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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商是属于什么类型

发布时间:2023-05-09 18:09:46

A. 什么是经销商、代理商、加盟商他们有什么区别

代理商是在其行业内接受他人委托的一般代理人,而加盟商是在加盟模式下,接受总部的品牌与技术指导的一方。他们都可以去推销产品。

代理商比加盟商的权限要大。 代理商可以分为总代理、一级代理、二级代理,也可以说成是某某区级代理、市级代理等 代理商需要是法人,有自己的公司,有符合公司要求的财力和经营能力,公司授权给代理商在某一区域代理经营本公司的品牌,代理商可以发展自己的加盟商,不过需要报备总公司; 加盟商就是加盟某一个品牌作为自己销售的品牌。不过加盟商也可以是一级,也可以是二级。总的说,比较大的公司集团会分华东区代理啊,华南区代理等等。而小的公司就直接发展加盟商。

拓展资料:

代理商又称商务代理,是在其行业管理范围内接受他人冲辩模委托,为他人促成或缔结灶液交易的一般代理人。代理商(Agents)是代企业打理生意,是厂家给予商家佣金额度的一种经营行为。所代理货物的所有权属于厂家,而不是商家。因为商家不是售卖自己的产品,而是代散缓企业转手卖出去。所以“代理商”,一般是指赚取企业代理佣金的商业单位。

加盟商是指在连锁加盟的模式下,接受总部的品牌与技术指导的一方。目前我国的连锁加盟行业分为紧密型和松散型,所对应的责任也不同。

B. 代理商是什么意思

代理商又可以称为“商务代理”,一般指的是在所在行业管理范围内接受其他人的委托,且为他人促成或者缔结交易的一般代理人;代理商就是代为企业打理生意,它是厂家予以商家佣金额度的一种经营形式;其所代理的货品或者商品所有权一般是属于厂家,而非商家所有;因为商家不是在销售自己生成的产品,而是代理企业产品进行转手销售;因此代理商,一般是针对赚取企业代理一定佣金的商业单位。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民法总则》第一百六十三条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

《民法总则》第一百六十四条

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C. 代理商是啥意思

法律主观:

代理商一般指接受他人委托从而为其促成交易,并依靠此类行为获取厅李早佣金的代理人。根据我国《民法典扰碧》的规定,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则不得进行代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民事主体扮雀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D. 代理商是什么意思

代理商,即商务代理,是代理人受企业的委托,在一定的区域和处所内,在一定的代理权限下,以企业的名义代替企业行使经济行为(包括销售商品及其他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企业。

代理商必须有以下特点:必须受企业委托。即被代理人必须是工商企业;代理商必须以企业的名义进行活动;代理商代理委托方进行的是商务活动,不能宽肢镇超出这一范围。例如诉讼代理不在商务代理之列;委托企业(即被代理人)必须向代理商盘付报酬。

(4)代理商是属于什么类型扩展阅读:

根据委托人给予代理人的权限,可以分为独家代理、一般代理和总代理等;根据代理的业务内容,可以分为商品代理、保险代理、证券代理、旅行代理、广告代理、投标代理等。

1、独家代理,代理人单独代表委托人从事有关商业活动,委托人在该地区内不得再委派第二个代理人。在进出口业务中,采用独家代理方式时,作为委托人的出口商即给予国外的代理人在规定的地区和期限内推销指定商品的专营权。

2、一般代理,这类代理中,代理人仅为委托人在当地招揽生意,或根据委托饥拿人的要求与卖主洽谈生意,由委托慎粗人签订买卖台同,代理商按成交金额收取佣金。

3、总代理,总代理人实际上是委托人在指定地区的全权代理,同时还往往有权代表委托人办理一些其他非商业性的事务。

4、销售代理,是最常见的代理类型。按代理商与厂家的交易方式分为佣金代理与买断代理,佣金代理方式是指代理商的收入主要是佣金收入,代理商的价格决策权受到一定限制。代理关系的佣金代理方式是法律意义上纯粹的代理关系。

