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风险委托代理什么意思
风险代理的意思是委托代理人与当事人之间的一种特殊委托诉讼代理,实践中债权一旦执行到位,被代理人将按照约定的高额比例支付给代理人。一般代理包括两种类型,即传统代理和风险代理,以下由为大家具体解答这个问题,希望对您的学习和实际应用有所帮助。㈡ 风险代理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风险代理是指委托代理人与当事人之间的一种特殊委托诉讼代理,委托人先不预支付代理费,案件执行后委托人按照执行到位债权的一定比例付给代理人作为报酬。如果败诉或者执行不能,代理人将得不到任何回报;如果债权一旦执行到位,被代理人将按照约定的高额比例支付给代理人,对双方来讲都存在一定风险,所以称之为风险代理。
法律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第十二条 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第十三条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
㈢ 风险代理是什么意思有什么优缺点
有些时候我们在 诉讼 案件之中虽然已经委托了专业的 律师 进行 代理 ,但是我们不敢确信其会为我们打赢官司,这时候有一种风险代理可以给我们选择,风险代理最通俗的意思就是打赢官司再向支付律师代理费。那么风险代理是什么意思? 一、风险代理的含义 风险代理是指委托代理人与当事人之间的一种特殊委托诉讼代理,委托人先不预支付代理费,案件执行后委托人按照执行到位债权的一定比例付给代理人作为报酬。如果败诉或者执行不能,代理人将得不到任何回报;如果债权一旦执行到位,被代理人将按照约定的高额比例支付给代理人,对双方来讲都存在一定风险,所以称之为风险代理。 二、风险代理的区别 风险代理分为部分风险代理和全风险代理。 部分风险代理:前期支付一定基本律师费用后,再根据结果按比例支付律师费,此比例低于上述全风险代理。 全部风险代理: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与律师协商确定,一般根据案件结果按比例收费,一般不超过合同标的额的30%。 三、风险代理的对比 风险代理与传统的代理制度相比,主要有以下区别:一是风险代理的对象多是疑难复杂,特别是执行难度比较大的案件,否则委托人不会同意风险代理。二是代理结果与律师报酬及投资回收密切联系,即律师不仅要承担收不到代理费的风险,还要承担投资损失的风险。这促使办案律师不得不加强责任心。三是约定的收费比例比较高,对律师的吸引力比较大。四是委托人对承办律师的信任度高,律师对案件实体权益的处分权限比较大。 国家发改委、司法部联合发布的《 律师服务收费 管理办法》,正式确认风险收费是律师收费的一种方式,确认风险收费的合法性。 费用标准:《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 继承 案件; (二)请求给予 社会保险 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付 赡养费 、 抚养费 、 扶养 费、 抚恤金 、救济金、 工伤 赔偿的;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第十二条 禁止 刑事诉讼 案件、行政诉讼案件、 国家赔偿 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第十三条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 希望能够有所帮助。如果官司最后败诉了,或者执行不能中途撤诉的,代理律师就会得不到任何报酬;但是如果官司一旦打赢,那么委托人将按照约定的高额比例支付给 委托律师 ,这种代理对双方来说都存在一定的风险。
㈣ 什么是风险代理
法律分析:风险代理是指委托人与代理律师事务所商定在案件胜诉后收取代理费用的一种委托代理形式。
法律依据:《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第十三条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
㈤ 风险代理50%违规吗
风险代理50%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保险代理人在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的过程中,应当以客户的利益为首要考薯埋虑,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合理、专业勤勉的原则,不得违法违规经营。如果保险代理人采取“风险代理50%”这种方式液清,即只承担保险费的50%而不承担相应的风险,就属于违反诚信原则,不符合保险代理人的职业道德和法律规定。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保险代理人在代理业务中,应当按照闹手前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保险代理人以“风险代理50%”等方式,未能承担相应的风险责任,就会影响到客户的合法权益,也会对自身的信誉和职业前途造成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