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鉴定机构有哪些 想鉴定包包,求靠谱地方。
我知道的几个也就是优奢易拍还不错吧,也试过什么免费的,用户体验真的是啥也不说。那边鉴定箱包一直都不错,手表、服饰应该都可以,最近还看到新增了一些鉴定品牌呢!反正我自己用着是还可以。你还有什么问题,都可以问
2. 司法鉴定机构有哪些
您好,“明鉴司法鉴定所于2007年经司法厅核准设立的司法鉴定机构,是国内最早成立的文书鉴定机构之一,面向社会提供文书司法鉴定、法医临床司法鉴定、痕迹鉴定服务,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许可证号:“3444000066180708XU”。本所提供主要从事笔迹鉴定、印章印文鉴定、文件形成时间鉴定、印刷机具鉴定、朱墨时序鉴定、变造文件鉴定、污损文件鉴定、证件、证书、票据真伪鉴定等文书鉴定;指纹鉴定、足迹鉴定、火灾痕迹鉴定、车辆痕迹鉴定等痕迹鉴定,我所已经进入广东省高院及各地级市中院名录,如有相关案件欢迎免费咨询!
明鉴司法鉴定所成立至今参加了2007-2017年司法部统一组织的司法鉴定能力验证活动,明鉴司法鉴定所取得的成绩均为满意和通过,在广东全省同行业中成绩较好。 广东省司法鉴定协会2015年5月5日评价:“明鉴文书司法鉴定所”2007年成立至今,共计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10000余份,未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未曾收到对该所的有效投诉。自2007-2017年共计参加司法部组织的能力验证四十余次,反馈结果全部为满意、通过,整体成绩位列全省鉴定机构文书鉴定类别前列” 。
明鉴司法鉴定所的司法鉴定人员多名,均是来自公安战线的资深专家,执业人员大都具有30多年的鉴定经验。“做较专业的技术团队,采用现代科学技术,提供较专业的文书鉴定技术服务”是广东明鉴文书司法鉴定所鉴定人共同的奋斗目标。广东明鉴文书司法鉴定所面向全国受理各类诉讼及非诉讼案件,树立“服务大局、执业为民”的理念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社会形象,坚守诚信为服务宗旨,坚持“科学严谨、实事求是”的服务准则,为社会各界处理刑事、行政、民事等各类案件提供了科学准确的依据,赢得广大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在社会各界享有较高的信誉。”
3. 张店区人民法院指定的伤残鉴定机构有哪几个
直接问主审法官
4. 文书鉴定机构有哪些
权威的笔迹鉴定机构有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等。在当地可以向公安局或者检察机关申请检验鉴定
5. 专业的鉴定机构有哪些
我前几个月听朋友说过一家,好像是叫华生
6. 法院指定的鉴定机构一般多久
法院指定伤残鉴定,应该是指司法鉴定,那么一般在受理之后三十天处理完毕。
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十一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司法鉴定的委托。
第十二条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鉴定委托,应当要求委托人出具鉴定委托书,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并提供委托鉴定事项所需的鉴定材料。委托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要求出具委托书。
本通则所指鉴定材料包括检材和鉴定资料。检材是指与鉴定事项有关的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鉴定资料是指存在于各种载体上与鉴定事项有关的记录。
鉴定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拟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名称、委托鉴定的事项、鉴定事项的用途以及鉴定要求等内容。
委托鉴定事项属于重新鉴定的,应当在委托书中注明。
第十三条
委托人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委托人不得要求或者暗示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按其意图或者特定目的提供鉴定意见。
第十四条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应当对委托的鉴定事项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委托鉴定事项的用途及鉴定要求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委托,应当予以受理。
对提供的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委托人补充齐全的,可以受理。
第二十六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
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间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完成鉴定的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7. 法院关于选定鉴定机构有哪几种程序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后,可根据情况自行鉴定,也可以组织专家、联合科研机构或者委托从相关鉴定人名册中随机选定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委托上级法院的司法鉴定机构做重新鉴定: (一)鉴定人不具备相关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三)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 (四)鉴定材料有虚假,或者原鉴定方法有缺陷的; (五)鉴定人应当回避没有回避,而对其鉴定结论有持不同意见的; (六)同一案件具有多个不同鉴定结论的; (七)有证据证明存在影响鉴定人准确鉴定因素的。 司法鉴定机构可受人民法院的委托,对拟作为证据使用的鉴定文书、检验报告、勘验检查记录、医疗病情资料、会计资料等材料作文证审查。 希望能帮到你!