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被告诉讼代理人
法律分析:诉讼代理人指的是在代理的权限内,代理被代理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在中国,除法律规定必须由当事人亲自进行诉讼的案件外,刑事诉讼中的被害人、自诉人以及民事诉讼中的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均可由诉讼代理人代理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❷ 作为被告委托代理人,出庭时我应该提交什么
委托代理人出庭时,要提交出庭证、授权委托书,并且要准备好代理词,庭前应提交答辩状及相应的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九条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第八十九条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送交人民法院。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出反诉或者提起上诉。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双方当事人同时到庭并径行开庭审理的,可以当场口头委托诉讼代理人,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2)被告代理人员如何办案扩展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八十八条诉讼代理人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提交授权委托书外,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
(一)律师应当提交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证明材料;
(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提交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介绍信以及当事人一方位于本辖区内的证明材料;
(三)当事人的近亲属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委托人有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当事人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当事人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
(五)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交身份证件、推荐材料和当事人属于该社区、单位的证明材料;
(六)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符合本解释第八十七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❸ 代理高院执行案件一般怎么操作
马律师159 0102 0107在代理高院执行案件:
1、代写(强制)执行申请书,确定好管辖法院。一般是原审人民法院或是执行财产所在地。
2、在具有管辖权法院进行执行申请立案。在此要特别注意所携带的案件材料,一般包括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申请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被申请人财产状况说明。
3、向法院提交完材料后,需要受理法院给你出具案件受理单。包括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明细单,并有该法院的盖章或负责人的签字,最后还有受理的时间。有些人对于这些会产生疑问了,为什么还需要这些呢?根据民诉法第二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在实践当中,一些法院受理后并不会给申请人任何受理材料,这样申请人手中也就没有证据证明法院受理,到时候若超过上述法定期限,想要进一步寻求法律保护就会出现基层法院不认账、承认的情况,这对申请人非常不利。这也是各级法院需要加强和统一的不足之处。执行难本来就是司法实践中的一个老大难问题,若是法院执行机关再不认真执行的话,那对申请人将是雪上加霜。
4、“定期、多次、面对面”地与办案法官进行沟通。执行案件之复杂、数量之多,已是司法、执法过程中的普遍性的问题。各级法院的执行法官每天的工作任务也很艰巨,不仅要受理案件,同时还要出外调查、了解被申请人的财产情况,去银行、工商部门查询相关信息,因此作为申请人的代理人,应该认真负责地对该案件进行跟踪,时刻保持和办案法官的联系,最好是能够和相关人员直接见面接触,而不是简单的电话沟通。本人曾代理的执行案件,最多的曾去法院二十次有余,最后申请人的执行财产全部给付。
5、主动、灵活地运用“执行和解制度”,力求挽回申请人的经济损失。在执行过程中,在取得申请人的同意后,可以从数量及支付方式方面灵活地和被申请人进行和解,其中也包括向执行机关表明此意向,争取从时间和款项数量上为申请人赢得更大的合法利益。
6、处理好执行中止和终结手续。在一些案件当中,会出现暂时执行不了的情况,办案人员会向申请人出示一纸告知或做一简单书面笔录,作为代理人一定要看清和理解此文书所代表的意思,不能简单随便签上您的大名,这将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在执行的过程中双方私下达成和解,已经履行了交付义务和款项,作为此时的代理律师需要做的就是向原法院申请撤诉,只有这样执行法官才知晓该案件已执行完毕,不会出现再次向被申请人重复执行的情形。
对于执行案件,需要的是代理律师坚韧、认真负责的态度,同时需要运用法律专业知识去积极、主动、灵活地面对办案人员与被申请人。以上几点是本人长期从事执行案件中的一些心得,望对广大申请人和同仁们有些帮助。
❹ 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里,那么他要委托代理人的话,该走什么程序
您好,这种情况下,家属首先和律师签订代理合同和委托书,就可以了。然后,律师就可以到看守所会见嫌疑人,会见时,律师会征询嫌疑人是否同意该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和法律服务,并在委托书上签字确认。这就是标准的委托程序。不知道您是哪里的,涉嫌何种罪名,建议尽早聘请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介入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可以进一步联系咨询。祝好运。
❺ 被告代理人需要什么手续;不是亲属;有什么办法
可以委托律师,你只是朋友,不是亲属,单位推荐的需要推荐信。没有合法的手续,,你不能代理
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八条 委托代理人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第五十九条 授权委托书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