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哪些人可以作为刑事案件的委托人
法律分析:(一)、刑事辩护:
1、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此知本人;
2、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
3、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近亲属;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兄清托的人;
5、人民法院的指定。
(二)可以委托律师作为被害人的代理人的主体:
1、被害人本人;
2、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
3、被害人的近亲属;
4、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5、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森尘消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❷ 哪些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
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及其亲属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诉讼代理人指的是蠢裤首在代理的权限内,代理被代理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在中国,除法律规定必须由当事人亲自进行诉讼的案件外,刑事诉讼中的被害人、自诉人以及民事诉讼中的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均可由诉讼代理人代理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带数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纯帆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❸ 刑事诉讼代理人可以是哪些人
对于诉讼代理人,不能担任的主要有以下几种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3)可能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人; 除了上述人员还有正在执行刑罚缓刑期或被刑满释放后仍被的人不能担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2)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3)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人民检察举饥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正毁返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余链、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❹ 刑事诉讼法代理人范围是什么
诉讼代理人范围有:(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法律依据】
1、《刑事诉讼法》激罩亏第四十七条规定,委托诉讼代理人,参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执行。
2、《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明神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闷手的监护人、亲友。
❺ 刑事诉讼法中的代理人有什么规定
刑事诉讼法中的代理人的规定是刑事诉讼法规定三种人可以担任辩护人:
1、律师;
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3、犯罪嫌疑人、老轮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法律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认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销备院及其工作人员阻碍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有权向同级或者上一级亏含毁人民检察院申诉或者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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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哪些人能做刑事诉讼代理人
“诉讼代理人”是指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和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桥念为参加诉讼的人。“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八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意是:
(一)“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于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进行的收集证据、查明案情的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二)“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链消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三)“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
(四)“诉讼参与人”是指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棚和、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
(五)“诉讼代理人”是指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和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
(六)“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❼ 刑事诉讼法定代理人的范围是什么
包括: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刑法 第一百零六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意是:(三)“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❽ 在刑事诉讼中,哪些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A
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刑事诉讼中,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八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第四十九条 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群、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时委托律师,就是刑事诉讼代理,只有律师可以代理刑事诉讼辩护工作,犯罪嫌疑人的近亲属可以委托律师,包括父母、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的兄弟姐妹、成年孝含升的子女
刑事诉讼代理就是刑事案件嫌疑人委托的律师作为该案件的全权代理人。代理人一般为律师。
民事诉讼代理人是指以当事人的名义,在一定许可权范围内,为当事人的利益进行诉讼活动的人。因代理权的不同可分为法定诉讼代理人和委托诉讼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必须具备诉讼行为能力;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并且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进行诉讼活动;代理许可权范围内实施诉讼行为;诉讼代理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在同一案件中只能代理一方当事人进 行诉讼。
诉讼代理人又分为法定诉讼代理人和委托诉讼代理人。
