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经销与代理各自的优缺点
买断和代理的两种经销方式,买断制,也叫经销制,是指生产者在分销产品的同时将产品的所有权转移给批发商或零售商的经销方式;代理制,也叫代销制,是指生产者在分销产品的同时不将产品的所有权转移给第一个买者(或渠道成员),而是当这一成员就产品转卖给下一个买者,产品所有权同时完成从生产者至第一个代理商、第一个代理商至第二个经销商的转移的经销方式。
一、买断制的优缺点
从生产者的角度看,买断制意味着产品的风险转移给了批发商或零售商,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生产者当然更喜欢采用买断制。
买断的优点:1.实施买断,易于企业对市场监控,企业选择的批发商或零售商,大多是规模较大,规范运作的经营单位或个人,其内部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如合同制定、收货回执等,使货物的流向、流量清晰明了。企业对各区域批发商或零售商均实行统一供货价。2.实施买断,可以有效的压缩应收账款,降低资金回流风险,企业与区域批发商或零售商的业务往来一般都是采用现款现货的方式,可以在最大程度上降低应收账款。3.实施买断,可以最大的减少不良资产的流失,企业与区域批发商或零售商每笔业务的发生,均有原始合同或协议为依据,即使企业与买断商发生债务纠纷,或买断商破产,都为公司明确了不良资产、债务追索主体,从而在最大限度上减少公司的资产流失。4.实施买断,可以减少销售费用。企业利用买断商在当地的营销网络资源及人力资源优势,可以减少企业对市场开发的投入、降低销售网络建设的成本。5.实施买断,在某种程度上讲也可以更好地开发市场。鉴于目前状况,中国要入关、企业要发展。所以不能把销售的希望完全寄托于销售队伍的完善上,而是要迅速的销出产品,企业利用总经销商较强的销售网络、销售队伍及销售经验,使产品的销售在短期启动并达到可观的规模,抢占市场空白点,提高市场销售份额。 6.实施买断,可以更好的完善自身销售队伍的建设,可以使企业有较为宽裕的时间和资金进行自身高质量销售队伍及销售模式的建设,从而逐步以自身的销售队伍替代批发商或零售商,对现有市场进行渗透和管控。
买断的缺点:1.最大的缺点是可能影响市场上占有率的提高;2.长期采用买断制会在企业销售工作中产生致命的惰性;3.批发商或零售商的市场毕竟不是企业自身的市场;4.如批发商或零售商在达到一定销售规模后,极易对企业在反利等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
二、代理制的优缺点
从法律上来讲,代理商与委托人之间的关系属于委托代理的关系。代理商在代理权限内替委托人销售商品,其所有权不属于代理商,因此销售收入归委托人所有。而代理商只领取佣金。买断商与厂家之间的关系是一种买卖关系,买断商的收入不是佣金,而是商品销售价格减去购入价格后的销售收入。因此,销售代理与买断从理论上来讲有如下三点区别:①买断双方是买卖关系,而代销双方是一种代理关系;②买断商以自己的名义从事销售,而销售代理商通常以委托人的名义从事销售,签订销售合同;③买断商的收入是买卖差价收入,而代理商的收入是佣金收入。代理制的优缺点是:
1.销售代理商是独立的法人组织,并与委托方有长期稳定的关系。销售代理商的独立性是指销售代理商不等同于厂家的直营销售机构,也不是厂家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他有独立的利益,独立核算。代理商与委托方的关系是长期稳定的,一般在一年以上,有的长达数十年,这是代理制优于我国目前通行的买断制(即商业企业单纯的买进卖出)的地方之一。
2.代理商只拥有销售代理权,而不拥有对代理商品的所有权。这是销售代理制与买断制的主要区别。在买断制下,商业企业从生产企业购入商品后再销售,因而拥有商品所有权,并承受全部买卖风险。而销售代理制下,代理商只代理委托方进行销售产品,并不拥有产品所有权。 因此,中间商更愿意厂商采取代理的方式。
3.销售代理商按委托方的意志,在代理权限内行事。委托方的意志一般体现在其赋予代理商的代理权限上。代理权限中规定了代理产品的种类、数量,代理区域的大小,是否有独家销售代理权,产品售价的高低及浮动幅度等;委托方的意志同时体现在代理合同中规定的代理商的义务上,如:独家销售代理时,代理商要达到最低代理额,再如:代理商负有广告、售后服务、仓贮、商情报告、保护委托方的智力财产等义务。代理商只有在代理权限内按委托方的意志行事,完成其负有的义务,代理行为才是有效代理,否则是无效代理。
