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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产品销售怎么做账

发布时间:2023-04-06 05:20:55

A. 委托代销商品业务采用收取手续费方式核算时,委托方和受托方分别如何进行账务处理答案

受托方根据所代销的商品数量向委托方收取手续费的销售方式。受托方严格按照委托方规定的价格销售商品,只收取手续费。

在这种代销方式下,委托方在收到受托方的代销清单当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确认销项税额;受托方以委托方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确认进项税额。

由于受托方按委托方规定的价格销售,必然导致同一业务的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相等,一般情况下,受托方交纳的增值税额为零。同时,对受托方收取的手续费收入应作为向委托方提供的劳务报酬并交纳营业税。

例2:A企业委托B企业销售甲商品100件,协议价200元/件,该商品成本120元/件,B企业按协议价格出售给顾客,A企业按售价的10%支付B企业手续费。B企业销售了全部甲商品,并向A企业开具了代销清单(增值税税率17%,营业税税率5%)。

(一)A企业的税务及会计处理

1.将甲商品交付B企业时:

借:委托代销商品 12 000

贷:库存商品12 000

2.收到代销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B企业23 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2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 400(20 000×17%)

借:主营业务成本12 000

贷:委托代销商品 12 000

借:销售费用2 000

贷:应收账款——B企业2 000

3.收到B企业汇来的价款净额(不含手续费)时:

借:银行存款21 400

贷:应收账款——B企业21 400

(二)B企业的税务及会计处理

1.收到甲商品时:

借:代理业务资产20 000

贷:代理业务负债20 000

2.实际对外销售商品时:

借:银行存款 23 400

贷:应付账款——A企业 2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 400(20 000×17%)

3.取得A企业开具的专用发票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 400

贷:应付账款——A企业3 400

借:代销商品款20 000

贷:委托代销商品20 000

4.支付A企业款项并计算代销手续费时:

借:应付账款——A企业23 400

贷:银行存款21 400

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2 000

5.计算应交纳的营业税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或其他业务支出) 1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100(2 000×5%)

(1)代理产品销售怎么做账扩展阅读:

由于代销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并未转移给受托方,因此,委托方在将商品交付给受托方时不确认收入,但需单独设置“委托代销商品”账户,在商品发出时,将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转入本账户的借方。当受托方将商品实际销售后,应向委托方出具代销清单。

委托方在收到代销清单时,按协议价格确认收入,同时结转销售成本,贷记本账户。本账户期末余额列示在资产负债表“存货”项目。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的代销手续费,作为商品流通费用,计入营业费用。

在当前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许多企业为了扩大产品的销售量,提高企业的销售收入,增加企业利润,采取代销的方式进行商品销售。在这项业务中会涉及增值税和营业税两种税务处理。由于该销售方式比较复杂,财会人员在会计处理上容易混淆。在双方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条件下,可以对双方的处理方法作如下分析。

一、视同买断方式

即由委托方和受托方签订协议,委托方按协议价收取所代销的货款,实际售价可由受托方自定,实际售价与协议价之间的差额归受托方所有的销售方式。在这种销售方式下,受托方将代销商品加价出售,与委托方按协议价结算,不再另外收取手续费。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定,委托方应在发出商品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确认收入,以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确认销项税额;受托方以委托方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确认进项税额,但其销项税额应按实际售价与增值税税率的乘积计算得出,并开具相应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也就是说,如果受托方将代销商品加价出售,仍与委托方按原协议价结算,以商品差价作为经营报酬,则此差价构成了代销商品的手续费,对此差价(不包括增值税)仍应再征收营业税。可见,对这部分差价收入不仅要征收增值税还要征收营业税。

例1:A企业委托B企业销售甲商品100件,按协议价200元/件结算。该商品成本120元/件,增值税税率17%。B企业实际售价为240元/件,不再另外收取手续费。B企业销售了全部甲商品,并向A企业开具了代销清单(营业税税率5%)。

