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设立国内运输企业应具备那些条件
1、公司名称(5个以上公司备选名称)
2、公司注册地址的房产证及房主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房产需在房产证复印件及房屋租赁合同上加盖产权单位的公章;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新站区居民住宅房需要提供房产证原件给工商局进行核对)
3、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如果注册资金是客户自己提供,只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法人是外地户口在新站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区注册,需要提供暂住证原件)
4、全体股东出资比例(股东占公司股份的安排)
5、公司经营范围(公司主要经营什么,有的范围可能涉及到办理资质或许可证)
注册公司流程
第一步:准备5个以上公司名称到工商局核名
第二步:到刻章厂刻章一套
分为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合同章。同时到银行开立验资户并存入投资款。
第三步:整理资料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
第四步:整理资料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
第五步:整理资料到国税局办证处办理国税证
第六步:整理资料到地税局办证处办理地税
第七步:到开立验资户的银行或其他银行开设公司基本账户
第八步:公司会计整理资料到国地税务分局办理公司备案及报税事宜
⑵ 货运代理公司需要办哪些手续 需要做什么
首先告诉你,这是交通部的行政管理范围。
你所说的货代,应该属于无船承运人(NVOCC)备案登记。
经营国际海上运输业务及海运辅助业务(含国际船舶运输与班轮运输、无船承运、国际船舶代理、国际船舶管理等业务)的许可、登记
一、行政许可的内容
(一)经营国际船舶运输业务许可
(二)经营国际班轮运输业务登记
(三)经营无船承运业务登记
(四)经营国际船舶代理业务登记
(五)经营国际船舶管理业务登记
二、行政许可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国务院令第335号)第六条规定:经营国际船舶运输业务应当向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国务院令第335号)第十六条规定: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经营进出中国港口的国际班轮运输业务,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资格。未取得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资格的,不得从事国际班轮运输经营活动,不得对外公布班期、接受定舱;以共同派船、舱位互换、联合经营等方式经营国际班轮运输的,适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国务院令第335号)第七条规定:经营无船承运业务,应当向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办理提单登记;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国务院令第335号)第十条规定:经营国际船舶代理业务,应当向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国务院令第335号)第十二条规定:经营国际船舶管理业务,应当向拟经营业务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三、行政许可的实施权限
(一)经营国际船舶运输业务、经营无船承运业务、经营国际船舶代理业务、经营国际班轮运输业务,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审批;
(二)经营国际船舶管理业务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审批。
四、行政许可的条件
(一)经营国际船舶运输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与经营国际海上运输业务相适应的船舶,其中必须有中国籍船舶;
2、投入运营的船舶符合国家规定的海上交通安全技术标准;
3、有提单、客票或者多式联运单证;
4、有具备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从业资格的高级业务管理人员。
(二)经营国际班轮运输业务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如申请人为中国的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
2、有与经营国际班轮运输相适应的船舶;
3、有明确的航线、班期及沿途停泊港口的计划安排。
(三)在中国境内经营无船承运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国境内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
2、交纳保证金80万元人民币;每设立一个分支机构,增加保证金20万元人民币保证金应当向中国境内的银行开立专门账户交存。
(四)经营国际船舶代理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高级业务管理人员中至少2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国际海上运输经营活动的经历;
2、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必要的营业设施。
(五)经营国际船舶管理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高级业务管理人员中至少2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国际海上运输经营活动的经历;
2、有与所管理船舶种类和航区相适应的船长、轮机长适任证书的人员;
3、有与国际船舶管理业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
五、行政许可的数量
根据国际海运市场竞争状况和国家关于国际海上运输业发展政策,经营国际船舶运输业务许可可能有适当的数量限制,其余无数量限制。
六、申请人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
(一)经营国际船舶运输业务,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可行性分析报告、投资协议;
