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代理的模式和原理(代理的模式有几种)
您好,我就为大家解答关于代理的模式和原理,代理的模式有几种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1、二就是给销售样品 代...
您好,我就为大家解答关于代理的模式和原理,代理的模式有几种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二就是给销售样品 代销 三 总代 如果你们产品有优势 有专利 实力雄厚的话 应该有人会跟你谈的 代理商各种模式的特点 代理商模式按数量分可分为三类:一、独家代理,二、少头博弈代理(2-3家),三、多头博弈代理(3家以上)。
2、选择独家代理或是非独家代理,是中国企业首先要思考的。
3、 1- 独家代理,顾名思义,就是指在某一品牌产品在某一地区市场只由一个销售商进行代理销售。
4、 这种模式的优点就是有利于绑定公司与销售商的关系,销售商对公司比较忠诚。
5、同一品牌产品没有竞争,在产品利润满意的情况下无需公司监督独家代理商会自行努力运作。
6、公司对独家代理商相对来说可花较少的人力物力管理。
7、 缺点是因为缺少竞争,销售商会因为追求高利润而导致售价过高,从而使该与同类产品竞争损失价格竞争力,或者直接面对消费者失去价格竞争力。
8、如果同类产品竞争过烈,独家代理商也可能会因利润过低而放弃某品牌产品销售,该产品从而丢失在此地区的市场。
9、 这在中国市场是一种普遍采用的代理商模式。
10、 1-2、少头博弈代理,是指某一品牌产品在某一地区市场由2-3家极少量的销售商代理销售。
11、 优点是引入了竞争机制,销售商为了竞争不会给产品设置过高的利润,从而使该品牌产品极具价格竞争力,扩大了市场规模。
12、在某一代理商放弃市场后,不至于丢失该地区市场。
13、 缺点是,在竞争过激的情况下,如果控制不力很容易出现利润过低,所有代理商都有可能放弃推荐该品牌产品(解决此问题最好的方法是增加商品品种,形成某品种的独家代理和多品种的少头博弈代理的混合机制)。
14、公司必须花相对大的精力去控制代理商。
15、 这在中国市场是一种常见的代理模式。
16、 1-3、多头博弈代理,是指某一品牌商品在某一地区市场由3家以上较多的销售商代理销售。
17、 这里有一个很奇怪的现象:代理商增多,不一定会出现竞争加烈,常常是2-3家的代理商竞争最为激烈,也就是说多头博弈相对于少头博弈的竞争程度是相对缓和。
18、这种现象可用哲学原理来解释:事物多是循环发展。
19、虽然多头博弈代理和独家代理的本质不同,但表象却有很多相同。
20、多头博弈代理兼具独家代理和少头博弈代理的优缺点。
21、但目前由于多种原因,多头博弈代理在中国应用的相对较少。
22、 2、按销售商对代理商的渗透程度可分为两类:一是渗透类代理,二是独立代理(非独家代理)。
23、 2-渗透类代理,是指部分股份被公司持有的销售代理商。
24、优点是公司和销售商是利益共同体,可利用股份直接影响或者是控制销售商的决策;缺点是占用公司资金,容易形成管理漏洞。
25、 2-2、独立代理,是指与公司在资金等项目上保持独立的销售代理商。
26、优点是不占用公司资金,不容易产生管理漏洞。
27、缺点是公司对代理商的影响力非常小,利益的分歧容易导致分道扬镳。
28、 3、 按代理商的级数可分为:一、单级代理商体制,二、多级代理商体制。
29、 3-单级代理商体制,是指公司直接面对所有代理商,包括权限不同的大代理商和小代理商。
30、优点是直接面对代理商,勾通无障碍,便于信息的反馈,市场反应很快,对代理商的控制力较强,中间环节少从而最终销售价格低。
31、缺点是公司要具有很高的管理水平和实力,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建立销售体系。
32、 3-2、多级代理商体制,是指公司不直接面对所有代理商,由大代理商开发和管理小代理商。
33、优点是公司不用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建立全面的销售体系。
34、缺点是容易造成大代理商坐大,往往会逼迫公司做出对公司不利的决策,信息勾通有障碍,市场反应会变慢,中间环节多导致最终销售价格偏高。
Ⅱ 公司的三种代理问题
一、正面回答
公司三种代理问题的解决办法:
1、公司股东和管理者之间的矛盾,经营者不仅为了自身利益而行动,也注重公司的利益;
2、大小股东之间的矛盾,小股东不被大股东剥削;
3、公司与别的契约伙伴的矛盾,确保作为代理人的公司不对各个委托人实施机会主义行为,如压榨债权人、剥削雇员或者误导消费者。
二、分析详情
代理问题是指由于代理人的目标函数与委托人的目标函数不一致,加上存在不确定性和信息不对称,代理人有可能偏离委托人目标函数而委托人难以观察和监督,从而出现代理人损害委托人利益的现象。又称为委托代理问题。
三、代理问题的代理类型:
现代公司的经济重要性在于它将许多分散的资本加以集中,并聘用具有专业知识的职业经理人来运作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使得公司制相对于合伙或独资企业而言,集聚了更充裕的资本,所以公司制企业在寻求项目投资和生产营运时具有较强的规模效应。在实现上述利益的同时,公司所有者也将资产的营运权赋予了职业经理人。当股东将经营权赋予经理人员时,经济意义上的委托—代理关系便出现了。作为代理人的经理人员负责制订决策以增加股东的财富。
Ⅲ 怎么去理解现代企业中的委托代理制度
在现代企业中,企业的所有者不亲自经营企业,而是将经营权交给支薪职业经理,形成一种委托代理关系。这种委托代理关系最早是由贝利和米恩斯(Berle and Means,1933)通过实证研究提出的,后来得到鲍莫(Baumol,1959)、玛瑞斯(Marris,1964)等人的发展,但委托代理的真正发展也就是最近二、三十年的事。当然,按照代理理论的观点,企业中的委托代理关系并不限于此,但却是最重要的。
委托代理的产生从一般意义上说,委托代理是指代理人根据委托人的委托,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以委托人的名义进行相应的活动。在委托代理关系中,将对他方的行为承担一定的风险而获得监督他方的权利的一方称为委托方;而代理方(受托方)则是指不一定非为自己行为负责的一方。在现代企业制度中,所有者就是委托方,而经营者则是代理方。委托代理也称意定代理或授权代理,因为它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为前提的,即委托人的授权委托。
委托代理制度具有以下特点:
(1)委答皮托代理是基于受托人的委托授权而产生的。委托授权在委托代理中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2)委托代理中的代理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代理机构。有时,不作为专业代理机构的法人,也可以接受委托进行代理行为清蚂差。
(3)委托代理通常是有偿的。专业代理机构都是以盈利为目的的,自然人受委托进行代理行为也是有偿的。
委托代理制度必然会产生代理问题,代理物颤问题是指由于代理人的目标函数与委托人的目标函数不一致,加上存在不确定性和信息不对称,代理人有可能偏离委托人的目标函数而委托人难以观察和监督,从而出现代理人损害委托人利益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