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如何申请品牌代理销售
加盟者在签立加盟合约之前,就应深入了解合约内容,以确保自身权益。切莫以为加盟合约都是总部制式的范本不可修改。其实合约应该是透过彼此双方协议之后做成的。换句话说,加盟者不仅该睁大眼睛看清楚内容,更有权利要求修改内容。本文仅提供以下十点注意事项,供加盟者做为签约时的参考。
第一、应要求加盟总部出示服务标章注册证。因为所谓加盟,就是总部将品牌授权给加盟店使用,换句话说,总部必须要先拥有这个品牌,才能授权给加盟店。也就是说,总部必须先取得中央标准局,所颁发的服务标章注册证才行。前一阵子即发生某中式餐饮连锁体系的纠纷案,新旧二个体系闹进公平交易委员会,后来败诉的一方被迫更改品牌名称,连带使已经加盟该体系的加盟店也被迫改名,真是何其无辜啊!所以加盟者在加盟前,务必要先确认总部的确拥有此一品牌,才能放心地加盟。
第二、权利金的支付方式。一般而言,总部会向加盟者收取三种费用,分别是加盟金、权利金及保证金。所谓的加盟金,指的是总部在开店前帮加盟者做整体的开店规划,及教育训练所收取的费用。而权利金指的是加盟店使用总部的商标,以及享用商誉所需支付的费用,这是一种持续性的收费,只要加盟店持续使用总部的商标,就必须定期付费。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至于保证金,则是总部为确保加盟者会确实履行合约,并准时支付货款等所收取的费用。其中,由于权利金是持续性的收费,某些加盟总部会在签约时,要求加盟者一次开出合约期限内全额权利金的支票,例如合约期限为五年,权利金采取年缴方式,某些总部便要求加盟者将五年的权利金,一次开齐五张支票缴交总部。后来曾有这样的案例发生,某一体系的加盟者开店二年,因为生意不佳而关门大吉,但是却早在签约时,已开齐五年权利金的支票缴交给总部了。按理说,后面三年既然已经收店不再使用总部的商标、商誉,就不需再支付权利金,然而总部却仍将已收取的支票轧进银行取款,害得这位加盟者,不仅赔了二年生意,还得另外支付这些已开出的支票金额!所以,加盟者若遇总部要求一次开齐合约期限内,全部权利金的支票面额时,务必记得在合约上加注一点,当加盟店收店不再开店时,总部必须退回未到期的权利金,以保障自身的权益。
第三、总部供货的价格问题。一般的加盟合约中,总部都会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总部进货,不得私下进货。这点往往是总部与加盟店纷争最多的一环。因为加盟店经常认为总部的供货价格偏高,于是纷纷自行向外采购。但是总部基于连锁体系品质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须统一向总部采购,于是争端便产生了。较为合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签立合约时,即应事先要求总部供货的价格不得高于市场行情,或是高出市场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后双方为了价格问题争执不休。
第四、商圈保障问题。通常加盟总部为确保加盟店的营运利益,都会设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个商圈之内不再开设第二家分店。因此,加盟者对保障商圈的范围有多大,必须十分清楚。不过常见的情形,是总部在保障商圈以外不远处的距离,再开设第二家店时,影响到原有加盟店的生意而引发抗议。其实,总部若是开在保障商圈以外的地方,加盟店并没有抗议的权利。但值得一提的是,某些连锁体系因为加盟店增多或已达饱和状态时,在商圈的保障下,已很难再开新的加盟店,于是便取巧发展第二品牌。意即使用另一个新的品牌名称,而营业内容与原来的品牌完全相同,这样就可以不用受限于原有品牌的商圈保障限制了。例如曾有某个房屋仲介连锁体系就是如此,最后当然就会招致加盟店的群起抗争。因此,加盟者为保障自身权益,在签约时,最好载明总部不得再发展营业内容完全相同的第二品牌。
第五、竞业禁止的条款。所谓竞业禁止,就是总部为保护经营技术及智慧财产,不因开放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者在合约存续期间,或结束后一定时间内,不得从事与原加盟店相同行业的规定。此一规范旨在保护总部的智慧财产权,并无可厚非,公平交易委员会亦认为此举不致违法。但是竞业禁止的年限究竟应该多久才合理?如果太长,恐会影响加盟者往后的工作权益。对此,曾有某连锁体系的竞业禁止条款规定为三年,被加盟店告进公平交易委员会,公平会认为竞业禁止条款乃属合理,惟认为三年是否过长?后来该总部也很识相地把三年改为一年。所以加盟者在签约时必须考虑清楚,以免影响日后生计。