E. 代理商属于

一、代理商的定义
代理商又称商务代理,是在其行业惯例范围内接受他人委托,为他人促成或缔结交易的一般代理人。
二、代理商的特点
1、职责主要是为本人促成交易和缔结交易;
2、必须固定地从事受他人委托的活动;
3、是独立的商事经营者;
4、代理对象不必是商人,也可以不以营利为目的。
三、代理商的区别
经销商特点
1独立的经营机构
2拥有商品的所有权(买断制造商的产品/服务)
3获得经营利润
4多品种经营
5经营活动过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货商限制
6与供货商责权对等
代理商
1不一定是独立机构
2不拥有商品的所有权(代理制造商的产品/服务)
3赚取佣金(提成)
4经营活动受供货商指导和限制
5供货权力较大
从制造商到零售终端的渠道途径
1、制造商→经销商→消费者
2、制造商→总代理→经销商→消费者
3、制造商→总代理→一级代理→经销商→消费者
4、制造商→总代理→一级代理→二级代理→→经销商→分经销商→消费者
四、代理商的类型
1、总代理:又称全权代理,是在市场上作为被代理人全权代表的代理商。这种代理商有权处理本人日常业务或专业活动中随时发生的事务,也有权以委托人的名义从事一般性活动。
2、独家代理:是一种狭义代理人概念,指通过协议规定代理人在特定地区、特定时期内享有代理销售某种商品的专营权。其业务限于商业活动,具有垄断性。
3、一般代理商:指在同一地区、同一时期内,委托人可以选定一家或几家代理商作为一般代理人,根据销售业绩支付规定的佣金和补偿费用。
4、单一商号代理商:指仅为一个单一唯胡的企业主从事代理活动的代理商,其经营效益首先取决于企业主提供的业务情况,对企业主有很大的依赖性。
5、区域代理商:指在一定区域或一定的消费集团内从事的代理活动。此种不排除企业主自己在该地区内缔结交易或由第三人促成交易的可能性与合法性,但即使未参与,对于与企业关系规定的应由他代理的区域或消费集团成员所缔结的交易,同样享有佣金请求权。
棚吵6、特许代理商:指被授予特许经销权或优先经销权的、从事独立商行为的商人。
五、代理商的授权
其作法是由委托人与代理人签订代理协议,授权代理人在一定范围内代表他向第三者进行商品买卖或处理有关事务(如签订合同及其它与交易有关的事务等)。代理人在委托人授权范围所作的行为所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直接对委托人发生效力,即代理人是在授权范围内以委托人的名义行事。代理双方属于一种委托和被委托的代销关系,而不是买卖关系。代理商在代理业务中,只是代表委托人招揽客户,招揽订单,签订合同,处理委托人的货物,收受货款等并从中赚取佣金,代理商不必动用自有资金购买商品,不负盈亏。代理双方通过签订代理协议建立起代理关系后,代理商有积极推销商品的义务,并享有收取佣金的权利,同时代理协议一般规定有非竞争条款,即在协议有效期内,代理人不能购买、提供与委托人的商品相竞争的商品或为该商品组织广告;代理人也无权代表协议地区内的其它相竞争的公司。
六、代理商的功能
代理商的建立,可以分担厂商的风险,使厂商与代理商共同拉动市场从而降低厂商的经营风险。在代理商的层次上,除设立总代外,代理商链山侍还可以根据厂商的渠道模式,下设一级代理或区域代理并同时与终端销售商合作。这样,代理商从简单的分销转换成具有管理职能的渠道维护者,除业务管理外,代理商同时具备品牌管理、促销管理、服务对接、财务管理等各项职能。

F. 经销商、代理商、分销商都是什么意思

分类: 商业/理财
问题描述:

急寻答案:经销商、代理商、分销商都是什么意思啊?之间有什么关系?

解析:

代理商:代理是代企业打理生意,不是买断企业的产品,而是厂家给额度的一种经营行为,货物的所有权属于厂家,而不是商家。他们同样不是自己用产品,而是代企业转手卖出去。所以“代理商”,一般是指那些赚取企业代理佣金的商业单位。

分销商:随着批发概念的落伍,时髦的概念是分销。所谓的分销是分着来销。可见在销售的过程中,已经考虑到了下家的情况,不是盲目销售,而是有计划地销售,商家有服务终端的概念。分销和批发是相对的,是从管理和计划的角度上对商家定义。所以“分销商”,一般是指那些有服务终端意识的行商。

经销商:经销商是指,拿着钱,从企业进货,他们买货不是自己用,而是转手卖出去,对于他们只是经过手,再销售而已,他们关注的利差,而不是实际的价格。企业对他们不是赊销,而是收到了钱的。这个商是指商人,也就是一个商业单位。所以“经销商”,一般是指那些从企业拿钱进货的商业单位。

批发商:批发商的概念是以前对商人的一种叫法,现在已经逐渐趋向于被淘汰。顾名思义,批发就是一批批进货,然后往外一批批地发。可见这样的生意没有什么计划,只是一个货物买卖的概念,而少了管理和控制。所以批发商,一般是指没有服务终端意识的坐商。

零售商:零售就是一个一个地销售,而不是象批发商那样,一批一批地销售。所以零售商,一般是企业用来说商店的。

其他观点:

一、

1.代理商可以是代理单一品牌滑顷或多个品牌。

2.分销商一定是代理众多品牌,比如世平分销,龙临分销。

3.经销商是个比较笼统的称谓,包括代理商,分销商还有单纯的贸易商(不从原厂拿货而是从其他渠道)。

二、代理商是分销商也是经销商,但是分销商和经销商不一定是代理商。分销商和经销商没什么区别。

三、分销是一个销售方式概念.分销商宽亩是一个中转站,一个制造企业将产品委托中转站销售.代理商是受制造企业授权在一定区域时间终端等进行销售.经销商类似于贸易商,自由贸易。

四、分销商广义上包括代理商经销商;代理商与经销商存在是否获得授权.当然,代理商也有分较多性质代理.。

五、主要从产品所有权上区分:经销商对产品有所有权;代理商一般没有所有权,只收取佣金。分销商一般只做渠道不做终端。

六、分销商 得到原厂授权,销售全线产品,代表厂家处理业务经销商 能够在原厂拿到货的贸易商,没有得到原厂授权,原厂也不会返利代理商 得到原厂授权,销售部分产品,原厂会返利之类代理商在国外有的也叫分销商。代理商的支持者是原厂(对于单个品牌存在唯一),我们一般理解的分销商和经销商是整和市场资源,为客户服务,多个点的支持!

