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代理的权限有哪些
一般代理的权限包括:1、代为起诉和应诉;2、代为申请财产保全、证据保全和先予执行;3、代为向法院、仲裁机构提供证据、询问证人、鉴定人和勘验人员;4、发表代理意见;5、代为申请执行。 一般代理是指不享有独家代理专营权的代理,即委托人在同一地区和期限内,对同一商品可同时委托几个代理人代表委托人的行为。一般代理根据推销商品的实际金额和根据协议规定的办法和百分率向委托人计收佣金,所以又称佣金代理。一般代理的特点:1、代理方代表委托方在当地从事商业活动,成交后收取一定的佣金;2、委托方在某地区往往可拥有数个一般代理方;3、委托方有权越过一般代理方在其代理地区进行商业活动,而无须支付佣金给一般代理人;4、一般代理因不享有独家代理的专营权,因此不承担在一定时期内销售一定量商品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风险代理和一般代理的区别
具体如下:1、一般代理在案件范围上无特殊限制,而风险代理有部分类型的案件不能风险代理;2、风险代理所涉案件通常风险较大,往往和一般代理相比更为疑难复杂,可能存在败诉以及执行难度大等特点;而一般代理则包含普通案件;3、风险代理下委托人按照约定的比例支付律师费,费用较高;而一般代理费用相对较低;4、风险代理下,委托人对律师的信任度较大,律师对案件实体权益的处分权限较大;一般代理下律师的处分权限相对较小。
2. 代理人的的代理权限有哪些呢
法律分析:法定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是由法律规定的,一般都属于普通代理或全权代理,没有代理权限范围的特殊限制。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则取决于委托授权书的规定,既可以是全权代理,也可以是特别代理,代理人只能在委托人授权的范围内代理委托人进行法律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第一百六十三条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