第六、管理规章的问题。一般的加盟合约内容少则十几二十条,多则七、八十条上百条,不过通常都会有这样一条规定,“本合约未尽事宜,悉依总部管理规章办理。”如果加盟者遇到这样的情形,最好要求总部将管理规章附在合约后面,成为合约的附件。因为管理规章是由总部制定的,总部可以将合约中未载明事项,全纳入其管理规章之中,随时修改、为所欲为,届时加盟者就只好任由总部摆布了。
第七、关于违约罚则。由于加盟合约是由总部所拟定,所以会对总部较为有利,在违反合约的罚则上,通常只会列出针对加盟者的部份,而对总部违反合约部份则只字未提。加盟者对此应可提出相对要求,明定总部违约时的罚则条文,尤其是规定总部应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后勤支援方面,应要求总部确实达成。
第八、关于纠纷之处理。一般的加盟合约上都会明列管辖之法院,而且通常是以总部所在地之地方法院为管辖法院。为的是万一将来有需要时,总部人员来往附近法院比较方便。值得一提的是,曾有某加盟总部在合约中规定,加盟者欲向法院提出诉讼前,需先经过总部的调解委员会调解。遇此状况时,应先了解调解委员会的组成成员为那些人?如果全是总部的人员,那么调解的结果当然会偏坦总部,而不利于加盟者。碍于合约,加盟者又无法忽略调解委员会,而直接向法院诉讼。因此笔者建议加盟者在遇到类似的条款时,应要求删除。
第九、合约终止之处理。当合约终止时,对加盟者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要取回保证金。此时,总部会检视加盟者是否有违反合约或是积欠货款,同时,总部可能会要求加盟者自行将招牌拆下,如果一切顺利且无积欠货款,总部即退还保证金。但若是发生争议时,是否要拆卸招牌往往成为双方角力的重点。某些总部甚至会自行雇工拆卸招牌,加盟者遇此情况,需视招牌原先是由何者出资而定。若由加盟者出资的话,那么招牌“物”的所有权就应归加盟者所有,总部虽然拥有商标所有权,但不能擅自拆除。若真想拆,就必须透过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总部自行拆除,即触犯了毁损罪。
第十、这是最后一点应注意事项,就是在合约签立之后,双方务必要各执一份。曾经有某超商连锁体系与加盟者签约之后,总部留二份合约,并未留一份给加盟者,后来被一状告到公平交易委员会才改正。所以加盟者一定要切记自己保留一份,才能清楚了解合约内容,确保自身权益。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要把合约内容看清楚再签,逐一了解内容,若有任何不明了或不明确的地方,都应该向总部人员询问清楚。因为唯有在签约前,仔仔细细了解合约,才能减少日后的纷争产生。
‘贰’ 如何开网店怎么代理品牌衣服
1.开网店前的准备和条件:
(1)你得申诉好某宝账号,和支付宝账号。
(2)必须是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
(3)需要准备一张属于你自己的银行卡,必须是开通快捷支付的。
(4)准备3张照片本人身份证正面照、本人身份证反面照、本人上半身手持身份证的照片。
2.开店认证:
用自己的账号和对应的密码登陆,在“我的淘宝”<卖家中心>点击免费开店,选择支付宝实名认证和淘宝开店认证,只有先完成第一个认证,才可以进行下个认证。
按照提示填写本人真实有效的信息,并且提交你提前准备的几张照片上传,等待1---2个工作日的审核,审核过之后你就可以正式开一家属于自己的网店了。
3.代理可以去阿里巴巴上搜索下,找到合适的,提交自己的资料。
‘叁’ 市级总代理怎么做
市级总代理怎么做
市级总代理怎么做,做代理之前是需要思考很多问题的,同时也是需要一些资金的,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考虑很多问题,确保万无一失,否则损失将是非常惨重的,下面看看市级总代理怎么做。
首先大家要拨打品牌公司的电话等等的联系方式向一个品牌总部的咨询加盟的事项,为了所选项目的长远建设,总公司的人会到达门店里教会经营者开店的技巧,在门店开业的筹备过程中,所选品牌的总部会全力帮助经营者,确保门店可以顺利开业。到了一些节假日,公司也可以帮助门店做很多的活动来吸引广大消费者,这些工作做完了之后,就可橡郑清以正式开店了。
怎么做一个产品总代理
1.需要有稳定的商家。
