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办理人事代理,是省级的好还是市级的好,区别在那里
办理人事代理,河南省人才服务中心比驻马店人才服务中心好。
1.范围广。
2.力度大。
3.效率高。
4.更可靠。
2. 事业单位在编 和 人事代理 的区别是什么
一、定义。
1、人事代理是指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在其服务项目范围内,为多种所有制经济尤其是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及各类人才提供人事档案管理、职称评定、社会养老保险金收缴、出国政审等全方位服务,是实现人员使用与人事关系管理分离的一项人事改革新举措。
2、事业编制是指为国家创造或改善生产条件、增进社会福利,满足人民文化、教育、卫生等需要,其经费一般由国家事业费开支的单位所使用的人员编制。
二、分类。
1、代理分类从人事代理的对象来看,可分为单位委托代理和个人委托代理。从人事代理的内容和实际操作角度划分,可分为三类:
一是以人事档案管理为依托的基础性代理,包括如前所述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服务内容;
二是以人才中介为基础的服务代理,主要包括委托招聘、人才推荐、人才派遣、人才测评等;
三是以企事业单位为基础的公共人事事务代理,或社会化代理,主要包括人才规划、职业设计、人事诊断、人事管理咨询、人才资源开发等。
分为单位委托和个人委托;可全权委托代理,也可单项或多项委托代理。
2、编制分类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但须参加公务员考试;如设区市的城管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又叫全额财政拨款事业编制,多为一些公益性事业单位,如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学校等。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由财政进行差额拨款,待遇和收入在一定程度上挂钩,如医院和部分景点等。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实际上与企业差不多,待遇和经营状况息息相关,多为一些服务型事业单位,如设计院等。
三、服务对象和实施范围。
1、人事代理
各类非国有(三资、集体、民营、乡企、私营等)单位和其他自愿委托的各类国有企事业单位。
下列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即各类流动人员)应 该进行人事代理。
(1)辞职、辞退和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
(2)各类事务所和其他社会中介组织聘用的人员;
(3)各类非国有单位聘用的人员;
(4)自费大中专毕业和毕业研究生;
(5)自谋职业的军队转业干部;
(6)自费出国留学人员和留学回国人员;
(7)其他各类流动人员。
2、事业编制
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都要按照《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实施岗位设置管理。
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参照《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由事业单位已经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适用《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
3. 省直三甲医院人事代理和市直三乙人民医院事业编哪个好
摘要 您好,您的问题我已经看到了,正在整理答案,请稍等一会儿哦~
4. 在机关单位里,人事代理和公务员谁的发展前途好
肯定是公务员啊,人事代理和公益性岗位的说得好听点是合同制,说得不好听就是临时工,根本就不会有资格提办公室主任,更别说是副科了,没有编制即便是想提估计干部,在人事局也不可能有批复啊,没编制害死人啊,有时候连工资待遇都不一样啊。
5. 关于人事代理,市级和县级有什么区别啊
人事代理是指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在其服务项目范围内,为多种所有制经济尤其是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及各类人才提供人事档案管理、职称评定、社会养老保险金收缴、出国政审等全方位服务,是实现人员使用与人事关系管理分离的一项人事改革新举措。人事代理的方式有委托人事代理,可由单位委托,也可由个人委托;可多项委托,将人事关系、工资关系、人事档案、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等委托区人才服务中心管理,也可单项委托,将人事档案委托区人才服务中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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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市人事代理与省人事代理区别
两个都是政府的,但可根据你的工作单位就近办理。改派是很容易的,不影响。(许多时候就是在你的报到证上又盖一个章,写上同意改派到某单位即可)
7. 人事代理与正式编制的区别
人事代理与正式编制的区别:
1、在性质上不同:对于人事代理而言,是属于企业对外招的一种编制;而正式编制是属于企业的内编制,是企业的正式员工。
2、在含义上不同:人事代理是指人事代理是指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在其服务项目范围内为多种所有制经济全方位服务。
正式编制通常是指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人员数量的定额和职务的分配。
3、在稳定性不同:人事代理制就是合同制,与正式编制的相比,稳定性要差一些,即合同是可以解除,而编制内的教师只有在犯罪、严重过失的情况下才会被开除或解聘。
推行人事代理制度,有利于实现人档分离和人才社会化管理。对用人单位而言,可减轻大量的人事事务性工作,解决在人才引进、毕业生接收、职称评审、人事档案管理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对各类人才而言,个人不再是“单位所有”,流动变得十分方便,权益得到有力保障。
编制具有计划性,是行政管理资源,编制管理也是一种资源配置行为。由财政拨款的编制数额由各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确定。
8. 人事代理和编外有什么区别哪个好啊~
2008年5月施行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人才市场体系,深化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根据《浙江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丽水市“十一五”人才发展规划》,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人事代理,是指政府人劳社保部门依法设立的人才交流机构依照规定办理人事档案管理等有关人事代理服务。