4.销售代理商行为的法律效果应由委托方承担。由于代理商行为体现的是委托方的意志,销售代理产生的权益与义务都通过代理合同转移给委托方。代理商不能占有代理行为产生的权益,从而不能占有销售后的货款;同时也不承担代理行为产生的义务,从而客户若不能及时收到货品或发生货损与产品质量问题,客户只能要求委托厂商赔偿损失。
5.销售代理商的收入是佣金而不是购销差价。这是由销售代理商本身不占有商品所有权的特点决定的。代理商只是一种中间商,其主要功能是提供销售机会,因而只能等商品售出,贷款汇回委托方后,才能从委托方厂商那儿取得佣金收入,且佣金收入随代理额的浮动而浮动。
就独家销售代理而言,其除了有上述一般代理的优缺点外,还有如下独自的优缺点:(l)独家销售代理商拥有某一区域内的独家销售代理权;(2)独家销售代理商不得同时代理与委托方厂家产品相竞争的产品;(3)独家代理商应当在一定时期内达到最低销售代理额,否则视为严重违约,委托方有权取消独家代理权。
总之,从生产者的角度看,1.代理制可以吸引更多的渠道成员加入,拓展市场的速度较快,从而提高销售额,但不利于降低资金风险;2、代理商反映的市场信息不一定正确;3.代理商不易贯彻厂商的政策;4.厂商自己投入的人力、财力、物力也不小,风险缺没有有效降低;5.代理商的当地关系够,进入市场初期阶段困难度小,而且可运用关系,避免出现逾期催收款;6.大多数代理商日后的成长空间有限。
Ⅱ 授权经销跟代理商有区别么
有。
1、关系不同:代理的双方是一种代理关系,而经销双方则是一种买卖关系。
2、特点不同:代理是以委托人即厂商的名义销售,签订销售合同,而经销商则以个人名义从事销售。
3、收入不同:代理商的收入是佣金收入,而经销商的收入则是商品买卖的差价收入,
4、法律关系不同:代理行为即委托人行为,代理商与第三人之间在授权范围内发生的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归于委托人(供货商),而经销商与用户之间发生的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须由用户自行承担。
经销商授权书注意事项
委托的期限一定要写明起与止的时间,不写起止的时间,就容易引起争议,特别授权委托书如果是公民之间的,应当办理公证,以确保委托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
经销商授权的目的就是把母品牌的品牌价值借给被授权商,是企业最重要的资产,品牌一定要是国家级品牌,都必须选择细分市场,这时候在许多实施品牌授权的企业中,授权品牌没有区隔,讲究成活率而不是授权率。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经销商、网络-代理商
Ⅲ 经销商与代理商的主要区别
1、经营机构不同:经销商有独立的经营机构,代理商不一定是独立机构;
2、商品所有权不同:经销商拥有商品的所有权(买断制造商的产品/服务),代理商不拥有商品的所有权(代理制造商的产品/服务);
经销商,就是在某一区域和领域只拥有销售或服务的单位或个人。经销商具有独立的经营机构,拥有商品的所有权(买断制造商的产品/服务),获得经营利润,多品种经营 ,经营活动过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货商限制 ,与供货商责权对等。
Ⅳ 代理商和经销商如何区分
随着网络时代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商品都以网络销售的形式卖出去了。于是这些年来,就出现了很多代理商和经销商。小编相信,其实有很多人还分不清到底什么是经销商?什么是代理商?那么,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代理商和经销商的区别
1、定义不同:代理商又称商务代理,是在其行业管理范围内接受他人委托,为他人促成或缔结交易的一般代理人。代理商是代企业打理生意,是厂家给予商家佣金额度的一种经营行为。
经销商就是在某一区域和领域只拥有销售或服务的单位或个人。经销商具有独立的经营机构 ,拥有商品的所有权(买断制造商的产品/服务) ,获得经营利润。
2、利润不同:经销商是用钱向企业进货再转手卖出去,所得到的利润则是其中的利差;代理商是作为企业与市场之间的中介,来帮助企业将产品销售到市场上,并不具有该产品的所有权,只能得到相应的佣金酬劳。
3、渠道不同:经销商是一个中转站,制造企业将产品委托中转站销售,类似于贸易商,自由贸易;代理商是受制造企业授权在一定区域时间终端等进行销售。
4、所有权不同:经销商对产品有所有权,而代理商一般没有所有权,只收取佣金。