2、申请人的企业商业登记文件(拟设立企业的,主要投资人的商业登记文件或者身份证明);
3、船舶所有权证书、国籍证书和法定检验证书的副本或者复印件;
4、提单、客票或者多式联运单证样本;
5、符合交通部规定的高级业务管理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
(二)经营国际班轮运输业务,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的名称、注册地、营业执照副本、主要出资人;
2、经营者的主要管理人员的姓名及其身份证明;
3、运营船舶资料;
4、拟开航的航线、班期及沿途停泊港口;
5、运价本;
6、提单、客票或者多式联运单证。
(三)申请办理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提单登记的,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可行性分析报告;
2、企业商业登记文件;
3、提单格式样本;
4、保证金已交存的银行凭证复印件。
(四)经营国际船舶代理业务,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可行性分析报告、投资协议;
2、 申请人的商业登记文件(拟设立企业的,主要投资人的商业登记文件或者身份证明);
3、固定营业场所的证明文件;
4、行政许可条件中所规定的高级业务管理人员的从业资历证明文件;
5、关于同港口和海关等口岸部门进行电子数据交换的协议。不具备电子数据交换条件的,应当提供有关港口或者海关的相应证明文件。
(五)经营国际船舶管理业务或者在中国境内设立企业经营国际船舶管理业务,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可行性分析报告、投资协议;
2、 申请人的商业登记文件(拟设立企业的,主要投资人的商业登记文件或者身份证明);
3、固定营业场所的证明文件;
4、行政许可条件中所规定的高级业务管理人员的从业资历证明文件;
5、行政许可条件中所规定的人员的船长、轮机长适任证书复印件。
七、申请书示范文本
《资质申报单位主要技术人员及业绩申报材》,《资质申报单位主要技术人员及业绩申报材料2》,《资质申报单位主要技术人员及业绩申报材料2》,
八、申请书受理机构
(一)经营国际班轮运输业务登记申请由交通部水运司受理。
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部大楼 邮编:100736
电话:010-6529265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前款以外的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受理。
九、申请书受理期限
无期限限制
十、申请书递交方式
办公现场递交或信函方式递交
十一、行政许可的程序
(一)共同程序
1、申请书形式审查及形式审查结果告知;
2、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审查;
3、行政许可审查决定及审查结果告知;
4、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在政府网站公示并颁发经营许可证件或登记证书;决定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二)非共同程序: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受理、审核经营国际船舶运输业务许可、经营无船承运业务登记、经营国际船舶代理业务登记的申请,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有关材料及审核意见报送交通部。
十二、行政许可申请审批时限
(一)审核机关审核时限:10个工作日。
(二)许可机关审批时限:
1、经营国际船舶运输业务许可的审批时限: 30个工作日;
2、经营国际班轮运输业务登记的审批时限: 30个工作日;
3、经营无船承运业务登记的审批时限: 15个工作日;
4、经营国际船舶代理业务登记的审批时限: 15个工作日;
5、经营国际船舶管理业务登记的审批时限: 15个工作日。
十三、行政许可的收费依据及标准
本项目不收费
十四、申请人及公众对审批结果的意见反映方式
信函、电子邮件、电话、其他。
十五、行政许可的监督部门及投诉渠道
审批机关及其上级机关的监察机构与法制机构
交通部监察机构与法制机构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 交通部大楼邮编:100736
监察机构电话:010-65292922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法制机构电话:010-6529265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⑶ 从事货运经营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1、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货运站房、生产调度办公室、信息管理中心、仓库、仓储库棚、场地和道路等设施,并经有关部门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安全、消防、装卸、通讯、计量等设备;
3、有与其经营规模、经营类别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4、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运输代理企业应具备哪些条件扩展阅读:
随着国际贸易、运输方式的发展,国际货运代理已渗透到国际贸易的每一领域 ,为国际贸易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使社会分工越加趋于明确,单一的贸易经营者或者单一的运输经营者都没有足够的力量亲自经营处理每项具体业务,他们需要委托代理人为其办理一系列商务手续,从而实现各自的目的。
国际货运代理的基本特点是受委托人委托或授权,代办各种国际贸易、运输所需要服务的业务,并收取一定报酬,或作为独立的经营人完成并组织货物运输、保管等业务,因而被认为是国际运输的组织者,也被誉为国际贸易的桥梁和国际货物运输的设计师。
⑷ 货运代理公司注册条件是什么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货运代理公司注册条件如下: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注册资本符合要求;