既然是产品代理首先就是要有自己的渠道,不仅能保证自己产品的质量,好的产品也是销售的关键。并不是说不收代理费就是好的,像我就是做原单手表销售的,也找过很多代理,但是因为不收代理费,很多人都没有坚持做下去,代理费不单单是给上家的承诺,更是自己一个坚持的动力。
2.坚持下去的毅力
不是什么事情都是一天两天就可以做好,销售是一个时间与经验的积累过程,开展自己的销售渠道,运行自己的销售模式都是需要时间的。而像现在的微商,咸鱼买家,客源都是需要自己慢慢引流和养成的。
(提示不要去找那些刷的微商客源,多半是,刷来的也都是机器人,梁前就算是真人,也不是适合所有微商,客源还是需要自己根据产品去养成,就像我是做表店的,我的微信里基本上都是有关于买表的稳定客源,这样才会充分利用我们的资源,而不会做到白白努力)
3.适合自己的销售渠道
微商,转转,咸鱼,等等都是现在很主流的网上销售平台,每一个平台都是有一个平台的运行模式,要学会养号,把每一个平台上的账号,发挥到最大的效果,同时也要结合多种推广方式,朋友圈,小红书等等。要通过你自己的推广精准拉倒客源,统一进行宣传。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微商,或者是电商,坚持不下去的原因。
4.销售语言的能力
商家的说话方式、态度要根据消费者而时刻改变,要针对于客户的心理要求,满足他们的需求,他们才会放心购买,这也是体现了,销售的交流能力,首先你要对自己的产品全面的了解,最好是提前跟商家进行一定的了解,
并且在销售过程中,又不能回答的问题可以及时跟上家进行联系,像我在招代丛缓理时通常会大概进行讲解,告知我的代理们有哪些需要注意,并且在日常也时刻给他们进行答疑,这样代理们能够在产品了解上节省很多时间。
一、如何做国外品牌的中国总代理
第一,产品的价格问题,这是不用说的,谁都需要谈,不过价格问题牵扯到很多方面,比如进货成本,关税,发货地点,销售返点等等。第二,产品代理权限问题,得谈好总代理的职责,是自己独立经营,帐目独立核算,国外厂家只是提供产品就好,渠道你们自己开发,或者是厂家帮你们投资,他们做为后台,在渠道开发方面提供你们各种支持,包括广告、客户资源,以及销量要求等等。
第三,产品研发方向以及产品质保,不管再好的工厂,生产出来的产品总会有市场上销量不好的,也有同类产品别家有做销量不错的但是自己这边还没有生产,那么,是否总代理这边可以跟厂家提出新产品研发方案还是和仅仅厂家给什么自己就卖什么;质保的问题也很重要,这里就是一个售后服务的问题,得跟原厂谈好质保及售手的处理流程。
第四,最重要的一点,得和厂商一起分析市场,大家先规划好产品利润的分配层次,产品从厂商出来到总代这边,然后分到下级地区代理、省代、市代、一般经销商等等层次,这是一个金字塔的结构,得先规划好各层次之间的利润点以及需要承受的销量压力,这样对产品代理的方向以及双方各自的利益才有保障,自己也有把握是否做这个产品的代理。
其他还有一些需要了解的,比如厂方的背景、国外的主要市场、主打产品,销量、客户群的方向,等等等等~申请代理外国品牌是比较复杂的,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申请KFC,首先是和中国总公司取得联系,了解申请条件。准备(资金、经营场所、所在城市等)公司过来考察(资金、经营场所、所在城市等)代理国外品牌,经营方式一般都很受限制。
二、什么是品牌侵权
品牌侵权亦称商标侵权,商标侵权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行为人销售明知或应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商标专用权被侵权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在民事上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具备下述几个构成要件的,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侵权行为:
1、商标是否相似;商标近似主要从商标的音、形、意、构成等角度进行分析。
2、商品或服务是否类似;类似商品是指在功能、用途、生产部门、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方面相同,或者相关公众一般认为其存在特定联系、容易造成混淆的商品。
3、是否容易导致相关公众发生混淆。
三、品牌被网络侵权怎么办
