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正式编制和人事代理的区别
人事代理制就是合同制,与正式编制的相比,稳定性要差一些,即合同是可以解除,而正式职工只有在犯罪、严重过失的情况下才会被开除或解聘。
人事代理与正式编制:总体来说这两类(正式编制,人事代理编制)人员在工资、保险、福利待遇上并没有本质的区别,但两类人员在身份上有本质的区别:
事业单位正式行政编制,档案在人事组织部存放,事业单位的老职工是是事业编制,档案在人事局或人事科存放;
事业单位的新进人员(必须是人事部门与事业单位主管部分共同组织的公考招考进入的有些单位硕士按引进人才可以免考)也是事业编制,但只是占有编制,但编制不具体到某个人,其档案在人事局主管的人才交流中心托管,实行人事代理;
除了上面两种还有第三种那就是事业单位自己招聘的人员(即:没有通过人事部分、与单位主管部分的批准)无编制,虽然也与单位签订合同,但仅仅充其量也就是劳动合同而已。
因为现在正值事业单位改革,全国各地情况不尽一致。总体趋势是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管理、定编不定人,采用灵活的用人机制!切实调动人员的积极性。新进人员都只是占编制、属于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但都无编制,因为以后的编制是单位的,不是个人的。
❷ 事业编制和人事代理各指什么
一、事业单位编制
事业编制是指为国家创造或改善生产条件、增进社会福利,满足人民文化、教育、卫生等需要,其经费一般由国家事业费开支的单位所使用的人员编制。适用单位主要有:科研单位、教育单位、文化单位,新闻、广播、出版单位,卫生单位,体育 单位,勘察设计 单位,农业、林业、水利和气象单位,社会福利单位,环境保护 单位、交通、城市公用等其他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的单位,其工作人员的工资和活动经费的开支渠道除一般由国家事业费开支的外,还有部分事业单位的经费,采取自收自支,差额补贴等办法。
二、人事代理神毁制
人事代理制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产生的一种新的人事管理方式,即人事代理机构(指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要求,接受用人单位或个人委托代理有关人事管理与人员使用分离。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只受双方签定的聘用合同的约束。用人单位有充分的用人自主权 ,而劳动者则享有充分的择业自主权和流动的权利,真正实现了“单位人”到“社会人”的转变。
三、合同聘用制
聘用制是以合同的形式确定事业单位与职工基本人事关系的一种用人制度,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的身份属性通过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确定。聘用制就是要将传统的用人制度改革成为合同契约式的用人制度;聘任制是事业单位内部具体工作岗位的管理制度 ,是相对委任制 而言的。受聘人拟任工作岗位或职务一般通过竞争取得,确定的形式可以签定聘任合同,也可以签订聘约,或颁发聘书,也可以签订目标责任书。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游旁备革中,对某一职工既要通过聘用制确定基本人事关系,又要通过聘任明确具体岗位职务。
事业编制和人事代理区别
事业单位行政编制,档案在人事组织部存放。事业单位的老职工是事业编制,档案在人事局或人事科存放。
事业单位的新近人员(必须是人事部门与事业单位主管部分共同组织的公考招考进入的有些单位硕士按引进人才可以免考)也是事业编制,但只是占有编制,但编制不具体到某个人,其档案在人事局主管的人才交流中心托管,实行人事代理。
除了上面两种还有第三种那就是事业单位自己招聘的人员(即:没有通过人事部分、与单位主管部分的批准)无编制,虽然也与单位签订合同,但仅仅充其量也就是劳动合同而已。
因为现在正值事业单位改革,全国各地情况不尽一致。总体趋势是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管理、定编不定人!采用灵活的用人机制!切实调动人员的积极性。
新近人员都只是占编制、属于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但都无编制!因为以后的编制是单位的,不是个人的!按照现在的发展势头人事代理编制想转成事业编制是基本不可能的!
