险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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