关于网络侵权,首先可以向发布侵权信息的网站反应,要求删除。随后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依法维权。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 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一、做总代理合同范本怎么写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于20 年___ 月____日,就乙方承接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区域总代理事宜,在互利互惠、优势互补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签定本区域销售总代理合同书,具体条款如下:
1、地区总代理的确认
经双方确认:甲方开发生产的系列产品有广阔的市场潜力和发展前景。
(1) 甲方授予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区域的销售总代理权,由其全权负责该地区的销售和售后服务。 (2) 乙方接受甲方授权后,甲方不得在乙方总代理的区域内另设其它代理商或经销商。
2、乙方承诺
(1) 乙方接受甲方授权后,将集中力量,尽快地在所代理的区域内建立起有效的( )销售。
(2) 乙方接受甲方授权后,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向甲方下订单。每一份订单的货物规格为一种至数种,每种规格产品的订货数量要达到甲方的要求(具体见甲方订单基数表)。
(3) 乙方年订单总金额不得低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代理保证
(1)如果甲方在乙方总代理地区以内,以任何方式给其他代理商或经销商授权,甲方必须赔偿乙方损失,以乙方当年订单总金额月平均数作为赔偿标准,并立即取消该地区其他的代理商或经销商的授权。 (2)乙方的总代理权只在授权地区生效,不能在其他已授权的地区扰乱市场,否则,将取消其代理资格。
(3)乙方在代理期间,若自动放弃代理权,或无法完成本合同所列的相关要求,甲方均有权终止本代理合同,在该地区另寻代理商。
4、地区代理价格,见代理价格表(不含税)
如因通货膨胀或其它客观原因,致使甲方所定供价必须调整,甲方必须提前通知乙方,并共同协调双方利益。以上供价均为甲方发站价,运费由乙方负责,甲方代办托运,甲方所付运费,由乙方在下次订单结算时付清。
5、订货及供货
(1) 经双方协定及认可,甲方接下乙方的订单后,甲方应积极为乙方组织生产,保证及时向乙方提供货源,尤其是甲方生产及原材料紧张时,更必须优先保证乙方的订单。
(2) 乙方下订单时,应预付订单金额的 %给甲方,作为订金。
(3) 具体操作细节依照甲乙双方拟定的订购合同。
6、付款方式和运输方式
(1)银行结算。
(2)现金支付。
(3)具体操作细节依照甲乙双方拟定的订购合同。
7、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1) 甲方产品严格按照国家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企业产品质量标准生产,并经质检部门严格检验合格后出品。
(2) 为保证用户利益,用户所购产品,按照国际电子类产品通行标准,给予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8、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的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由各方自负,与对方无关。
9、本合同在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暂定一年,期满乙方有续签优先权,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随时协商解决。
10、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果。
甲方:
代表签名及盖(公司)章 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名及盖(公司)章 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二、代理合同的相关法律责任
