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代理词一般开庭后多久交
代理词一般开庭后7个工作日内交。如果枯丛代理人选择在庭审过程中使用,代理词于代理人而言,就是代理人根据庭审程序要求为求更准确全面发表质证意见和辩论意见事先做好的备忘录。如果庭审后向法庭提交,代理人考虑的是,诉讼进程中,因案件争议的事实和适用法律情况不断发生变化,囿于庭审时间,在庭审中的应对可能相对仓促。
代理词应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抓住争执点,鲜明地提出代理意见,并围绕这一观点从多角度、多侧面展开论证,立足于事实和法律,针对实质性委托,进行准确、详尽而深入的剖析,支持其诉讼请求,代理词应当随着诉讼进程不断修改、充实和完善,注意及时吸收新出现的情况,弥补庭审过程中的漏洞,代姿败岁理词的语言应当生动、简练、论点明确,逻辑性强迹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
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一百六十六条
数人为同一代理事项的代理人的,应当共同行使代理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⑵ 民事诉讼一审要写代理词吗
民事诉讼一审不一定要写代理词。代理词不是法律必须的要求,只要开庭时应表述的均已表述,法律没有具体的规定,民事诉讼的辩论代理词,一般最好提交给法院的。
在辩论阶段的代理词或代理意见,要根据庭审的实际情况来确定,也就是要根据庭审中的争议焦点来决定,针对双方存在的争议来发表代理意见,具有很强的针对性。而在庭审前准备的代理词,可能只会是涉及了部分的争议,不能涵盖全部的内容,会有一定的局限性。所以,可以在庭后,再根据庭审情况,全面地书写一份代理意见,再交给法院,以便法院能更能全面、清楚地了解你的意见。案件的被告人委托代理人代理案件的,可以要求代理人出具代理词进行答辩,但提供代理词并不是强制要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禅宴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第五十九条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贺闷银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罩激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⑶ 民事诉讼的《代理词》应于开庭后多久向法庭提供
《代理词》是开庭后及时向法庭提供,一般都是出庭准备好的,如果需要调整或者提交《补充代理意见》,应当及时与法官进行沟通,在规定时间内交纳。
⑷ 代理词是否也应提交给对方当事人法律根据
在审判实务中是在庭审结束三日内代理人如果需要补充代理意见的话就补交代理词,这是不用给对方的,是对你法庭上辩论意见的总结补充~~直接交给法官一份就可以了~~确定!
⑸ 民事诉讼代理词格式范文
法律分析:1,首部注明文书名称,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基本情况;
2,正文写明委托事项为委托人在何事项中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民事诉讼活动以及授权范围;
3,尾部需要有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以及委托日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⑹ 民事诉讼中原告代理律师代理词包括几部分组成
一、民事 诉讼 中原告 代理 律师 代理词包括几部分组成? 代理词无法定的固定格式,但有大体通用的文章结构,一般的代理词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1、首部 每一份代皮野理词都应有一个确切的标题,标题应反映案件性质和所代理的当事人在案中的地位,例如“民事原告诉讼代理词”等,使听众一开始就了解代理词的性质。因为代理词是一种讲演辞,主要向合议庭陈述,因此开头的习惯称呼语是:“审判长、审判员:” 2、序言 序言亦即开场白,要尽量简洁,重点在代理意见部分。 序言包括: (1)说明代理人出庭的合法性,概述接受委托和受指派,担任本案当事人哪一方面的代理人; (2)说明代理人接受代理后进行工作的情况,即在出庭前做了哪些方面的工作,如查阅案卷、调查了解案情等; 二、旁升 民事诉讼法 原告代理词怎么写? 民事诉讼法原告代理词格式制作要点介绍如下: 1.首部。 (1)注明文书名称。 (2)称呼语,即审理本案的审判长和审判员。 (3)前言:简要说明代理律师出庭代理诉讼的合法性、代理权限范围、出庭前准备工作概况。 2.正文。 (1)案件性质和具燃启喊体案情。 (2)被代理人的诉讼地位。 (3)诉讼程序。 (4)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 (5)被代理人的诉讼请求或对本案争议标的态度。 3.尾部。 代理词是什么? 代理词是诉讼代理人(律师、法律工作者、公民)在庭审过程中独自使用的非正式文书,代理词最重要的部分是质证和辩论,质证和辩论是诉讼代理人多年的心得。一宗案件的代理词通常需要数小时甚至数天的时间来完成。 综上所述,在书写民事诉讼中原告代理律师代理词的过程中是需要规范化进行的,切勿随意乱改或者下定义。民事诉讼案件的办理不仅需要审判人员一视同仁,也需要当事人进行积极配合,顺利完成诉讼。在民事诉讼的过程中应当实事求是。
⑺ 代理词要给法庭吗
这是可以的,一般在庭审后几天之内交给法庭,表达代理人对案件的意见
⑻ 请两个律师写几份代理词
共同写一份即可,不过,可以根据案情决定写几份,但不能冲突
⑼ 被告需要提交代理词吗
一、诉讼代理词一定要提交吗⑽ 代理词开庭后几日提交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庭审结束后的几天内向法庭提交正式的代理词或者代理意见,对庭审中的争议焦点、难点问题进行重点阐述本方的观点,以便法庭采纳本方观点。
一、代理词的定义
代理词是律师等诉讼代理人在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授予的权限范围内在法庭辩论环节为 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就案件的事实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发表意见,以此为基础所形成的诉讼文书。
二、代理词的组成
代理词无法定的固定格式,但有大体通用的文章结构,一般的代理词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1)首部
每一份代理词都应有一个确切的标题,标题应反映案件性质和所代理的当事人在案中的地位,例如“民事原告诉讼代理词”
(2)序言
序言可以理解为即开场白,言简意赅,重点在代理意见部分
(3)正文
正文部分即陈述事实,表明己方观点,提出证据,以及针对对方材料,反驳对方不实之处。对于有纠纷的部分,要简明扼要,尽量还原事实真相,对纠纷形成及争议点,各方观点进行分析。结合证据表明己方观点支撑,以及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三条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
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二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