3、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公司法》第七十六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⑸ 注册一个运输公司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设运输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符合国家规定的保证运输的交通工具;有必需的依法取得执照的驾驶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运输企业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适用公司法的规定。运输企业应当以保证货物及时到达目的地,提供良好服务为准则,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运输服务质量。运输企业应当教育和要求本企业职工严格履行职责,以文明礼貌、热情周到的服务态度,认真做好旅客和货物运输的各项服务工作。旅客运输货物延误的,应当及时通告有关情况。
(5)运输代理企业应具备哪些条件扩展阅读
运输程序
1、接受客户询价:如有客户询问运往上述国家的业务时,应向客户了解如下问题。
运输方式:整车、集装箱;发送站和运往的国家及到站;货物的品名和数量;预计运输的时间;客户单位名称、电话、联系人等;其他。
2、接受委托
客户一旦确认报价,同意各公司代理运输后,需要客户以书面形式委托货运公司。
3、运输单证
要求客户提供以下单证:运输委托书、报关委托书、报检委托书、报关单、报检单(加盖委托单位的专用章)、合同、箱单、发票、商检放行单、核销单。
4、填写铁路国际联运大票
在当地购买铁路国际联运大票,由国际部填写好样单后传真给当地公司由相关人员填写正式国际联运大票,或由国际部制单后快递给当地公司。
5、报关
客户可以自理报关,也可以委托某些货运公司报关,如果在发货地报关不方便,可以将上述单证备齐在口岸报关,即在满洲里、二连浩特、阿拉山口、凭祥等地报关。在国际联运报关中海关要求一车一份核销单,同时客户需要在相应的出口口岸的海关、商检办理注册备案手续。
6、发车
根据运输计划安排通知,客户送货发运时,在发货当地报关的货物需将报关单、合同、箱单、发票、关封等单据与国际联运单一同随车带到口岸。在口岸报关的需将合同、箱单、发票、报关单、商检证等单据快递给货运公司的口岸代理公司。货物发运后将运单第三联交给发货人。
7、口岸交接
货物到达口岸后需要办理转关换装手续,待货物换到外方车发运后,货运公司将口岸该货的换装时间,外方换装的车号等信息通知发货人。
8、退客户单据
货物换装交接后,海关将核销单、报关核销联退给我司,有货运公司根据运费的支付情况再退给客户。
9、收费
国际联运其运费是以美元报价,客户需向货运公司支付美元运费,如客户要以人民币支付需经国际部同意。运费支付的时间应在发车后的10天内支付完毕。
⑹ 申请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应具备哪些条件
先去工商部门注册公司,再去海关的报关报检部门注册,得到该公司的报关号码和报检号码,但是对资金有要求,(海运的话注册资金最少需要500万,空运200万,陆运300万),另外本公司必须有30%的员工持有《国际货运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之后再去商务部备个案就ok了,商务部备案手续是免费的。
⑺ 注册货运代理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经营海上国际运输代理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500万,经营航空国际运输代理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300万,经营陆路国际运输代理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200万。此外每设立一个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分支机构,应当增加注册资本50万。
公司资本、出资人、经营场地等其它事项跟成立其它公司相仿,具体询当地工商局、税务机关即可。
⑻ 成立货运代理公司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核名
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
,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就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这一步的手续费是30元。
2.租房
去专门的写字楼租一间办公室,如果你自己有厂房或者办公室也可以,有的地方不允许在居民楼里办公。
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让房东提供房产证的复印件。
3.编写“公司章程”
可以在工商局网站下载“公司章程”的样本,修改一下就可以了。章程的最后由所有股东签名。
4.刻私章
去街上刻章的地方刻一个私章,给他们讲刻法人私章(方形的)。费用大概20元左右。
5.到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银行询征函”
联系一家会计师事务所,领取一张“银行询征函”(必须是原件,会计师事务所盖鲜章)。
6.去银行开立公司验资户
所有股东带上自己入股的那一部分钱到银行,带上公司章程、工商局发的核名通知、法人代表的私章、身份证、用于验资的钱、空白询征
函表格,到银行去开立公司帐户, 银行会发给每个股东缴款单、并在询征函上盖银行的章。
7.办理验资报告
拿着银行出具的股东缴款单、银行盖章后的询征函,以及公司章程、核名通知、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到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报告
。一般费用500元左右(50万以下注册资金)。
8.注册公司
到工商局领取公司设立登记的各种表格,包括设立登记申请表、股东(发起人)名单、董事经理监理情况、法人代表登记表、指定代表或
委托代理人登记表。填好后,连同核名通知、公司章程、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验资报告一起交给工商局。大概3个工作日后可领取执照。
此项费用约300元左右。
9.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社,去刻公章、财务章。后面步骤中,均需要用到公章或财务章。
10.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凭营业执照到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费用是80元。办这个证需要半个月,技术监督局会首先发一个预先受理代码证明文件,凭
11.去银行开基本户
凭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去银行开立基本帐号。
12.办理税务登记
领取执照后,30日内到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税务登记证。一般的公司都需要办理2种税务登记证,即国税和地税。费用是各40元,共80元。
13.申请领购发票
如果你的公司是销售商品的,应该到国税去申请发票,如果是服务性质的公司,则到地税申领发票。
