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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代理人的特征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3-05-29 12:27:40

❶ 诉讼代理人条件

主要有四种: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肢渗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或者可能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人以及人民法院历态脊认为不宜作诉讼代理人的人,不能作为闭唯诉讼代理人。
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

❷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诉讼代理人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法律主观:

民诉 诉讼 参与人包括: 诉讼参加人,包括当事人(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和诉讼 代理 人(法定岩贺代理人、委托代理粗渗派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 证人 、鉴定人、勘验人员和翻译人员)。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喊敬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❸ 民事诉讼代理人条件有哪些

1、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2、委托人委托诉讼 代理 人,必须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 诉讼 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3、侨居国外的中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 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 律师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❹ 简述代理的法律特征

1、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

2、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代理行为

3、代理主要是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4、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代理行为。代理主要是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4)民事诉讼代理人的特征有哪些扩展阅读

商事代理的特征

1、国际商事代理关系的主体具有特殊性。

2、国际商事代理的内容具有特殊性。

3、国际商事代理权的产生具有特殊性。

4、在以谁的名义进行活动的问题上,国际商事代理具有特殊性。

5、国际商事代理人在承担责任方面具有特殊性。

6、国际商事代理具有涉外因素。

8、法律适用具有特殊性。

❺ 诉讼代理人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
诉讼代理人,是指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委托,代表当事人进行民事活动的人。它有几个明显的特征:首先,诉讼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其参加诉讼活动的目的是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利益;其次,诉讼代理人必须在法律或当事人授权的范围内实施诉讼行为,超越代理权限实施的行为,必须得到被代理人的追认,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代理人诉讼行为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再次,诉讼代理人必须有参与诉讼的能力,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最后,诉讼代理人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代理双方当事人进行诉讼,只能代理一方进行诉讼维护其合法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❻ 民事诉讼代理人可以做什么代理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民事诉讼代理人 可以做什么? 诉讼代理人 是指,以当事人一方的名义,在法律规定内或者当事人授予的权限范围内代理实施诉讼行为,接受诉讼行为的人。代理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代理诉讼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的权利:1、有权调查收集证据。根据 民事诉讼法 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提供证据的责任,只有在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收集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时,人民法院才主动调查、收集证据。为了使当事人更好地承担提供证据的责任,民事诉讼法赋予了诉讼代理人收集证据的权利。代理人可以调查收集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并要求有关鉴定部门对某一事实进行鉴定等。有关单位和个人对诉讼代理人调查取证的工作应当支持。2、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有关材料,一般指法庭审理过程中所有的证据材料、庭审笔录,以及起诉状、答辩状、代理意见书等在法庭审理中涉及的材料。至于有关材料的具体范围以及查阅的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诉讼代理人具有以下特征:1、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诉讼代理的目的在于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只能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而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2、诉讼代理人是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如果诉讼代理人丧失了诉讼行为能力,也就丧失了诉讼代理人的资格。3、在代理权限内实施诉讼行为。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来源于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授权。凡是超越代理权所实施的诉讼行为,都是无效的诉讼行为,不能产生诉讼法上的效果。4、诉讼代理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5、在同一诉讼中,不能代理双方当事人。在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是对立的。同时为双方当事人的代理人,可能会损害一方当事人的利益。

❼ 诉讼代理人不同于当事人的特征是什么

1、诉讼代理人始终是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行诉讼活动;2、诉讼代理人必须具有诉讼行为能力和一定的诉讼基本知识;3、诉讼代理人必须在诉讼代理权限范围内进行活动;4、诉讼代理人进行诉讼活动的终极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❽ 简述诉讼代理人的特点有哪些

诉讼代理人的特点有以下几点:
1、有诉讼行为能力;
2、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
3、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诉讼行为;
4、诉讼代理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5、在同一案件中只能代理一方当事人进行诉讼。
诉讼代理人指的是在代理的权限内,代理被代理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在中国,除法律规定必须由当事人亲自进行诉讼的案件外,刑事诉讼中的被害人、自诉人以及民事诉讼中的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均可由诉讼代理人代理诉讼。民事诉讼代理人的概念及特征;法定诉讼代理人的概念、诉讼地位及权限;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概念、诉讼地位及权限。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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