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办理代理记账许可证
办理代理记账许可证需要到当地财政部门办理,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的机构,应当向所在地的审批机关提交桥扒桥申请及下列材料,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二)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此信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敏猛年的书面承诺;
(三)专职从业人员在本机构专职从业的书面承诺;
(四)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关于代理记账机构的要求。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四条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的机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为依法设立的企业;
(二)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3名;
(三)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且为专职从业人员;
(四)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代理记账机构从业人员应当具有会计类专业基础知识和业务技能,能够独立处理基本会计业务,并由代理记账机构自主评价认定。
以上内容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2. 代理记账许可证如何办理
代理记账许可证办理条件:
1、三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我和同事都有初中级KE ZU图片右下角有惊喜)。所有从业人员及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都要准备一份。
2、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4、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会计管理制度。
另外,代理记账是指将本企业的会计核算、记账、报税等一系列的工作全部委托给专业记账公司完成,本企业只设立出纳人员,与代理记账公司联系。
所以,成立一个代理记账公司企业还需要做哪些准备工作呢?首先,企业需要先招一些经验丰富的会计人员,这样才能够承接业务,才能够为其他公司处理财税工作。其次,小编建议企业研发一款合适的代理记账软件,这样一来,企业无论承接多少公司的财税工作都不会弄乱了,都能够处理得很好。另外,作为代理记账公司,企业还需要了解当地的财税政策,以便于帮助企业规避财税风险。
3. 代理记账机构许可证怎么办理
一、申请对象
申请设立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记账机构,应当经所在地的区、县级市财政局批准,并领取由财政部统一印制的《代理记账许可证》,才能从事代理记账业务。
二、申请条件
设立代理记账机构,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
2.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4.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三、申请程序
申请单位具备申请条件后,除会计师事务所外,应向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地的区、县级市财政局申请《代理记账许可证》。申请人经批准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后,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四、申请资料
申请代理记账资格,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申请报告并附送下列材料:
1.机构的协议或者章程;
2.从业人员身份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羡蔽渣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证明材料;
3.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在机构专职并拿从业的书面承诺;
4.办公地址及办公用房产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5.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6.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机构名称的有关材料。
五、办理期限
各区、县级市财政局受理兄悄《代理记账许可证》申请后,审查申请机构的申请资料和办公场所,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审批机关审查符合条件的,自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下达批准文件、颁发《代理记账许可证》。
六、每年报备
代理记账机构应当于每年4月30日之前,向审批机关报送下列材料:
1.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表;
2.营业执照、办公用房产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3.专职及兼职从业人员身份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代理记账机构不按期报送材料的,由各区、县级市财政局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公告。
4. 如何办理代理记账机构许可证
应当向所在地的审批机关提交申。
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规定:
第五条 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的机构,应当向所在地的审批机关提交申请及下列材料,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二)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的书面承诺;
(三)专职从业人员在本机构专职从业的书面承诺;
(四)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第六条 审批机关审批代理记账资格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应当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视为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申请。
(二)受理申请后应当按照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1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三)作出批准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发放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并向社会公示。审批机关进行全覆盖例行检查,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依法撤销审批并给予处罚。
(四)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书面通知应当说明不予批准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规定:
第十一条 代理记账机构可以接受委托办理下列业务:
(一)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
(二)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三)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
(四)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第十二条 委托人委托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应当在相互协商的基础上,订立书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除应具备法律规定的基本条款外,应当明确下列内容:
(一)双方对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
(二)会计资料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
(三)编制和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的要求;
(四)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及相应的责任;
(五)终止委托合同应当办理的会计业务交接事宜。
第十三条 委托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二)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三)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
(四)对于代理记账机构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5. 代理记账许可证如何办理
流程有以下几个步骤。一、向当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提交申请资料;二、审批流程:1、审批机关接受申请之日起,20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2、超过20日的,经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日;3、经审批机关审查核准同意,10日内向申请人下达批准文件、颁发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6. 代理记账许可证如何办理
代理记账许可证办理方式,办理代理记账许可证的话要去当地的财政局办理,申请设立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记账机构,应当经所在地的区、县级市财政局批准,并领取由财政部统一印制的代理记账许可证。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办程序申请机构将申请资料送交所属、县级市财政局审核。代理记账许可证是代理记账公司证明自身有记账实力的一个资质,拥有这个资质的企业才是可以处理财税工作的企业,财税工作本来处理起来就困难,很容易出错,而且财税工作还涉及到核心秘密,企业需要代理记账许可证,可接到业务,企业想要与代理记账公司合作,需要先查看这家代理记账公司是否拥有代理记账许可证,如果企业是想要运营代理记账业务,就需要获得代理记账许可证,拥有资质的公司才能被信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六条 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帐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帐。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总会计师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权限由国务院规定。
代理记账许可证需要准备的材料
代理记账许可证需要准备:
1、机构协议或章程一份;
2、所有从业人员及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所有从业人员及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的会计从业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每个人都必须取得各年度含2009年度的继续教育成绩合格单;
4、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的会计师以上技术职务资格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所有从业人员及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在此专职从业的书面承诺一份。
7. 代理记账许可证如何办理
如今,很多公司不再独立进行会计的核算、报账等相对繁琐的会计事务,而是委托相关代理机构。正规的代理机构必须有代理记账许可证,那代理记账许可证
是怎样才能办理呢?
