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代理服务 > 建设工程代理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建设工程代理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3-02-18 17:20:26

1. 工程中标后法人撤销授权委托人(经济纠纷)可以吗 授权委托人就没有法律保护吗

《民法通则》第六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
(一)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根据法律规定,中标以后,代理就结束了。

2. 下列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终止情形中,属于委托代理终止的是( )。

正确答案为:D选项
答案解析:
本题考察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这三种代理终止的不同情形,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显然,选项A、B、C属于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的终止情形,只有选项D属于委托代理的终止情形。故选项D正确。参见考试用书2Z201032。

3. 招标人可以终止招标程序的情形有哪些

招标人可以终止招标程序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六种情形:

1、发现招标文件有重大错误、或发现招标原则出现不公平和不公正的情况,必须终止后重新招标;

2、因为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有变化调整,原招标项目需要调整相关招标采购内容或技术要求才能重新招标;

3、企业发生重大经营困难,难以维持经营,因此需要取消招标项目的;

4、招标人的经营方向改变或生产任务需要调整的;

5、由于重大设计变更,需要重新划分招标项目标段的;

6、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不足法定的三人时。

无论是哪一种情形,根据《招标投标法》相关处理办法,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或者售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后终止招标,无正当理由的的给予警告,需要视其情节轻重依法赔偿相关者的损失。

(3)建设工程代理终止的情形有哪些扩展阅读:

《财政部修订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般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

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的,还应当规定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等。

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经未中标人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

第二十三条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第二十四条招标文件售价应当按照弥补制作、邮寄成本的原则确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以招标采购金额作为确定招标文件售价的依据。

4. 14.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终止的情形是()。

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终止的情形是()。


A.被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B.代理事项难以完成

C.发生不可抗力

D.代理人辞去委托


【答案】D

5. 建设工程委托代理关系是指什么

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
(1)不得委托代理:承包活动不得委托代理(禁止全部转包、禁止全部肢解转包),主体结构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另外,结婚不可代理
(2)须取得法定资格:招标代理机构(营业场所、资金、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专业力量、评标的专家库),其资格有国务院或省建设行政主管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三十一条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
第三十二条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
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第三十三条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
第三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监理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客观、公正地执行监理任务。
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6. 建设工程的承包活动为什么不得委托代理

建设工程的承包活动通过招投标取得的,要公正公平,不得委托代理。项目法人与承包商直接签订的关于某一工程项目的全部工作的协议。签订总承包合同需要经过一系列程序,包括招标、投标、评标和谈判协商,最终由项目法人与承包商协商一致、签订合同。

总承包合同的当事人是总承包商和项目法人。项目中所涉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只能在项目法人与总承包商之间发生。

(6)建设工程代理终止的情形有哪些扩展阅读

承包商甲向项目法人承包了某一工程项目之后,又将该工程项目转包给承包商乙,并与其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

转包合同与分包合同不同,它的特点是由承包商甲与项目法人签订的承包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全部转与承包商乙,即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在项目法人与承包商乙之间发生效力。签订转包合同时,承包商乙应向承包商甲给付一定数额的酬金。中国禁止这种转包行为。

7.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介绍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主要有哪些法律责任?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是指建造工程代理人依据被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而进行编制成的代理文书。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的主要法律责任:
第一,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之间负连带责任。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如果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第二,代理人不履行代理职责,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责任。如果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或者同自己所代理的其他人进行民事活动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种情况实际上是代理人独断代理行为。如果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第三,无权代理造成损害的责任。如果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法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如果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经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代理人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可以将自己取得的代理权转托他人。转托他人代理的,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事先没有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应当在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对自己所转托的人的行为负法律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的,不受这个限制。
更多关于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点击底部客服免费咨询。

阅读全文

与建设工程代理终止的情形有哪些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如何在交易所每个月赚100u 浏览:51
excel表格复制粘贴数据怎么能一模一样 浏览:979
零售业门店应该统计顾客哪些信息 浏览:666
如何删掉在珍爱网的信息 浏览:686
安卓转移数据到苹果包含哪些 浏览:627
康师傅技术员一个月多少钱 浏览:616
淘宝新店0销量产品怎么突破 浏览:456
如何知道抹掉iphone的数据 浏览:677
芝麻代理费用怎么交 浏览:410
股票技术上破位还会跌多少 浏览:222
大单片机如何和电脑交换数据 浏览:367
跨境电商交易所需要什么条件 浏览:136
地理信息科学和城乡规划哪个好 浏览:738
乌鲁木齐哪个小程序可以买茶 浏览:278
债务转债什么时候上市交易 浏览:278
男人两天没发信息了为什么 浏览:42
微信为什么会重复显示信息 浏览:45
怎么代理城市的橙心优选 浏览:412
壁灯台灯吊灯如何进行技术分析 浏览:317
南邮电子信息专硕在哪个校区 浏览: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