1、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之间负连带责任。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如果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2、代理人不履行代理职责,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责任。如果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或者同自己所代理的其他人进行民事活动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种情况实际上是代理人独断代理行为。如果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3、无权代理造成损害的责任。如果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法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
由行为人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如果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经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肆’ 国内代理商,代理海外产品,需要什么条件
企业营业执照、相关的经营许可证(比如进口食品)
代理进口企业,需要办理进对外经营、出口备案登记、报告报检注册。。
产品进口的报关报检(需要相关的交易合同、合格证明、相关企业证照)
每种产品所需的材料都不尽相同。
在我国进出口业务中,尽管也习惯采用代理方式,但我国实际业务中对代理的运用与某些国家有关代理法律的规定和商业惯例的解释并不完全一致。因此,签订代理协议时,必须注意某些国家的有关法律和商业惯例以及国际上有关代理商方面公认的准则。
出口人对定销人在价格、支付条件和折扣上给予一定的优惠,但不授予货物销售的专营权,即在同一地区和期限内,出口商可以指定几家定销商为其销售货物。
定销与包销具有相同之处,即出口商与定销商和包销商之间都是售定性质的买卖关系,定销商也要象包销商一样自垫资金购货,取得商品的所有权,自行销售,自担风险,自负盈亏。
(4)怎么在中国代理销售扩展阅读:
代理商所需了解的专业术语:
1、压仓促销法:是指产品的消费旺季将至,批零商对销量预期值较高时,企业以更低的价格和其它优惠要求批零商大批吃进,积压仓库。
利润方面降价与量大相冲后持平,市场占有率提升。(当然,对于一个不考虑培养自滑虚散己名牌,专事为他人贴牌生产的企业,可以不计算市场占有率)同时注意不是把货压下去就可以,要配合宣传,帮助批零商加快出货速度,做好事后价格维护,照顾事前进货商的不良反应。
2、销量返利:批零商拿货达到累计量时,企业返还一笔现金。属于一种变相降价。
3、合作返利:代理商坚持销售满一年时,企业给予累计货款3‰的回款奖励,半途而废者没有。
4、窜货:代理商不按区域销售,造成自己的产品和自己的产品打架。(如果真有同时销售两省市的能力也罢,大多情况是跑到人家费了老大的劲宣传、促销、铺货打开的市场,卖一批货就不管了,然后回自己区域安心做自己的生意。
却不知此举极易伤害被窜区域代理商的销售积极性)利用产品编码防止区域窜货,处理窜货要查清是由于非本区代理商跨区低于约定批发价倾销,还是由于本地代理商因为畅销提高批发价导致零售商跨区进货。游戏规则要制定,代理商和零售商的利益要兼顾,处理不好,不管谁吃亏了、最终吃亏的是企业。
5、冲货:代理商用低于出厂价销售,危害极大。常发生在市场打开后信氏,企业要换新代理商、原代理商自身财务危机、过份压货导致价格崩溃、代理商与同行恶性竞争、厂方降价但不誉液执行调价补差时。
冲货发生后,绝大多数批零商都不会同意按原价进货,按冲货价销售只会销越多就亏越多,不按冲货价就从这片市场出局。当厂家开始“清盘”时,有些经销商就会冲货,让第二家也做不成,精明的厂家要换人时会不露声色,当你手头没货时,再结束合作。
6、调价补差:为保障代理商利益,企业在调价前会提前通知商家,以便商家尽快处理库存,在调价后退还前一段时间进货款的价格差,一般为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