(一)A企业的税务及会计处理

1.将甲商品交付B企业并开具增值税发票时:

借:应收账款——B企业 23 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2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 400(20 000×17%)

借:主营业务成本12 000

贷:库存商品12 000

2.收到B企业汇来的价款时:

借:银行存款23 400

贷:应收账款——B企业 23 400

(二)B企业的税务及会计处理。

1.收到甲商品并取得A企业开具的专用发票时:

借:库存商品2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 400

贷:应付账款——A企业 23 400

2.实际销售商品时:

借:银行存款28 080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24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 080(24 000×17%)

借: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支出)20 000

贷:库存商品20 000

3.按协议将款项付给A企业时:

借:应付账款——A企业 23 400

贷:银行存款23 400

4.计算应交纳的营业税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或其他业务支出) 2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200(4 000×5%)

二、收取手续费方式

即受托方根据所代销的商品数量向委托方收取手续费的销售方式。受托方严格按照委托方规定的价格销售商品,只收取手续费。在这种代销方式下,委托方在收到受托方的代销清单当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确认销项税额;受托方以委托方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确认进项税额。由于受托方按委托方规定的价格销售,必然导致同一业务的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相等,一般情况下,受托方交纳的增值税额为零。同时,对受托方收取的手续费收入应作为向委托方提供的劳务报酬并交纳营业税。

例2:A企业委托B企业销售甲商品100件,协议价200元/件,该商品成本120元/件,B企业按协议价格出售给顾客,A企业按售价的10%支付B企业手续费。B企业销售了全部甲商品,并向A企业开具了代销清单(增值税税率17%,营业税税率5%)。

(一)A企业的税务及会计处理

1.将甲商品交付B企业时:

借:委托代销商品 12 000

贷:库存商品12 000

2.收到代销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B企业23 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2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 400(20 000×17%)

借:主营业务成本12 000

贷:委托代销商品 12 000

借:销售费用2 000

贷:应收账款——B企业2 000

3.收到B企业汇来的价款净额(不含手续费)时:

借:银行存款21 400

贷:应收账款——B企业21 400

(二)B企业的税务及会计处理

1.收到甲商品时:

借:代理业务资产20 000

贷:代理业务负债20 000

2.实际对外销售商品时:

借:银行存款 23 400

贷:应付账款——A企业 2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 400(20 000×17%)

3.取得A企业开具的专用发票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 400

贷:应付账款——A企业3 400

借:代销商品款20 000

贷:委托代销商品20 000

4.支付A企业款项并计算代销手续费时:

借:应付账款——A企业23 400

贷:银行存款21 400

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2 000

5.计算应交纳的营业税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或其他业务支出) 1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100(2 000×5%)

委托代销商品简称“托售商品”。委托其他单位代为销售自己所经营的商品。包括企业委托其他单位代销、寄销和提前移库下放的商品。企业委托代销商品时,应与受托单位签订合同或协议,规定代销品种、价格、手续费标准、供货结算期限等,作为双方共同执行的依据。

商品发给其他单位代销时,委托单位不作商品销售,不进行货款结算,不转移商品所有权。代销商品仍属委托单位库存商品的一部分,在“库存商品”帐户下设“委托代销商品”专户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待受托单位按合同交来代销商品货单及货款时,再作为营业收入入帐,同时结转委托代销商品成本。所支付的代销手续费可作费用列支或者冲减“营业收入”。

与发出商品区别

发出商品与委托代销商品的区别:

1、发出商品:在一般销售方式下,企业对于已经发出但尚未确认销售收入的商品成本,通过“发出商品”科目进行核算。即企业对于发出的商品,在确定不能确认收入时,应按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借记“发出商品”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

2、委托代销商品:是企业委托其他企业代销商品的一种销售方式。企业委托代销发出的商品作为委托代销商品处理,借记“委托代销商品”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等科目。

