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商标代理机构如何注销或变更
法律分析:商标代理机构需要注销其营业登记的,应与委托人就未完成代理事宜签订终止委托协议或者经其同意与他人签订转委托协议。商标代理机构注销营业登记后,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办理结算手续时应提交以下文件(一式两份):1、结算申请书(写明申请事项、开户银行、账号、收款人、经办人及联系电话等)、工商登记部门出具的注销登记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工商登记部门印章)、代理组织已上报商标局业务的清单、证明经办人有权办理结算手续的证件。申请结算的,拖欠规费的应及时补足,所交预付款有余额的,我局经清算完结后予以退回
法律依据:《商标代理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商标代理是指商标代理组织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及其他有关商标事宜。本办法所称商标代理组织是指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或者其他商标事宜的法律服务机构。本办法所称商标代理人是指在商标代理组织中执业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全国商标代理组织和商标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进行管理和监督。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辖区的商标代理组织和商标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 申请设立商标代理组织的,申请人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律师事务所从事商标代理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五条 商标代理组织不得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从事商标代办活动,并不得为从事上述活动提供任何便利。
第六条 商标代理组织可以接受委托人委托,指定商标代理人办理下列代理业务:(一)代理商标注册申请、变更、续展、转让、异议、撤销、评审、侵权投诉等有关事项ニ)提供商标法律咨询,担任商标法律顾问)代理其他有关商标事务。商标代理人办理的商标注册申请书等文件、应当由商标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商标代理组织印章。
第七条 商标代理组织不得接受同一商标案件中双方当事人的委托。
第八条 商标代理人应当遵守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依法开展商标代理业务,及时准确地为委托人提供良好的商标代理服务,认真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贰’ 商标代理人具体是做什么工作,是否具有业务员的性质
商标代理人具有业务员的工作性质!
商标代理人是指符合《商标代理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参加商标代理人资格考核,商标局授予其资格,颁发《商标代理人资格证书》,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指定和认可的商标代理组织从事商标代理事务的专业人员。
一、商标代理人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负责公司商标业务的日常咨询和代理工作;
2、了解客户需求,解答客户商标申请有关问题,起草书面文件,提出专业代理方案、独立代理商标案件业务;
3、负责联络、跟进客户,向客户提供知识产权保护方案及法律建议;
4、独立处理所承办的各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案件进程和质量;
5、代理商标申请人进行注册申请前的商标查询,确定其商标是否可以注册,代理商标所有人进行使用未注册商标进入市场前的查询,确定该商标是否侵犯他人的在先商标权;
6、代理续展注册、转让注册、许可使用合同备案、变更注册人名称或地址、补发注册证等有关事务;
7、代理商标申请注册、商标驳回复审、商标异议、异议答辩、异议复审、商标争议、争议答辩、商标注册不当或3年不使用撤销、撤销答辩等有关商标确权程序中的法律事务;
8、代理中国申请人到国外办理商标国际注册以及在申请注册过程中的各种法律事务;
9、代理商标权海关备案;
10、代理解决商标侵权纠纷,商标侵权投诉等法律事务;
11、代理外国申请人到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及其他商标法律事务;
12、完成领导交办其它的工作内容。
二、商标代理人岗位要求如下:
1、大学及以上学历,法律、英语等相关专业;
2、有较强的法律功底,通过司法考试、能办理实习证优先;
3、熟练使用电脑等办公软件,工作责任心强;
4、思维严谨,做事认真;
5、待人热情,有团队合作精神;
6、性格开朗,沟通能力较强,有较好的文字组织能力;
7、有一定抗压能力,市场开拓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