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物业出租代理和委托代理的区别
物业出租代理和委托代理的区别在于时间和对象。
委托一般是指将一个事物或一件事托付给第三方组织机构去办理。而第三方在办理事情或处理事物的时候,以自己的名义来完成,并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出租代理有时候也叫租赁代理,也就是由物业接受出租人委托,代理出租,并在出租人授权范围内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代理合同是指的委托代理协议,租赁合同一般指的居间租赁合同。
B. 什么是房屋租赁代理
最近兴起一批房屋租赁代理公司,对业主宣称:"我们跟中介不同,如果将房屋托管给我们,业主什么都不管,只等收钱就好,带人看房、找人续租、检修房子、收房租和水电费等等,都不用业主操心。"大家是否觉得这种有组织、有“纪律”的“二房东”承租、出租方式似曾相识,不错,其实很像早些年就出现的"房屋银行"。
所谓"房屋银行",即指像存钱一样,把房子存给房屋代理公司,房东只管每月按期收钱,而房子的出租、租金催缴等事务全部由代理公司负责。这样的操作模式,使房东不必与各种各样的租客打交道,免去了催缴费用、处理各类小事的麻烦。
这种做法最早起源于2000年贵州,由贵州房屋置换中心主任武廷方教授创设,一经推出就曾吸引了全国关注的目光,并相继在2000年9月的建设部"济南会议"、10月中国房地产业协会"贵阳会议"、2001年1月建设部"全国房改与房地产工作会议"上得到大力的推介。
但这个当年看似让业主无后顾之忧、被预言"能有力重组中介市场"的"新事物"却在短短4年后因为诚信问题引发行业危机,被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文叫停。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0-27,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全面及时的楼盘信息,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