要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
⑼ 设立物流企业应具备哪些条件
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提交的材料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申请人授权委托意见》;
3、代办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适用于所有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的企业;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印,《申请人授权委托意见》已印制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里,投资人按要求填写或打印即可;
代办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相应的位置;
投资人可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登记注册网站下载或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印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为蓝本复印《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代办人或代理人应出示身份证原件查看。
二、企业设立登记提交的材料
(一)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
1、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领取);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公司章程;
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就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所有权转移的方式、期限在章程中做出明确的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4、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股东为企业法人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是民办非企业的,提交民办非企业证书复印件;股东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5、验资报告。
6、董事、监事的任职文件;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7、经理的任职文件;
提交董事会的聘任决议,由董事签字。
8、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的任职证明;
根据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等。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9、公司董事、监事、经理身份证复印件;
10、住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其它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
1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3、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股东是外商投资企业的,公司的经营范围属于鼓励或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的,外商投资企业股东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关于投资一致通过的董事会决议;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注册资本已经缴足的验资报告;外商投资企业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外商投资企业缴纳所得税或减免所得税的证明;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它材料。
股东是外商投资企业的,公司的经营范围属于限制外商投资的领域的,除外商投资企业股东应提交上述规定提交材料外:公司还应提交省级以上外经贸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注: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适用本规范。
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均应由股东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二)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
1、公司董事长签署、出资人盖章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领取);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出资人盖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公司章程(加盖出资人公章);
4、出资人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投资的部门的证明;
5、出资人的法人资格证明:
6、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7、出资人出具的董事长的任职文件;
8、出资人出具的董事、监事的任职文件;
9、经理的任职文件;
提交董事会的聘任决议由董事签字,董事成员兼任经理的还要提交出资人同意的文件。
10、公司董事、监事、经理身份证复印件;
⑽ 在我国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的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首先必须要注册一家货运代理公司或者是物流公司,因为需要相关资质证件。然后你的营业执照上面必须要有国际货运代理这一项。如果是代理危险品货运,就需要取得相关资质。然后就是你自己要有这方面的业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