企业委托其他企业代销商品时,在发出商品时,如果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比如以收取手续费方式代销或视同买断方式但对方未销售掉的可以退回的情况),那么企业发出商品时,应该先将成本由“库存商品”转入“委托代销商品”。

因此这个“委托代销商品”与“发出商品”科目的性质是类似的,而“发出商品”科目的性质与“库存商品”科目的性质是类似的,因此委托代销商品是委托方的存货。

B. 会计题:收取手续费方式的代销,受托方收到委托方开的增值税发票时,为什么做账是:

一、收取手续费的委托代销方式歼州盯,受托方收到委托方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借:受托代销商品款

贷:应付账款

二、说明。收取手续费委托代销方式下,受托方的账务处理过程如下:

1、收到商品时,只是代管商品,代销业务尚未发生。受托方设置以下两个科目核算。

借:受托代销商品

贷:受托代销商品款(合同约定的销售价格)

2、对外销售时,对客户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确认销项税额:

借:银行存款

贷:受托代销商品(结转已氏和售出的部分商品)

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在商议好代理销售代理费的情况下,当产品销售回款后自行将商议货款付至委托人的经营活动。特点是受托方只是一个代理商,委托方将商品发出后,所有权并未转移给受托方,因此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仍在委托方。

(2)代理产品销售怎么做账扩展阅读:

税法上关于委托代销的规定是:

(1)委托方与受托方必须签订代销协议;

(2)受托方不垫付资金;

(3)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确定的价格销售,并向委托方收取代销手续费;

(4)销售代销货物视同销售。实际上,该企业的整个操作过程基本上是符合以上规定的,只是总公司与各门店之间签订的是代销合同购而非销合同(或协议),因此需在合同签订上作一点变动。

如果按代销方式进行操作,各门店的样机属于代销商品,在未销售之前,不需要和总公司进行结算,而且所有权也属于总公司。对总公司而言,该部分商品属于迹圆代销商品,未实现销售,不需要开票结算,而要在收到代销清单后才开票结算。

在委托代销的情况下,

(1)若委托方不给予手续费且不加价销售,由于委托方企业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受托方企业属于销售行为,应缴纳增值税,但由于收到受托方企业开的专用发票可抵扣,实际不缴纳增值税,由于没有取得手续费也不缴纳营业税。但在实际中这种现象是很少存在的。

(2)若给予手续费且不加价销售,由于受托方企业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同上。另外就手续费征5%的营业税。

注意在此时单独收取的手续费并不作为价外费用缴纳增值税。这是因为价外费用的收取对象是受托方的顾客(他的下家)而不是委托方(他的上家)。而手续费的收取对象是委托方而不是受托方的顾客。这是两者最主要的区别。

(3)在加价但不收取手续费的情况下,受托方就销售额全额计算销项税额,就从委托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就加价部分缴纳实际负担的增值税。同时加价部分作为代销手续费缴纳营业税。

(4)在加价且给于手续费的情况下,受托方就销售额全额计算销项税额同上。同时加价部分和从委托方取得的手续费作为代销手续费缴纳营业税。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委托代销

C. 公司代理青岛啤酒怎么做账

做账的话要分购进和销售两类。
购进的话滑败,会计分录记为借:库存大让渗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付账款。销售的话,会计分录记为借:应收账款滚脊,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D. 我单位是代理销售产品的企业 销售饮料,先发货后收账!刚成立的企业,该如何做账

销售时: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确认收入时: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这销答个分两步没必要,,内账一般销亏告慧售时就应该确认收入友祥了。 之后你只要管理好应收,和应付明细 及仓库明细账就好了,内账还是简单的。