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及其亲属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老哪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受害人的近亲属也有权委托律师为受害人的刑事诉讼代理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许可权来源于委托人的授巧老权,因此其代理的事项和代理许可权的范围都取决于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人的授权有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两种:一般授权是指委托诉讼代理人完成一般的诉讼行为,这些行为一般不直接涉及委托人实体利益,如调查收集、提供证据,申请回避,提出管辖权异议等,特别授权是指诉讼代理人完成某些重要的、涉及委托人实体利益的诉讼行为,如代理当事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等。如果委托人作特别授权时,必须在授权书上写明具体的事项,若委托人在授权书上仅写明“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应视为一般授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只能在当事人授权范围内代理进行诉讼活动,其超越代理许可权所实施的诉讼行为,除非得到被代理人的事后追认,否则便属于无效诉讼行为,由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❾ 刑诉法中法定代理人的范围都有哪些
随爱着我国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以及法律效力的不断提高,在 刑事诉讼 案件中,面对不同案件当事人的不同状况,会有法定 代理 人来协助推进案件审理的进程。那么, 刑诉法 中法定代理人的范围都有哪些呢?下面来为大家一一进行回答。 一、法定代理人的概念 法定代理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代理无 诉讼 行为能力的当事人进行诉讼,直接行使诉讼代理权的人。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进行诉讼活动只能由其 监护人 为法定代理人代理其进行行政诉讼活动。法定代理人是全权代理,其法律地位相当于当事人,其代理权限不受限制,可以行使被代理享有的全部权利。法定代理人不是当事人,属于诉讼参与人中的其他诉讼参与人。实体权利(即具体的裁判内容赋予当事人的权利)的享有者和实体义务(即具体的裁判内容加诸在当事人身上的义务)的承担者只能是当事人,法定代理人仅仅在诉讼过程中代为行使一些程序性的权利;并且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之监护人若丧失了 监护权 其法定代理人的资格同时丧失。 二、法定代理人包括哪些人群 (一)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兄、姐; 3、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1、配偶; 2、父母; 3、成年子女; 4、其他近亲属; 5、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综上所述, 刑诉法中法定代理人 的范围主要由直系亲属所担任,同时根据当事人的年龄、身体状况以及是否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划分的也够有不同。现在相信大家已经全面的了解了刑事诉讼案件中法定代理人一职的范围有哪些,希望这篇文章能为大家带来帮助。
❿ 刑事代理人的范围
刑事代理的含义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原告人和被告人,以及刑事申诉案件中的申诉人,咐闹宏依法都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刑事诉讼中的代理人可以是律师,也可以是律师以外的其他公民。但是,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能充当代理人。刑事诉讼中的代理可分为两种:一是法定代理。法定代理是基于法律规定而产生的代理。二是委托代理。委托代理是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而产生的代理。刑事代理的种类(一)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公诉案件中被害人的代理,是指律师或其他公民接受公诉案件中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的委托,担任被害人的代理人参加诉讼。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二)自诉案件中的代理和反诉案件中的代理自诉案件的代理,是指在刑事自诉案件中,律师或其他公民接受自诉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作为代理人参加诉讼。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0条规定: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这一规定表明,自诉案件中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是自诉人或者自诉人的法定代理人,其他人包括自诉人的近亲属不能为自诉人委托代理人。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律师、自诉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自诉人的监护人或亲友等,都可以充当代理人,但是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能充当代理人。(三)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代理附带民事诉讼中的代理,是指接受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以诉讼代理人的身份进行的活动,是刑事自诉案件中诉讼代理与公诉案件中诉讼代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刑事诉讼法第40条规定,公诉案件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告知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告知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四)申诉案件中的代理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03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律师作为法律工作者,有权接受委托人委托代为申诉。律师代为申诉,可以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可以帮助司法机关及时纠正有错误的判决或裁定。通过律师的法律宣传,还可以减少无理缠诉。责任及权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48条规定:诉讼代理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被害人、自诉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诉讼代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如果被代理人是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49条规定的精神,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有权查阅、摘抄、复制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了解案情。其他诉讼代理人经人民法院准许,也有权查阅、摘抄、复制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了解案情。委托人有权改变委托内容或者解除代理权,代理人也可以依法拒绝代理,从而导致代理权限的变更或解除。我国律师法第29条明确规定,委托人可以拒绝律师为其继续代理,也可以另行委托律师担任代理人。律弯姿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代理,但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隐瞒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代理。代理权变更或解除,应当及时用书面形式通知管辖的人民法院。诉讼期间,委托人要求解除代理后另行委托代理人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但案件已经合议并作出处理的,一般不宜再变更委托。以上内容就是网小编为您整理的与“刑事代理”相关的一些信息。当遇到刑事诉讼时,正确认识刑事代理的含义、种类、责任与权利,这不仅是维护自己权益的有力条件,还是取得成功的关键。如果您还有什么疑惑,欢迎在本网进行律师咨询,我们将有专业人员为您解答。
《刑事诉讼法》衡册第一百零八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意是:(一)“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于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进行的收集证据、查明案情的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二)“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三)“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四)“诉讼参与人”是指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五)“诉讼代理人”是指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和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六)“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