七、主要从产品所有权上区分:经销商对产品有所有权;代理商一般没有所有权,只收取佣金。分销商一般只做渠道不做终端

八、经销商分为普通经销商和特约经销商。前者无限制就和外面的普通日用品一样没有限制,而后者则信巧陆和大的代理商或厂家有某些在销售额,产品价格等方面的特别约定。 分销商介于代理商和经销商之间。代理商是指某产品在销售过程中由生产厂家授权在某一区域有资格销售该产品的商家。它分为地区级、国家级、省市县级等,又分为独家代理,总代理,分级代理,所有代理商家都有相应的特权,代理级别低的原则上由高一级的代理商管理。

G. 代理商的类型

1、总代理:又称全权代理,是在市场上作为被代理人全权代表的代理商。这种代理商有权处理本人日常业务或专业活动中随时发生的事务,也有权以委托人的名义从事一般性活动。
2、独家代理:是一种狭义代理人概念,指通过协议规定代理人在特定地区、特定时期内享有代理销售某种商品的专营权。其业务限于商业活动,具有垄断性。
3、一般代理商:指在同一基哪虚地区、同一时期内,委托人可以选定一家或几家代理商作为一般代理人,根据销售业绩支付规定的佣金和补偿费用。
4、单一商号代理商:指仅为一个单一的企业主从事代理活动的代理商,其经营效益首先取决于企业主提供的业务情况,对企业主有很大的依赖性。
5、区域代理商:指在一定区域或一定的消费集团内从事的代理活动。此种不排除企业主自己在该地区内缔结交易或由第三人促成交易的可能性与合法性,但即使未参与,对于与企业关缓咐系规定的应由他代理的区搏燃域或消费集团成员所缔结的交易,同样享有佣金请求权。

H. 什么叫代理商什么叫经销商什么叫供应商

专业解释;
代理商是和经销商截然不同的概念。代理是代企业打理生意,不是买断企业的产品,而是厂家给额度的一种经营行为,货物的所有权属于厂家,而不是商家。他们同样不是自己用产品,而是代企业转手卖出去。所以“代理商”,一般是企业指,赚取企业代理佣金的商业单位的。
经销商是指,拿着钱,从企业进货,他们买货不是自己用,而是转手卖出去,对于他们只是经过手,再销售而已,他们关注的利差,而不是实际的价格。企业对他们不是赊销,而是收到了钱的。这个商是指商人,也就是一个商业单位。所以“经销商”,一般是企业,用来说从企业拿钱进货的商业单位的。
经销是买家与供货商达成协议,承担在规定的期限和地域内购销制定商品的义务。这个买家就是经销商。分为定销和包销两种
两者的区别主要在有没有涉及商品所有权上。代理只是在买卖双方之间起到媒介作用,
组成交易,从中赚取佣金。而经销指对所经营的商品有产权的独立经营。
区分点一:
例如你在杭州卖菜。
我给你0.1元一斤,市场零售0.8元一斤。和你签100000斤的采购合同并且交给我10万保
证金。除你之外,我不再向杭州供货,但是你必须在3个月内向我提够100000斤的白菜,
否则保证金归我。我给你提供15天价保。怎么把这100000斤卖掉,怎么宣传,怎么做广
告是你的事。卖得好了,下一个新品种也交给你卖。如此,你是代理商了。
我给你0.5元一斤,划定西湖区是你的销售区域,一个月提够5000斤给你0.1元返利,降
价了我给你价保。我还给你提供宣传支持。你尽量去卖吧。如此,你是经销商了。
经销商与代理商除了对商品拥有的所有权不同之外;
还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两者的利润获取方式不同,前者是加价销售,获得经营利润.后者按照规定价格售卖
,赚取佣金也就是所谓的提成;
二是两者的经营权限也有所不同,前者可以经营多品种——甚至经营竞品,后者经营品类
较少,一般不经营竞争品牌;
三是厂商的对两者控制的难易程度不同;对两者的成本投入不同

I. 经纪人和代理商属于什么

经纪人和代理商属于批发商。

职业资格:

1、因为国内没有真正的汽车经纪人职业,但汽车经纪人起源于欧美并在国外已十分成熟,在国内没有相关职业与管理政策配套的前提下,国际汽车经纪人职业资格的专业性、权威性就显而易见了。

2、国际职业资格可以作为向工商局申报汽车经纪人执业的有力的专业依据,一旦工商局放开汽车经纪人执业注册,获得国际专业认证者自然能获得优先机会。

3、国际职业资格在WTO国家通用认可,可作为专业技能人员出国务工及劳务输出的依据和证明。

4、国际职业资格的专业高度、市场认可度比国内认证更高,用以求职或从事汽车销售工作,用人单位或客户对持证者的认可度均要比持国内认证者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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