E. 化妆品代理单位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建账无外乎是四本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总码态账和明细账。日记账要求用订本式账簿,固定页码,每册100页;总账可用订本式,也可用活页式;明细账根据企业需要设置,一本或基本都行,一般用活页式,费用等科目可选用多栏式,其他可选用三栏式。明细账可以按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分类装订,便于查找。
上述账本商店专柜有售。
除了账本就是会计凭证了,包括入库单、出库单、销售单、收据、报销单、工资表等原始单据,以及收付转或通用记账凭证等会计凭证。商店专柜有售。
估计你用到的主要会计业务和分录:(税金略)
1、向厂家订货,几家联合,货发到这个单位
借:库存商品—化妆品
(你家的商品)
库存商品—代收品
(其他厂家的商品)
贷:库存现金
/
银行存款
/
应付账款
(你们应付款及替其他厂垫付货款)
2、再由此分发
借:库存现金
/
银行存款
/
应收账款
(收回替他厂垫付的货款)
贷:库存商品—代收品
上述两个分录,如果没有替人家垫付资金,可以将替人家收的商品在备查账登记,不记入你们的会计账
3、销售
借:库存现金
/
银行存款
/
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4、发放工资
借:销售费用
贷:库存现金
/
应付职工薪酬
5、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6、计提皮模核附加税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7、结转本月收入和燃掘成本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销售费用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本年利润

F. 关于受托代销商品的会计分录如何做账

采取买断方式代销商品,代销方可以自己制定销售价格,销售价格与买断价格之间的差额为代销方的利润。

1、买入受托代销商品

借:受托代销商品300000

贷:代销商品款 287600

商品进销差价 12400

2、售出受托代销商品

借:银行存款/ 应收账款 等 3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3589.74

应付账款-××委托代销单位 256410.26

(6)代理产品销售怎么做账扩展阅读

受托代销商品采用进价核算

(1)发行企业收到受托代销出版物验收入库时,按进价,借记本科目(按受托代销出版物类别设置的明细科目),贷记“代销商品款”科目。

(2)发行企业将受托代销出版物委托外单位代销,出版物发出时,借记本科目(按委托代销单位设置的明细科目),贷记本科目(按受托代销出版物类别设置的二级科目)。

(3)结转当月销售成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按受托代销出版物类别或委托代销单位设置的明细科目)。

(4)期末,根据受托代销出版物销售汇总单结转应付账款,借记“代销商品款”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

(5)受托代销单位向发行企业发生退货时,借记本科目(按受托代销出版物类别设置的明细科目),贷记本科目(按委托代销单位设置的明细科目)。

(6)发行企业向委托代销单位办理退货时,借记“代销商品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按受托代销出版物类别设置的二级明细科目)。

参考资料

网络-受托代销商品




G. 代销产品怎么记账

根据委托方与受托方签订协议的不同,可将代销分为视同买断方式和收取手续费方式。视同买断方式

即由委托方和受托方签订协议,委托方按协议价格收取委托代销商品的货款,实际售价可由受托方自定,实际售价与协议价之间的差额归受托方所有的销售方式。

由于这种销售本质上仍是代销,委托方将商品交付给受托方时,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并未转移给受托方。因此,委托方在交付商品时不确认收入,受托方也不作为购进商品处理。受托方将商品销售后,应按实际售价确认为销售收入,并向委托方开具代销清单。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进,再确认收入。

例如:甲公司委托乙公司销售A商品1000件,每件转让协议价100元,该商品成本为80元/件,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开来的代销清单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售价100000元,增值税额17000元。乙公司实际销售时按每件150元的价格出售,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上注明:150000元,增值税额为
25500元。

(1)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①在委托方甲公司将商品交付给受托方乙公司时

借:发出商品 80000

贷:库存商品80000

②收到受托方乙公司的代销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 —乙公司117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0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80000

贷:发出商品80000

(2)受托方乙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①收到甲公司的代销商品时

借:代理业务资产或受托代销商品 100000

贷:代理业务负债或受托代销商品款 100000

②实际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175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50000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5500

借:主营业务成本100000

贷:代理业务资产或受托代销商品 100000

借:代理业务负债或受托代销商品款 100000

贷:应付账款—— —委托企业 100000

③按合同协议价将款项付给委托企业时

借:应付账款—— —委托企业 100000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0

贷:银行存款117000

收取手续费方式

即根据所供销的商品数量向委托方收取手续费的销售方式。对于受托方来说,收取的手续费实际上是一般劳务收入。

因此,委托方在发出商品时通常不应确认收入,而应在收到受托方开出的代销清单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而受托方应在商品销售后,按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方法计算确定的手续费确认收入。

