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专利代理机构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专利代理机构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有书面合伙协议或者公司章程;
2、有独立的经营场所;
3、合伙人、股东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名称;
5、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专利代理条例》第七条
专利代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应当为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
第八条
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专利代理机构从事专利代理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名称;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或者公司章程;
(三)有独立的经营场所;
(四)合伙人、股东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⑵ 如何 成立知识产权代理公司
根据《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八条
设立专利代理机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设立专利代理机构申请表;
(二)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协议书或者章程;
(三)验资证明;
(四)专利代理人资格证和身份证的复印件;
(五)人员简历及人事档案存放证明和离退休证件复印件;
(六)办公场所和工作设施的证明;
(七)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第九条
设立专利代理机构的审批程序如下:
(一)申请设立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向其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经审查,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认为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上报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认为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二)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申请,应当自收到上报材料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决定,通知上报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并向新设立的机构颁发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和机构代码;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申请,应当自收到上报材料之日起30日内通知上报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重新进行审查。
一、企业领导者要对知识产权管理工作高度重视企业领导者、决策者对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重视是顺利开展该项工作的关键。领导者要加强自身的知识产权意识,把知识产权管理列入领导工作议事日程,并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必要保障。
二、搞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建设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是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职能机构。大中型企业应有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专职工作人员。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可以独立设立,也可放在企业法律事务部中。无力设立专门机构的小企业。也应安排兼职人员进行这方面的工作。国内外有很多先进企业都很重视这一点。
三、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专利、商标、商业秘密是企业最通有而又最重要的知识产权,对这几项知识产权的管理,应努力建立健全以下制度:
1.进行新产品开发与新技术研究时,首先要进行专利检索,利用专利文献所提供的技术,可了解到本技术领域中国内外最新科技成果和研究动向,以避免重复研究,浪费投资。
2.做出发明创造时,要及时考虑是否申请专利,申报专利应争取时间尽早申请,取得法律保护。
3.当取得专利权后,要考虑开展许可证贸易或转让专利技术,这样有利于收回科研投资,使企业得到补偿,扩大研究经费,开展新的课题研究。
4.企业的专利部门对于企业取得专利法保护的产品和技术,要根据专利法维护本企业专利权不受侵犯。当发现侵权行为时,应及时请示专利管理机关调变处理,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同时,应自觉遵守专利法及有关规定,在生产和出售新产品时,要进行专利检索,避免侵犯他人的专利权。
5.对进口产品,引进技术要事先进行有关领域的专利检索,以确定其法律状态。在签订有关合同时,应当制订效力极保条款,明确双方在涉及第三方专利时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⑶ 如何注册成立专利事务所
一、设立专利代理机构申请表;
二、搭册专利代理机构的
合伙协议书, , 合伙协议书
四、专利代理人资格证和知御宏
五、人员拆缓简历及人事档案存放证明和离
六、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⑷ 成立一个专利代理事务所需要几本专利代理人资格证呀
需要。
《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专利代理机构申请办理执业许可证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名称;
(二) 有书面公司章程;
(三) 有独立的经营场所;
(四) 有五名以上股东;
(五) 五分之四以上股东以及公司法定代表人具有专利代理师资格证,并有两年以上专利代理师执业经历。
(4)怎么成立专利代理所扩展阅读:
《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专利代理机构只能使用一个名称。除律师事务所外,专利代理机构的名称中应当含有“专利代理”或者“知识产权代理”等字样。专利代理机构分支机构的名称由专利代理机构全名称、分支机构所在城市名称或者所在地区名称和 “分公司”或者“分所”等组成。
专利代理机构的名称不得在全国范围内与正在使用或者已经使用过的专利代理机构的名称相同或者近似。
律师事务所申请办理执业许可证的,可以使用该律师事务所的名称。
第十五条 申请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应当通过专利代理管理系统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书和下列申请材料:
(一) 合伙企业形式的专利代理机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合伙协议和合伙人身份证件扫描件;
(二) 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专利代理机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和股东身份证件扫描件;
(三) 律师事务所应当提交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和具有专利代理师资格证的合伙人、专职律师身份证件扫描件。
申请人应当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必要时,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原件进行核实。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 申请材料不符合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未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视为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该申请。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日内予以审核,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予以批准,向申请人颁发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批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⑸ 如何注册成立专利事务所
注册成立专利事务所根据《专利代理条例》专利代理机构的成立,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有自己的名、称、章程、固定办公场所。
2、有必要的资金和工作设施。
3、财务独立,能够独立承担旁胡民事责任。
4、有三名以陪樱上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的专职人员和符合中国专利局规定的比例的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的兼职人员。律师事务所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必须有前款第四项规定的专职人员。
向专利管理机关申请成立专利代理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成立专利代理机构的申请书,并写明专利代理机构的名称、办公场所、负责人姓名。
2、专利代理机构章程。
3、专利代理人姓名及其资格证书。
4、专利代理机构资金和设施芦启丛情况的书面证明。
(5)怎么成立专利代理所扩展阅读:
设立专利代理机构的审批程序如下:
1、申请设立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向其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经审查,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认为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上报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认为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2、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申请,应当自收到上报材料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决定,通知上报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并向新设立的机构颁发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和机构代码;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申请,应当自收到上报材料之日起30日内通知上报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重新进行审查。
⑹ 想要筹备一个专利代理所,自身需要具备两年以上的专业代理人证吗
现在国家对于专利的保护是比较好的,很多地方都有一些专利代理所,如果你想申请专利,就可以将你的需求告诉这些机构,这些机构会帮助你去申请专利,你只需要付一笔申请费就可以了。有一个网友就看准了这个行业的发展,他想筹备一个专利代理所,那自身需要具备两年以上的专业代理人证吗?
