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诉讼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一)国内一方,应携带:⑵ 离婚诉讼需要什么资料 离婚官司的材料有哪些
一、一方 起诉离婚 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 身份证 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 结婚证 和 婚姻登记 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 夫妻共同财产 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二、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其他材料 (1)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自由恋爱、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 再婚 、 复婚 等的证明材料。 (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 证人 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如有赌博、吸毒等恶习或被判处长期徒刑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处理决定、法院判决等材料。 (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 分居 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分居协议等材料;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 法院判决书 、裁定书等材料;双方家庭之间有过激烈冲突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材料等。 (4)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双方收入、存款、 债权债务 等证明,如单位证明、 工资 卡、完税证明,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 债务 数量,债务 债权人 姓名、住址等。 (5)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6)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等。 (7)要求对方给予 精神损害赔偿 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 同居 、实施 家庭暴力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的 证据 材料。 不得不说,因为 诉讼离婚 的手续要比 协议离婚 繁复一些,因而很多夫妻往往对诉讼离婚的选择都是比较滞后的,通常在夫妻无法协议离婚的情况下,才会考虑通过 诉讼 方式来离婚,自然无论是哪一种方式下的离婚,其实都离不开资料的提供
⑶ 打离婚官司要提供哪些材料
法律分析:打离婚官司要提供:1、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2、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⑷ 打离婚官司要提供哪些材料
打离婚官司要提供:1、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2、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⑸ 诉讼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诉讼离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证明原告、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
2、提交被告住所或经常居住地的证明;
3、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比如短信、分居情况、出轨情况等证据;
4、涉及子女抚养的,需要提供出生证明或户口本;
5、需要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比如房产证、银行流水。
夫妻离婚财产的分割原则是什么
1、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对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2、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
3、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有过错,不代表就会净身出户;
4、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
5、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