一、申请对象
申请设立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记账机构,应当经所在地的区、县级市财政局批准,并领取由财政部统一印制的《代理记账许可证》,才能从事代理记账业务。
(2)所有从业人员及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所有从业人员及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每个人都必须取得各年度(含2009年度)的继续教育成绩合格单;
(4)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的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所有从业人员及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在此专职从业的书面承诺一份;
(6)办公地址及办公用房的房产证或租赁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各一份。
(8)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机构名称的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每年报备
代理记账机构应当于每年4月30日之前,向审批机关报送下列材料:
1.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表;
2.营业执照、办公用房产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3.专职及兼职从业人员身份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代理记账机构不按期报送材料的,由各区、县级市财政局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公告。
8. 代理记账许可证怎么办理
1、办理代理记账许可证是机构的行为,首先必须是合法经营的单位。所以在办理前,应该具备固定的经营场所、相应的从业人员。取得上述条件后,到工商部门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有场所和人员手续不难,多起几个名字备用。2、实体和材料的事先准备。办理这个许可证,不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还需要有3名以上有会计从业证书的人员,以及健全的财务制度。3、公司的协议和章程。办理代理记账许可证,需要有公司的协议和章程,包括全体从业人员的约定事项以及投资、股份、分成等等。对于股份公司或者有限公司,或者个人合伙,这些必须的约定是不可避免的。4、提交申请。携带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的文件、经营场所的证明、从业人员的资质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公司的章程或者协议等必须的材料,到当地政务服务大厅财税窗口,填写申请表提交审核。一般在20天之内,就有结果。5、拿到许可证。经过财政部门的审核通过后,在10天之内就可以拿到《代理记账许可证》。6、其他手续。机构经营要注意长远效用和法律效果,成立公司或者法人单位应该是现代企业的途径。拿到《代理记账许可证》后,再经过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公安印章备案、银行开户等程序,就是一个合法经营的法人了。
法律依据:
《代理记账管理》
第三条除会计师事以外的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审批机关)批准,领取由财政部统一规定样式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具体审批机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确定。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所可以依法从事代理记账业务。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对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第二十四条未经批准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9. 如何办理代理记账机构许可证
应当向所在地的审批机关提交申。
根据《代理记账管知仿郑理办法》规定:
第五条 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的机构,应当向所在地的审批机关提交申请及下列材料,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二)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的书面承诺;
(三)专职从业人员在本机构专职从业的书面承诺;
(四)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第六条 审批机关审批代理记账资格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应当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视为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申请。
(二)受理申请后应当按照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1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三)作出批准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发放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并向社会公示。审批机关进行全覆盖例行检查,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依法撤销审批并给予处罚。
(四)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书面通知应当说明不予批准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规定:
第十一条 代理记账机构可以接受委托办理下列业务:
(一)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
(二)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三)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
(四)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第十二条 委托人委托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应当在相互协商的基础上,订立书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除应具备法律规定的基本条款外,应当明确下列内容:
(一)双方对会大答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
(二)会计资料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
(三)编制和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的要求;
(四)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及相应的责任;
(五)终止委托合同应当办理的会计业务交接事宜。
第十三条 委托人应当履行下列义搭颂务:
(一)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二)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三)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
(四)对于代理记账机构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代理记账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