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中的相关规定 司法鉴定的实施 第一节 初次鉴定 第二十条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后,由司法鉴定机构指定的司法鉴定人、或者由委托人申请并经司法鉴定机构同意的司法鉴定人完成委托事项。 第二十一条 同一司法鉴定事项应由两名以上司法鉴定人进行。第一司法鉴定人对鉴定结论承担主要责任,其他司法鉴定人承担次要责任。 第二十二条 司法鉴定结论应当由本机构内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司法鉴定人复核。复核人对鉴定结论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三条 司法鉴定文书由本机构内主管业务的负责人或者由其指定代行其签发的人员签发。 第二十四条 司法鉴定从受理之日起一般应当在15日内出具司法鉴定文书。如确需延长的,经向委托人说明理由,可延长至30日。复杂、疑难案件的鉴定时限确需延长的,经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并征得委托人同意,可再适当延长。延长期不得超过60日。 法医精神病鉴定及司法会计鉴定的时限可适当延长,一般应在受理之日起60日内完成。鉴定过程中需要补充鉴定材料所需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第二十五条 作妇科检查时,须由女性司法鉴定人进行。无女性司法鉴定人时,须有女性工作人员在场。 对未成年人的检查,应有监护人在场。 第二十六条 现场勘验、尸体解剖时,应通知委托人到场,并在勘验、解剖记录上签名。如委托人不到场,不影响现场勘验和尸体解剖的进行。 第二十七条 司法鉴定机构对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或者对鉴定结论有重大分歧意见时,应当由司法鉴定机构主管业务负责人主持会鉴,或者在听取有关专家意见后再作出结论,不同意见应当如实记录在案。 第二十八条 对涉及多学科知识和技术手段的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机构可聘请有关专家协助鉴定。专家意见应当记录在案。 第二十九条 司法鉴定过程中应当妥善保管送检材料,并依鉴定程序逐项建立档案。鉴定时若需耗尽检材或者损坏原物的,应当商请委托人同意。 第三十条 在鉴定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鉴定: (一)委托人要求终止鉴定的; (二)出现不可抗力致使鉴定无法继续进行的; (三)确需补充鉴定材料而无法补充的; (四)发现自身难以解决的技术问题的。 终止司法鉴定,应当退回有关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理由。 第二节 补充鉴定、重新鉴定、复核鉴定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 (一)发现新的相关鉴定材料; (二)原鉴定项目有遗漏。 第三十二条 补充鉴定可以由原司法鉴定人进行,也可以由其他司法鉴定人进行。补充司法鉴定文书是原司法鉴定文书的组成部分。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一)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超越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或者执业类别进行鉴定的; (二)送鉴的材料虚假或者失实的; (三)原鉴定使用的标准、方法或者仪器设备不当,导致原鉴定结论不科学、不准确的; (四)原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 (五)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六)原司法鉴定人因过错出具错误鉴定结论的。 重新鉴定所提供的鉴定材料必须是与初次鉴定相同的鉴定材料;鉴定材料有异的鉴定,不是重新鉴定。除第一项应由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重新鉴定外,其他各项重新鉴定可由原司法鉴定机构进行。 重新鉴定应当由原司法鉴定人以外的司法鉴定人进行。 第三十四条 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 复核鉴定除需提交鉴定材料外,还应提交原司法鉴定文书。 第三十五条 复核鉴定人须有不低于原司法鉴定人的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 第三十六条 补充鉴定、重新鉴定、复核鉴定的其他事项适用初次鉴定的规定。答案补充
各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受理本院及下级人民法院委托的司法鉴定。下级人民法院可逐级委托上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鉴定。 司法鉴定应当采用书面委托形式,提出鉴定目的、要求,提供必要的案情说明材料和鉴定材料。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3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不予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原因。
8. 司法局的鉴定机构名册与法院的鉴定机构名册是一个吗
司法部网站上有全国司法鉴定机构的名录,法院一般有所在省的鉴定机构名录,全国的也会有,比如法医鉴定,一般本省的机构就能可以鉴定,看本省的名录就可以;如果本省没有或者只有几个某类鉴定机构,如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法院就会看全国的鉴定名录。
9. 有没有法院承认的 鉴定机构供公民自己鉴定物品的真伪,对于证据的认定是哪个机构的受理范围
首先,我要告诉您的是,我国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是不得设立鉴定机构的。所以法院说证据认定不属于他们受理范围的答复是正确的。
其次,对于证据的鉴定,只有人身伤害需要再次进行医学鉴定时,必须到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的意外,其他物证类和声像资料类,都不用政府指定。
最后,进行委托书这一类证据鉴定的机构,都必须在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进行登记注册的。你可以到相关部门咨询一下。
希望我的回复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