例如:甲公司委托乙公司销售B商品1000件,以每件100元的价格出售给顾客,乙公司按售价的10%收取手续费,该商品成本为80元/件,增值税税率为17%。乙公司实际销售时,即向买方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该商品的售价为100000元,增值税额17000元。甲公司在收到乙公司交来的代销清单时,向乙公司开具一张相同金额的增值税发票。

(1)委托方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①发出商品时

借:发出商品 80000

贷:库存商品80000

②收到代销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117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0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80000

贷:发出商品80000

借:销售费用 10000

贷:应收账款10000

(2)受托方乙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①收到商品时

借:代理业务资产或受托代销商品 100000

贷:代理业务负债或受托代销商品款 100000

②对外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117000

贷:应付账款100000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0

③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时

借: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0

贷:应付账款17000

借:代理业务负债或受托代销商品款 100000

贷:代理业务资产或受托供销商品 100000

④支付货款并计算供销手续费时

借:应付账款117000

贷:银行存款107000

主营业务收入10000

H. 一个公司有多个代理产品,财务怎么管理做账

代销商品是销售商品的一种方式,牵涉到委托方和受托方两个方面,处在委托方立场上的商品称为委托代销商品,处在受托方立场上的商品称为受托代销商品。

代销商品销售后有两种不同的处理方法。一种是受托方和委托方分别作商品购销处理;另一种是受托方根据销售额向委托方结算代销手续费,委托方作商品销售处理。

(一)作商品购销业务的核算

1.委托方的核算批发企业对于新产试销商品、季节性商品、呆滞积压商品等,为了加速商品流转、推销新产品和呆滞积压商品、合理地使用仓位和节约仓储费用,可以将商品先发往购货单位,委托其代销,等商品销售后,再定期结算货款。

采取委托代销方式销售商品,一般先由业务部门确定委托代销商品的品种、规格、数量和金额,经领导批准后,由业务部门与各购货单位订立“商品委托代销购销合同”。合同上注明结算方式、货款清偿时间、商品保管的要求及双方承担的责任等。

委托代销商品的业务程序一般是:由业务部门根据“商品委托代销购销合同”,填制“委托代销商品发货单”;然后由储运部门将商品发运给受托单位,不转移商品所有权,根据合同规定,定期进行结算;到结算届期时,由受托单位将已售代销商品的清单交付委托方,委托方据以填制专用发票,向受托单位收取货款;委托单位收到货款时,将收到货款部分的委托代销商品作为商品销售处理。

〔例〕上海交电公司根据商品委托代销合同,将红星牌收录机100 只委托人民商厦代销,其购进单价为500元,销售平价为540元,增值税率为17%,合同规定每个月未结算一次货款。

(1)7月5日,发运商品时,作分录如下:

借:库存商品——委托代销商品 50 000

贷:库存商品——收录机类 50 000

(2)7月31日,收到人民商厦转账支票一张,金额31590元,系付已售代销的 50只红星牌收录机货款 27 000元、增值税额4 590元,支票已存入银行,作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31 590

贷:商品销售收入——收录机类 27 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 590

同时结转已售委托代销商品的销售成本 25 000元,作分录如下:

借:商品销售成本 25 000

贷:库存商品——委托代销商品 25 000

2.受托方的核算接受代销商品的批发企业在收到代销商品并已验收入库时,虽然企业尚未取得商品的所有权,但是企业对代销商品有支配权,可以开展商品销售业务,以有效地利用供货单位的资金开展经营业务。受托单位为了加强对代销商品的管理和核算,在收到商品时,应借记“受托代销商品”账户,贷记“代销商品款”账户。

