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房产中介代理销售合同如何签订
房产委托中介代理销售合同范本是:中介公司资质证号、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中介服务内容;房产权属情况;房产价款和付款方式;双方权利义务;中介服务费、协办手续费的给付标准;违约责任与免责条款;纠纷解决方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Ⅱ 房地产代理合同签订流程中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法律分析:1、仔细阅读合同内容2、认准签约主体3、注意土地使用年限4、注意开发商的五证5、明确商品房基本情况6、明确商品房所在项目基本情况7、明确计价方式及价款8、明确付款方式及期限9、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10、约定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11、明确交房期限及条件12、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第一百六十三条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
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
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第一百七十二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