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哪些情形下代理权终止
代理权分为两种,即委托代理权和法定代理权。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
1、代理期限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包括代理授权所要进行的工作已经结束,或者代理的时间已经完成;
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了行使代理权的资格和能力;
4、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不再存在行使代理权的主体;
5、作为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定代理终止:
(一)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这种情形下,法定代理没有再存在的基础和必要。
(二)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代理人无法继续行使代理权。
(三)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例如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指定代理的机关取消该指定代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一)代理期限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三)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四)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五)作为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
‘贰’ 法定代理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分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定代理终止:(一)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三)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对于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者涉嫌刑事犯罪的情形,法定代理人不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定代理终止:(一)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三)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叁’ 委托代理终止的法定情形有什么
法律分析:委托代理终止的法定情形有:1、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2、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4、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取消指定;5、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第一百七十二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肆’ 委托代理终止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一、委托代理终止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1、委托代理终止的法定情形有:代理事务完成,代理已无存在的必要;
授权行为附有终期的,期限届满,代理权终止;
代理权撤回;
代理人辞去代理,辞去代理是代理人放弃代理权的意思表示。
二.受托人要承担什么责任
1、只要受托人是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人的名义实施的行为,应由委托人承担一切责任、享有一切权利。作为受托人,不承担什么责任。
2、如受托人有实施委托行为时有故意或重大过失时,委托人在承担一切责任后,才可以向受托人追究责任。
三.合同的法定解除情形有哪些
合同法定解除的事由:
(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
(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拒绝或表现为拒绝履行自身义务的;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委托代理(agency by agreement),是指代理人的代理权根据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行为而产生。因委托代理中,被代理人是以意思表示的方法将代理权授予代理人的,故又称“意定代理”或“任意代理”。
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
(一)代理期限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三)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四)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五)作为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
‘伍’ 法定代理终止的情形
法律分析:法定代理是代理人根据法律直接规定的代理权而进行的代理。父母代理未成年的子女参加经济活动,就属于法定代理。法定代理关系中的被代理人只能是公民。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由于他们年龄、智力、健康等原因,自己不能独立地进行民事活动,法律就规定由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代理他们参加民事活动。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定代理或者指定代理终止:
一、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
二、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三、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四、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取消指定。
五、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定代理终止:
(一)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三)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陆’ 法定代理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民法典》规定法定代理终止的情形镇激有被代理人念旅搭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代理人或者被代仔拿理人死亡以及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与之相对的是委托代理。
‘柒’ 简述法定代理终止的情况有哪种
(1)被代理人取得或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被代理人或代理人死亡;(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定代理终止:(一)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代理人丧态答丛失民事行为能力;(三)代理人或者被举谈代理人死亡;(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民法典》生效时间是帆樱2021年1月1日)
‘捌’ 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的终止情形是什么
终止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的情形是:被代理人获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代理人丧失了民事行为能力;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或者出现了法律规定的其他的终止的情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三条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
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
第一百七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定代理终止:
(一)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三)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玖’ 代理终止的情形
一、法定代理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定代理终止:
(一)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三)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法定代理的法律特点是什么
第一,法定代理产生的依据是法律的直接规定。委托代理中,代理人的代理权是由委托人通过委托授权而产生的,而法定代理权的产生是不以当事人的个人意志为条件的,而是直接源于法律的规定。
第二,法定代理人的代理权限范围也是由法律规定的,而且一般都属于普通代理或全权代理,没有代理权限范围的特殊限制。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则取决于委托授权书的规定,既可以是全权代理,也可以是特别代理,代理人只能在委托人授权的范围内代理委托人进行法律行为。
第三,法定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往往存在某种特定的血缘举孙源或亲缘关系,这种特定的血缘或亲缘关系正是法定代理产生的基础。实践中,最常见的法定代理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父母作为其为成年子女的法定代理人;
(2)配偶一方作为其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对方的法定代理人;
(3)成年的兄、姐作为其未成年的弟、妹的法定代理人;
(4)职务代理中的代理人。
第四,法定代理的宗旨在于保证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人能够通过代理行为顺利地参加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它主要是为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而设立的代理方式。
第五,法定正态代理都是无偿的。
三、委托代理终止的情形有什么规定
第一百七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
(一)代理期限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三)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四)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五)作为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法定代理产生的主要依据是法律的直接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定代理终止:(一)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凯塌三)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四条被代理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有效:(一)代理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被代理人死亡;(二)被代理人的继承人予以承认;(三)授权中明确代理权在代理事务完成时终止;(四)被代理人死亡前已经实施,为了被代理人的继承人的利益继续代理。作为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的,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拾’ 法定代理终止的情形
一、法定代理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1、法定代理悄手察终止的情形如下:
(1)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薯兆力;
(2)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3)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四条
被代理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有效:
(一)代理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被代理人死亡;
(二)被代理人的继承人予以承认;
(三)授权中明确代理权在代理事务完成时终止;
(四)被代理人死亡前已经实施,为了被代理人的继承人的利益继续代理。
作为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的,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七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
(一)代理期限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三)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四)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五)作为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
二、代理关系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1、共同原因,本人死亡;代理人死亡;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2、委托代理的终止,代理期间届满或代理事务完成;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作为被代理人或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3、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被代理启茄人取得或恢复民事行为能力;指定代理的法院或单位取消指定;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