代销商品在销售后,应填制专用发票,据以借记“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账户;贷记“商品销售收入”账户和“应交税金”账户。并按进价货款借记“商品销售成本”账户;贷记“受托代销商品”账户。同时借记“代销商品款”账户;贷记“应付账款”账户。俟结算届期时,将代销商品清单交付委托方,当收到其开来的专用发票时,据以支付货款和增值税额。届时借记“应付账款”账户和“应交税金”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

〔例〕上海交电公司根据受托代销合同,接受凯乐无线电厂200只星浪牌收录机的代销业务,该机购进单价为550元,销售单价为600元,增值税率为17%,合同规定每个月未结算货款。

(1)3月1日,收到200只星浪牌收录机,作分录如下:

借:受托代销商品——凯乐无线电厂 110 000

贷:代销商品款——凯乐无线电厂 110 000

(2) 3月 15日,销售星浪牌收录机 50只,计货款30 000元,增值税额5 100元,收到转账支票存入银行。

①反映商品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作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35 100

贷:商品销售收入——收录机类 30 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 100

②结转商品销售成本,作分录如下:

借:商品销售成本——收录机类 27 500

贷:受托代销商品——凯乐无线电厂 27 500

③结转代销商品款,作分录如下:

借:代销商品款——凯乐无线电厂 27 500

贷:应付账款——凯乐无线电厂 27 500

(3)3月31日,收到厂方开来的专用发票,计收录机货款27 500元、增值税额4 675元,当即签发转账支票 32 175元付讫。

①反映商品购进,作分录如下:

借:商品采购——凯乐无线电厂 27 5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4 675

贷:银行存款 32 175

②结转应付账款,作分录如下:

借:应付账款——凯乐无线电厂 27 500

贷:商品采购——凯乐无线电厂 27 500

“受托代销商品”是资产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接受其他单位委托代销或寄销的商品。企业收到代销或寄销商品时,记入借方接受代销商品销售后,结转其销售成本时,记入贷方;余额在借方表示企业尚未销售的代销商品数额。该账户应按委托单位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代销商品款”是负债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接受代销、寄销商品的货款。企业在收到代销、寄销的商品时,记入贷方;在销售代销、寄售商品时,记入借方;余额在贷方,表示尚未销售的代销、寄销商品的货款。该账户应按委托单位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二)结算代销手续费方式的核算

1.委托方的核算在委托其他企业代销商品时,采取支付代销手续费方式,其业务程序与代销商品销售的核算方法,与作商品购销业务处理的方式基本相同。所不同的是由于受托方是商品购销双方的中介人,委托方要根据合同的规定,按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支付受托方代销手续费,届时借记“经营费用”账户。

〔例〕上海百货公司将电化高锅1000只委托江浦商厦代销,该电化高锅购进单价为17.40元(不含税),销售单价为20元,增值税率为17%,合同规定每月末结算一次,代销手续费为7%。

(1)4月1日,将电化高锅交付江浦商厦时,作分录如下:

借:库存商品——一委托代销商品 17 400

贷:库存商品——铝锅类 17 400

(2)4月30日,对方送来代销商品清单,代售了电化高锅600只,计货款 12 000元、增值税额2 040元。

①填制专用发票,据以按销售处理,作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江浦商厦 14 040

贷:商品销售收入——铝锅类 12 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 040

②同时结转已售委托代销商品成本,作分录如下:

借:商品销售成本——铝锅类 10 440

贷:库存商品——委托代销商品 10 440

(3) 4月 30日,江浦商厦扣除了代销手续费840元后,付来了已售代销的600只电化高锅的货款及增值税额 13 200元,存入银行,作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13 200

经营费用——劳务手续费840

贷:应收账款一江浦商厦 14 040

2.受托方的核算接受代销商品的企业,采用收取代销手续费方式,在收到代销商品时的核算方法与作商品购销业务处理的方法,完全相同,在此不再重述。

代销商品在销售后,应根据规定向购货方填制专用发票,按价税合计收取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账户;按实现的销售收入,贷记“应付账款”账户;接收取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金”账户。同时注销代销商品,借记“代销商品款”账户,贷记“受托代销商品”账户。