前两种如果是应届生需要用到派遣证!那么对于应届生如果你的就业协议有医院,卫生局,人事局和学校的章的话,至启纤少可以保证你是一个编内人员了,如果你的档案寄往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说明你是人事代理编制(一般都是这样),如果寄往人事局,那么你是事业编制(基本很少)。
❸ 人事代理和正式编制的区别
一、人事代理和正式编制的区别是什么
1、人事代理和正式编制的区别具体如下:
(1)在性质上不同。人事代理是属于企业对外招的一种编制,正式职工是属于企业的内编制,是企业的正式员工;
(2)在含义上不同。人事代理是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按照相关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在服务项目范围内为多种所有制经济全方位服务,正式职工是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人员数量的定额和职务的分配;
(3)在稳定性不同。人事代理制是合同制,与正式编制的相比,稳定性要差。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二、办理人事代理的流程是什么
办理人事代理的流程如下:
1、个人向人才交流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能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2、人才交流中心审核委托个人代理的资格;
3、填写《委托人事代理登记表》;
4、委托方和人才交流中心双方代表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确立人事代理关系;
5、委托方向人才交流中心移交人事档案并办理有关手续。
❹ 正式编制和人事代理的区别
人事代理与正式编制的区别:
1、在性质上不同。对于人事代理而言,是属于企业对外招的一种编制;而正式职工是属于企业的内编制,是企业的正式员工;
2、在含义上不同;
3、在稳定性不同。人事代理制就是合同制,与正式编制的相比,稳定性要差一些,即合同是可以解除,而正式职工只有在犯罪、严重过失的情况下才会被开除或解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劳动监察大队受理范围有哪些
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
2、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
3、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4、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投诉,实行“归口管理、地管辖、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筑、交通、水利等行业,分别由所在行业的主管部门管辖。
❺ 人事代理和编制的区别
人事代理与正式编制的区别:
1、在性质上不同:对于人事代理而言,是属于企业对外招的一种编制;而正式编制是属于企业的内编制,是企业的正式员工。
2、在含义上不同:人事代理是指人事代理是指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在其服务项目范围内为多种所有制经济全方位服务。正式编制通常是指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人员数量的定额和职务的分配。
3、在稳定性不同:人事代理制就是合同制,与正式编制的相比,稳定性要差一些,即合同是可以解除,而编制内的教师只有在犯罪、严重过失的情况下才会被开除或解聘。
编制具有计划性,是行政管理资源,编制管理也是一种资源配置行为。由财政拨款的编制数额由各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确定。正式编制人员是经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人员数量的定额和职务的分配之后录用后的人员称为正式编制人员。编制通常是指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人员数量的定额和职务的分配,由财政拨款的编制数额由各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确定,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根据编制调配人员,财政部门据此拨款。编制通常分为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都是行政编制。编制指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人员数量的定额和职务的分配,由财政拨款的编制数额由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制定,财政部门据此拨款。人事代理是指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❻ 人事代理与编制有区别吗
一、处理对象不同
对于老资格的事业单位人员,所谓老人老办法,即编制落在每个人头上,个人拥有编制,一旦此人离职或者去世,单位就不拥有这个编制了。
对于新进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采用新人新办法,即编制内人事代理,编制是单位拥有的,比如单位有100个编制,你有这个编制只是占用,但并不所有,你离职或者退休,单位可以找其他人占用这个编制。
二、定义不同
编制指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人员数量的定额和职务的分配,由财政拨款的编制数额由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蔽御清制定,财政部门据此拨款。
人事代理是指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
三、所处关系不同
人事代理与编制的关系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人事代理编制从属于事业编制,编制则又是事业编制与行政编制的总称。
(6)人事代理与事业编什么区别扩展阅读:
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人员数量的定额和职务的分配,由财政拨款的编制数额由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制定,财政部门据此拨款。
通常分为宏前行政编制、事业编制、工勤编制(工勤编制广义上属于事业编制的一种)、员额编制以及国企编制(银行编制属于国企编制的一种,但是国企编制不由财政拨款保障,而是由企业自行负担)
❼ 事业单位在编和人事代理的区别是什么
一、定义。
1、人事代理是指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在其服务项目范围内,为多种所有弊纯制经济尤其是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及各类人才提供人事档案管理、职称评定、社会养老保险金收缴、出国政审等全方位服务,是实现人员使用与人事关系管理分离的一项人事改革新举措。
2、事业编制是指为国家创造或改善生产条件、增进社会福利,满足人民文化、教育、卫生等需要,其经费一般由国家事业费开支的单位所使用的人员编制。
二、分类。
1、代理分类从人事代理的对象来看,可分为单位委托代理和个人委托代理。从人事代理的内容和实际操作角度划分,可分为三类:
一是以人事档案管理为依托的基础性代理,包括如前所述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服务内容;
二是以人才中介为基础的服务代理,主要包括委托招聘、人才推荐、人才派遣、人才测评等;
三是以企事业单位为基础的公共人事事务代理,或社会化代理,主要包括人才规划、职业设计、人事诊断、人事管理咨询、人才资源开发等。
分为单位委托和个人委托;可全权委托代理,也可单项或多项委托代理。
2、编制分类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但须参加公务员考试;如设区市的城管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又叫全额财政拨款事业编制,多为一些公益性事业单位,如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学校等。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由财政进行差额拨款,待遇和收入在一定程度上挂钩,如医院和部分景点等。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实际上与企业差不多,待遇和经营状况息息相关,多为一些服务型事业单位,如设计院等。
三、服务对象和实施范围。
1、人事代理
各类非国有(三资、集体、民营、乡企、私营等)单位和其他自愿委托的各类国有企事业单位。
下列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即各类流动人员)应该进行人事代理。
(1)辞职、辞退和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
(2)各类事务所和其他社会中介组织聘用的人员;
(3)各类非国有单位聘用的人员;
(4)自费大中专毕业和毕业研究生;
(5)自谋职业的军队转业干部;
(6)自费出国留学人员和留学回国人员;
(7)其他各类流动人员。
2、事业编制
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都要按照《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实施岗位设置管理。
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工作人租谈咐员,参照《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经批准参照《中华人侍桐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由事业单位已经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适用《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
❽ 人事代理和事业编区别!
人事代理是指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在其服务项目范围内,提供人才招聘、技术培训、保险缴纳、职称评定、用工关系管理等代理性人力资源服务。
事业编全称是事业编制,主要从事专业技术岗位或者工勤等岗位,无论是事业单位还是行政单位,这些岗位的工作人员都是事业编制,晋升的路线,如果是政府里的专业技术岗位大概是助理工程师、工程师等等专业不同职称也有所不同,工勤岗位主要是指工人,如司机,职称主要有初级工、中级工等等。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一般为非公务员序列的事业编制,其经费一般由国家事业费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