第三条 县级以上政府人劳社保部门是人事代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事代理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县级以上政府教育、科技、工商、公安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助做好人事代理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 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机构具体受理承办本行政区域内的人事代理工作。市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在丽的省部属单位、外地企业驻丽办事机构的人事代理工作由市人才中心承办。
第五条 人事代理对象及范围:
(一)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事业单位新进和编外的各类人员,各类企业新进的应历届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律师、会计、审计、公证等社会中介机构,各社会团体、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三)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历届大中专毕业生。
(四)外国企业驻丽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
(五)自费出国(境)留学人员。
(六)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
(七)机关、企事业单位辞职或被辞退及自动离职的人员,企事业单位人事改革的分流人员。
(八)与用人单位中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九)经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机构认可的其他人员。
第六条 人事代理的主要内容:
(一)负责单位和个人人事档案保管。
(二)代缴(办)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户口关系迁移和集体户口等手续。
(三)代办档案工资定级、晋级、调整和工龄计算核定等手续。
(四)代办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定、申报评审、考试报名等手续。
(五)出具出国(境)、考研等各类所需的材料证明。
(六)代办聘用合同签证。
(七)为人事代理单位办理各类人才引进、推荐和招聘业务。
(八)为人事代理单位提供人事政策咨询,受理人事管理、考核、培训和人才素质测评等业务。
(九)按照《党章》有关规定,接转党团员组织关系。
(十)为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政策咨询,为暂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管理人事档案。
(十一)流动人员人事关系接转。
(十二)协调流动争议。
(十三)承办单位和个人委托的其他人事代理业务。
第七条 人事代理的形式。人事代理可以实行单位代理,也可以实行个人代理;实
行单位代理的,可以全员代理,也可以对部分人员进行代理。
第八条 人事代理的业务程序:
(一)单位委托代理
1、单位须出具法人登记证或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填写《人事代理委托书》,提出委托代理项目。
2、经代理机构审定后,由代理机构与委托单位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确立人事代理关系。
3、委托单位向人才交流机构提供人员花名册、聘用合同和人事档案,并办理有关手续。
4、人才交流机构对人事代理有关材料登记、入库。
5、由人才交流机构指派人事代理人,定期走访代理单位,并按委托项目提供人事代理服务。
(二)个人委托代理
1、由本人填写《人事代理委托书》,并出具身份证原件或单位证明等有效证件。
2、经代理机构审定后,向本人人事关系、档案所在单位出具商函或调档函,按规定接转其人事关系、档案,并审核、登记、入库。
3、代理机构与委托个人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确立人事代理关系。
4、办理《人事代理服务手册》和有关手续,并按合同委托项目提供人事代理服务。
第九条 人才交流机构与代理单位或个人签订人事代理合同,应当明确各自责任、权利和义务,具体条款由代理双方在平等协商前提下依法约定。
第十条 人事代理双方应认真履行人事代理合同,承担各自的义务,享有相应的权利。如有违反人事代理合同或发生合同争议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机构与实行人事代理的单位或个人不具有行政隶属关系,仅为委托代理单位(个人)提供相关的人事代理服务。
第十二条 人才交流机构提供的人事代理服务,应公示服务内容和工作程序,公布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第十三条 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根据中组部、人事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一律由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机构负责,其他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管理人事档案。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市人劳社保局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9. “人事代理”和“事业编”那个更好
1、人事代理是指人事关系的代理工作,如人事档案存档代理、社保代理、代理招聘等。
事业编制是事业单位经人事局或上级主管部门申批允许编制内的人员数。
2、人事代理楼主讲的这些都可以办理。
3、学校一般都是事业编制,事业编制的人员应有福利分房。
一、人事代理,是委托当地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
二、新录用人员的人事关系、档案、社会保险等交由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代理,保留原有身份、计算工龄、调整档案工资、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技术等级考核、年度考核、接转党团组织关系。新录用的使用、培训、考核、任免、奖惩等由用人单位负责。
三、新录用人员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用人计划,经招聘录用的符合要求的人员。
四、新录用人员实行聘用制,并有试用期,期满后签定聘用合同,时间为1—3年,期间如年度考核不及格,单位不再聘用,本人自谋职业;解除合同人员,原身份不变,由人才交流中心办理转介手续,其工龄计算按国家政策规定执行。期间如双方都满意,可续签聘用合同。
五、在聘用合同期间,人事代理对象接受用人单位的领导和管理,实行人事代理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等,依据聘用合同规定执行,享有与用人单位在编正式职工同等工作、学习、参与民主管理、获得荣誉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