企业根据合同规定在向委托方结算代销手续费时,作为代购代销收入处理。

〔例〕上海文具公司根据受托代销合同接受上海包袋厂代销2 000打牛仔书包,每打进价 166元(不含税),售价 180元,增值税率17%,合同规定每月末结算一次。

(l)l月15日,销售牛仔书包1000打,计贷款 18 000元,增值税额3 060元,收到支票存入银行,作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21 060

贷:应付账款——上海包袋厂 18 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 060

(2)同时注销代销商品,作分录如下:

借:代销商品款——上海包袋厂 16 600

贷:受托代销商品——上海包袋厂 16 600

(3) 1月30日,收到委托方开来专用发票,计1000打牛仔书包的货款 18 000元、增值税额3 060元。

①根据代销收入的5%应向委托方收取代销手续费900元,今扣除代销手续费后签发转账支票 20 160元,支付上海包袋厂已售代销商品货款及增值税额,作分录如下:

借:应付账款——上海包袋厂 21 060

贷:代购代销收入 900

银行存款 20 160

②根据专用发票中的增值税额,作为进项税额入账,作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 060

贷:应付账款——上海包袋厂 3 060

I. 销售收入怎么记账

销售收入是企业通过产品销售或提供劳务所获得的货币收入,以及形成的应收销货款。按销售的类型,销售收入包括产品销售收入和其他销售收入两部分。

企业确认销售收入的同时需要逐笔结转销售成本,其相关的会计分录如下:

1、确认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J. 销售与收款的主要账务处理有哪些

销售与收款的主要账务处理有哪些

(一)一般销售商品业务
在进行销售商品的会计处理时,首先要考虑销售商品收入是否符合收入确认条件。
通常情况下,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交款提货销售商品的,在开出发票账单收到货款时确认收入。交款提货销售商品,是指购买方已根据企业开出的发票账单支付货款并取得提货单的销售方式。在这种方式下,购货方支付货款取得提货单,企业尚未交付商品,销售方保留的是商品所有权上的次要风险和报酬,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购货方,通常应在开出发票账单收到货款时确认收入。
销售商品收入在确认时: 借: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他)
同时要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二).已经发出但不符合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的商品
如果企业售出商品不符合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五个条件中的任何一条,均不应确认收入。为了单独反映已经发出但尚未确认销售收入顷凳局的商品成本,企业应增设“发出商品”科目。 该科目核算一般销售方式下,已经发出但尚未确认销售收入的商品成本。
1.当发出商品,不能确认收入时: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2.若发出商品时,已经开出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应确认应交销项税
借: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3.当发出商品,可以确认收入时,在确认收入的同时应该结转发出商品的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发出商品
(三)、涉及现金折扣、商业折扣、销售折让时,销售商品收入金额雀让的确定方法及核算如下:
1.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
企业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2.现金折扣――是指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注意:
①企业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②在计算现金折扣时,还应注意销售方是按不包含增值税的价款提供现金折扣,还是按包含增值税的价款提供现金折扣,两种情况下购买方享有的折扣金额不同。
其会计分录如下:
(1)销售商品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银行存款 (代垫运杂费、包装费等)
(2)收取货款时:
①买方在折扣期内付款:
借: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现金折扣数额)
贷:应收账款
②若买方未在折扣期内付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3)销售折让――是指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
销售折让如发生在确认销售收入之前,则粗悔应在确认销售收入时直接按扣除销售折让后的金额确认;
已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且不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如按规定允许扣减增值税税额的,还应冲减已确认的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其会计处理: 借: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收账款
如果发生销售折让前,因该销售在货款回收上存在不确定性或其他情况尚未确认收入,则应直接按扣除折让后的金额确认收入。此种情况下会计处理
发出商品时: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确认收入时: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按照扣除销售折让后的金额确认)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发出商品
(四)、销售退回的处理
销售退回是企业售出的商品由于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
(1)销售退回发生在收入确认之前:转回发出商品即可,即
借:库存商品
贷:发出商品
(2)如果销售退回发生在收入确认之后,不管何时销售一般应冲减退回当月的销售收入(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除外),同时冲减退回当月的销售成本;企业发生退回,如按规定允许冲减退回当月销项税额的,同时用冲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若该项销售退回已经发生现金折扣的,应同时调整相关财务费用的金额。
借: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财务费用 (冲减的现金折扣)
借:库存商品
贷:主营业务成本