5、流程不同:经销商(能够在原厂拿到货的贸易商),没有得到原厂授权,原厂不会返利;代理商得到原厂授权,代表厂家处理业务,销售部分产品,原厂则会返利。
6、限制不同:经销商分为普通经销商和特约经销商,前者无限制就和外面的普通日用品一样没有限制,而后者则和大的代理商或厂家有某些在销售额,产品价格等方面的特别约定。
代理商是指某产品在销售过程中由生产厂家授权在某一区域有资格销售该产品的商家,分为地区级、国家级、省市县级等,又分为独家代理、总代理、分级代理。
Ⅳ 代理和经销有什么区别
经销商:拥有产品实际所有权,通过自己的经营获得利润
经销指拿着钱,从企业进货,他们买货不是自己用,而是转手卖出去,对于他们只是经过手,再销售而已,他们关注的利差,而不是实际的价格。企业对他们不是赊销,而是收到了钱的。这个商是指商人,也就是一个商业单位。所以"经销商",一般是企业。
经销商分为普通经销商和特约经销商。前者没有限制,而后者则和代理商或厂家在销售额、产品价格、广告等方面有特别约定。
代理商:没有商品所有权,只是促成交易,从中赚取佣金
代理商是指某产品在销售过程中由生产厂家授权在某一区域有资格销售该产品的商家。
代理商是和经销商截然不同的概念。代理是代企业打理生意,不是买断企业的产品,而是厂家给予额度的一种经营行为,货物的所有权属于厂家,而不是商家。他们同样不是自己用产品,而是代企业转手卖出去。
代理商的建立,可以分担厂商的风险,使厂商与代理商共同拉动市场从而降低厂商的经营风险。
它分为全球代理、地区级、国家级、省市县级、区域代理、品牌代理、独家代理等,所有代理商家都有相应的特权,代理级别低的原则上由高一级的代理商管理。代理的地方越大条件越高,比如代理费用、代理保证金、代理的销售指标等。
代理商是有管理职能的渠道维护者,除业务管理外,代同时具备品牌管理、促销管理、服务对接、财务管理等各项职能。
代理制和经销制也能互相渗透。目前,厂商对于代理商和经销商的管理主要侧重于价格和货源的管理,对于人员培训及广告等还会提供一些支持。
企业或行业纯粹依靠代理行为来收取佣金获得利润的情况并不多见,其业务范围也很难纯粹体现为代理模式,比较典型的有负责代理房屋销售的中介公司(行业),其主要盈利模式就是依靠为他人代理销售房屋来获取佣金(中介费),不过有时中介公司对于价格适当的房屋也会买下来再转手。
Ⅵ 经销商,代理商,分销商主要区别是什么
经销商,代理商,分销商主要区别如下:
一、三者主要权利不同
分销商拥有价格决定权,他们通过购买取得商品所有权并转售出去,所以要承担各种风险。
代理商是代企业打理生意,是厂家给予商家佣金额度的一种经营行为。所代理货物的所有权属于厂家。
经销商具有独立的经营机构 ,拥有商品的所有权(买断制造商的产品/服务) ,获得经营利润,多品种经营。
二、三者所处环境不同
分销商是完全独立的商人,不受分销企业和个人约束,他可以为许多制造商分销产品。
代理商必须固定地从事受他人委托的活动,经营活动受供货商指导和限制。
经营活动过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货商限制 ,与供货商责权对等。
(6)经销商和买断代理有什么区别扩展阅读:
经销商的管理模式
1、总部与经销商、加盟店之间建立一个覆盖全面的交流体系平台,保持两者之间的及时联系,方便双方业务交流。比如任我行内部的天通系统,能够及时、准确的发布产品业务信息,及时与50万家代理商共享。
2、公司总部要保持自己的强势地位,不能使下面的经销商、加盟店轻易脱离或自立门户。始终确立公司总部才是该经营模式的合法拥有者、拥有品牌知识产权,比如商标、专利、包装设计等全归属于公司总部。
3、经销商及加盟店与总部签定责任书,规定两者间的责任与义务,两者按规定行使责权及义务。
4、经销商、加盟店必须按照总部规章制度行事,不能另行一套自己的规章制度。总部与其应及时沟通交流,使经销商、加盟店保持和总部一致的服务标准及价格体系。
5、经销商、加盟店的店内外要求装修一致、标志统一,不允许随意更换。
Ⅶ 经销和代理有什么区别
经销商和代理商的区别如下:
1.经销商和代理商的概念不同;
2.经丛兆销商的业务不同于代理商的业务。经销商是独立的经营机构,拥有商品所有权,获得经营利润,在经滑陵营过程中不受或很少受供应商的限制;代理商不一定是一个独立的机构,它没有货物所有权,而且是靠佣金支付,渗让租其经营活动会受到供应商的制约和指导。http://tqjimg.tianqistatic.com/audio/shenghuo/images/201911/27/0ea43b12ce9190a3.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