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如何防止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的不正当竞争
1、不要让各投标人知道有多少投标人,有哪些单位。不要组织集体行动,例如招标会议要分别召开,这个关键在招标人身上。
2、采用暗标,即商务标和技术标都不显示投标人的名字,而用“一号法人”等名称。其代号只有一个人知道,这个人不参与招投标。
3、由于是暗标,要统一投标书的规格、字体甚至页眉页脚。
‘贰’ 如何有效防止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在资格预审阶段串标、围标
要治理串标、围标,主要有以下几种手段:
1、严格规定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条件审查办法,取消地方保护条款、行业保护条款及歧视性条款。串标操作的一个惯用手法是直接针对某一投标人的条件编制招标文件,往往在资格条件、业绩打分、信誉打分方面出现非常明显的倾向性,表面上是选择有实力的企业,实际上却是瞄着意向单位的条件去设定评标办法。要避免这一违法行为,只能通过政府带头取消外地企业带资备案(通常要缴纳100万左右不等的保证金),逐步打破行业垄断,推行强制招标文件范本等手段实现,我们相信政府一定能做到。
2、在评标办法报价得分方面采用低价高分制,最低价得最高分或采用平均价(或下浮一定比例)作为基准值,低于基准值的一律得最高分,这种方式可以杜绝并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围标串标。
3、更大限度公开发布公告,避免仅在当地建设信息网、本行业内部网站、地方小报上发布公告,对政府投资项目要求必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因为这几乎是目前唯一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免费发布信息,投标人可以免费获取信息的官方网站。有些网站虽然表面上不收费,但要么要求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会员费,要么只公开信息不公开联系方式,这些做法都给暗箱操作创造了空间。
4、评委抽取保密,评委名单泄密是串标中的常见现象,出现这种情况一般是投标人既买通了招标人,又买通了评委抽取人,要保证评委名单的保密工作,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
1)建立评委抽取监督专人负责制度,由无利害关系的监督或纪检人员抽取评委,同时负责保密;
2)充实专家库人员数量;
3)建立专家考核制度,对有倾向性、评标过程不负责任的专家要进行审核评议,严重的要取消其专家资格;
4)评标之前的评委接送纪检监督人员必须全程陪同,避免评标前投标人和评委之间的任何交流可能。
5、建立监督监察公告制度,目前招标投标活动中监督监察基本都是从开标到评标全程参加,但这样达不到监督的作用。要避免这种情况继续,最好的办法就是建立监督监察公告制度,监督监察部门不能只参与开标、评标过程,在评标结果上签个字,应在每个项目结束后,于当天或第二天在网站上公开发一个署名的声明公告,声明招标投标活动无违法违纪现象,以发挥群众再监督作用,使监督监察部门牢记职责,应代表群众行使监督职能。
6、建立政府公务人员资产公开制度,招标投标往往涉及大量的资金,如果施行公务人员资产公开制度,加强公务人员自律建设,那么招标投标行贿受贿的可能性也会大大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