非应计贷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当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应计贷款科目”科目;同时,冲减利息收入,借记“利息收入”科目,贷记“待转贷款利息收入”;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催收利息”科目;期末,按应计提的客户贷款利息,借记“催收利息”科目,贷记“待转贷款利息收入”科目。
到期收回客户贷款本息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单位存款”科目,按客户贷款本金,贷记本科目,按已计提利息,贷记“催收利息”科目,按其差额,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会计实务》应收账款的账务处理有哪些要注意的啊?

1、企业赊销货物: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企业如果不设预收账款科目,发生预算业务,通过应收账款核算: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3、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小于未来可收回金额,计提坏账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
4、资产负债表日,填报应收账款项目,不要填总账科目余额,要根据所属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加上预收账款所属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填列,还要减掉计提坏账准备的金额。
如果我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恳请采纳,不胜感谢!

收款时部分款不要了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现金等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
贷: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收到销售日报表怎么作账务处理

你应该根据销售订单、合同和发票做账务处理
借:收入
贷:预收账款

与销售商品有关的计算及账务处理

1确定流转税收入 计算增值税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结转所得税收入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本年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报废木托盘处理收款如何账务处理

处理已做报废处理的木托盘收入,应作为其他收入。其帐务处理为:
借: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等
贷:其他收入或制造费用等

融资租赁房产的涉税账务处理有哪些

这句话是对的。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规定,融资租赁的房产,由承租人自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开始日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合同未约定开始日的,由承租人自合同签订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委托代购,销售该如何账务处理?

前不久与甲公司签订合同,销售设备给甲公司。接下来我公司又与另一公司签订合同,委托对方代购,并签订了代理合同,对方收取总价一定比例的费用。请问这种情况下我应该如何账务处理,对方该开具怎么样的发票给我们才比较合理? 我公司还与某公司筌订了设计合同,然后我公司把这一设计任务转包给另一设计院,请问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如何操作才能合理避税,会计上应如何处理?对方及我方的发票应如何开? 答:您的第一个业务实际就是购进销售,在购进时采用的是委托代理,受托方提供代理劳务。 《中华人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规定了服务业营业税税目,其中就包括代理业,营业税中代理业征税范围包括了代购货物。受托方收取手续费,只要将原代购货物专用发票转交您方即可,受托方对手续费开具服务业务发票。您单位对购进的设备按转交发票上的设备价款入账,同时将服务手续费计入设备价款。 您的第二个业务,将设计合同转包,业务已经形成,流转税上不能有较好的避税方案,只能全额计税了。纳税筹划需要在业务形成前统筹规划,业务一旦发生、形成,筹划空间是很小或几乎没有的。

销售与收款循环包括哪些主要特点

(1)接受顾客订单至复核企业管理当局的销售政策授权批准后编制一式多联的销售单(有的企业是一式六联);
(2)如果是赊销业务,信用管理部门根据管理当局的赊销政策进行信用审批;
(3)复核企业管理当局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后,管理当局要求仓库部门按照销售单供货;
(4)按销售单装运货物;
(5)审核装运凭证和商品价目表中相应商品的价格开出销售发票;
(6)记录销售;
(7)办理和记录现金、银行存款收入;
(8)办理和记录销货退回、销货折扣与折让;
(9)注销坏账;
(10)提取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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