总结
所以如果你看好了专利这个行业,认为这个行业有比较好的发展前景,那么你先要去考一个专利代理人证,还要有两年以上的工作经历,这样你才能够筹备一个专利代理所。
⑺ 申请专利代理机构吗
申请专利代理机构:(一)有自己的名称、章程、固定办公场所;(二)有必要的资金和工作设施;(三)财务独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四)有三名以上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的专职人员和符合中国专利局规定的比例的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的兼职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九条商标代理机构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或者其他商标事宜;对在代理过程中知悉的被代理人的商业秘密,负州颂有保密义务。委托人申请注册的商标可能存在本法规定不得注册情形的,商标代理机构应当明确告知委托人。商标代理机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委托人申请注册的商标属于本法第四条、第十五条和第三十二条规定情形的,不得接受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除对其代销明理服务申请商标注册外,不得申请注册其他商标。
【法律依据】
《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四条
设立专利代理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机构名称;(二)具有合伙协议书或者章程;(三)具有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合伙人或者股东;(四)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工作设施。律师事务所申请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在该律师事务所执业的专职律师中应当有册斗郑3名以上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
⑻ 想要设立一个新的专利代理机构,一般需要投资多少钱
目前,需要看规模的整体大小。设立专利代理机构,至少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合伙专利代理机构应当由3名以上合伙人共同出资发起,有限责任专利代理机构应当由5名以上股东共同出资发起,专利代理机构名称符合以下条件:专利代理机构只能享有和使用一个名称,专利代理机构名称应当由其所在城市名称、字体大小、“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有限公司”或“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组成,字号不得与全国正在使用或已使用的专利代理机构的字号相同或近似。
⑼ 设立专利代理机构审批办法(暂行)
一、设立条件
申请设立专利代理机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机构名称和章程(合伙协议书);
(二)具有规定数目的专利代理人;
(三)具有必要的资金,申请设立合伙制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具有不低于3万元人民币的资金,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制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具有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的资金;
(四)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工作设施;
(五)机构负责人应当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
律师事务所申请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在该律师事务所执业的律师中,应当有3名以上专职律师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二、发起形式
申请设立合伙制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由2名以上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的人员共同出资发起,对该专利代理机构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制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由5名以上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的人员共同出资发起,以该专利代理机构的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三、出资发起人员的条件
(一)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
(二)专职从事专利代理业务;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
(五)属于《专利代理条例》第二十五条所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作为专利代理机构的出资发起人员。四、机构名称
专利代理机构只能享有和使用一个名称,该名称不得在全国范围内与正在使用或者已经使用过的专利代理机构名称相同或者相近似。
合伙制专利代理机构的名称,应当为所在城市名称+字号+“专利事务所”;有限责任制专利代理机构的名称,应当为所在城市名称+字号+“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可以使用该律师事务所的名称。五、申请材料
申请设立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专利代理机构设立申请表;
(二)专利代理机构章程(合伙协议书);
(三)验资(出资)证明;
(四)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五)人员简历及人事档案的关系证明;
(六)办公场所和工作设施的证明;
(七)其他证明材料。
律师事务所申请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申请表;
(二)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同意其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函件;
(三)律师事务所章程(合伙协议书);
(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和资金证明;
(五)专利代理人的律师执业证复印件、专利代理人资格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六)办公场所和工作设施的证明;
(七)其他证明材料。六、审批程序
设立专利代理机构的审批程序如下:
(一)申请设立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经审查,认为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上报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认为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二)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申请,应当自收到上报材料之日起30日内作出预批准决定,并通知上报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申请,应当自收到上报材料之日起30日内通知上报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重新进行审查。获得预批准的专利代理机构按照要求办理有关事项(工商登记等)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颁发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和机构代码。
(三)批准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应当自颁发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之日起30日内,向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申请办理专利代理人执业证书。
律师事务所申请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参照本条前述规定进行审批。
⑽ 专利代理公司成立条件
法律分析:(一)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名称;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或者公司章程;
(三)有独立的经营场所;
(四)合伙人、股东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二十二条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着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