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什么是代理,代理要做什么,有什么好处,尽量详细一点
代理就是分销,说得直白一点,就是承包产品的销售区域/渠道,利用自己的营销团队从事现货/服务业务
⑵ 代理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
方向。虽然网购市场潜力巨大,但是竞争也非常激烈。现在在网上出售东西,
客户决定是否购买在很大程度上首先是靠感觉来判断的,因为在网上,客户不
能像在实体店那样亲眼看到、亲手触摸这个商品。
1)、如果虽然是代理商品,但是不要让顾客知道你是代理商,首先调整自
己的心态,心理上不要把自己作为一个空对空的店家,在销售的时候要自信的
树立自己的品牌,把自己的上家,就当成自己的仓库管理员。自信的面对顾客,
时刻记住,上家的仓库就是你的仓库,上家的客服就是你的库存管理员。
2)、即使是自己屯货发货,在商品种类数量比较繁杂的情况下,也会出现
库存断货而不自知等状况,所以销售过程中,要时刻保持跟上家的沟通,先询
问是否有货,做到心里有数再销售。为了让自己不时刻提心吊胆担心断货,大
大方方的在商品说明中加上,“网上网下同时销售,如果遇到付款后发现断货
的现象,第一时间退款并郑重道歉,请予海涵。”这样,即使买家付款后断货,
也不会投诉你收款不发货,因为他们拍下商品的同时就已经允许了偶尔断货的状况。
3)、在商品图片上加上自己的店标,不要用自己的店铺图片给上家做广告,
在商品说明中使用自己的口吻,时刻注意树立自己的店铺形象,让顾客记住你,
而不是你的上家。
4)、在顾客询问商品发出状况时,不要询问上家,这个是你自己的工作任
务,因为上家发货后会填写支付宝信息,也会给你快递公司的查单地址,自己
去查比询问来得快得多,不要让顾客因为你的懒惰或者不自信总是等待,也不
要因为自己该做的事情自己不肯做,而导致上家对你的不满。
5)、注意所在城市填写,如果只做一个商家的代理商,索性就把自己店铺
商品发出地和店主所在地不是一个城市了。
⑶ 如果给别人做代理需要注意些什么,
做代理需要注意以下十点。
1、开业资金。
第一年营运费用、第一年人事费用、加盟金、权利金、初次进货、租金、设备、保证金、广告
费。欲加盟开业的基本要求条件,加盟商应评估第一年的全部费用,以及往后持续每年的必要支
出,并由此推算出应准备的资金数,以及如果经营不顺利时,自己仍可以独自撑多少时间,同时也
应该有一个最坏的打算,就是当获利不足或亏损至某一定额时,且在持续一段时间内,如果加盟总
部无法提出有效解决办法时,则应考虑退出该加盟系统。
2、考察产品。
全新产品、旧有产品改良、原已存在之产品。产品差异性所要表达的是,产品是否具有较特殊卖点或优越性能,产品差异性愈高,则愈能突显出此加盟店特色,并吸引消费人群。一般而言,如果
是全新开发出来的产品,则其产品的差异性与独特性通常较高。有非常明显的差异与特色、有差异
但并不非常明显、并无差异。为了避免激烈的同业竞争,加盟总部的产品或服务,应该有特殊之
处,如果该加盟总部产品并不特殊,但其采用了特殊的销售方式、有流通管道,或是加入明显不同
的“商业包装”使之以不同方式呈现给大众时,也是其特殊的优势。
3、市场需求及产品生命周期分析。
未显着增加、少量增加、大量增加。过去市场上的需求量如果显着增加时,表示目前仍应处于成
长阶段,而市场成长于否,是决定此一行业前景的绝对重要指标。当市场需求量大量增加时,对加
盟者最为有利。市场领导者、跟随者、初次进入市场者。进入领导地位较稳固的加盟体系,对于加
盟商而言,保障较高但是加入条件也可能较为严格,而且加盟也已较饱和;相对地,跟随者与初入市
场者,亦可能具备较有差异的优点,同时加入条件较为宽松。创新期、成长期、成熟期、衰退期。
产品生命周期指的是产品生命历程,如同人生一般,处于创新期的产品,其经营风险较高;成长期最
佳;而迈入成熟期的产品,则必须配合较多的行销活动使其较具竞争力;衰退期产品则可以完全不予考
虑。
4、目前提供该项产品或服务的加盟系统与同业之间的竞争所处位置。
非常激烈、有竞争但并不激烈、仍未有竞争发生。竞争状况也是显示的是获利与经营风险的重要
指标,该加盟总部与其他同业者是否正面临激烈竞争,竞争激烈的行业,并非一定不可加入,而是
应具有某些优势时如产品或价格等,才能降低失败风险。
5、不良销售记录检测,销售频率与同业对比。
频率很高、一般水准、频率很低。不良销售记录是品质最明确的指标,但是这项指标并不易得
知,通常如果直接询问加盟总部人员时,往往不易得到答案或只能得到较保守的数字,因此宜从现
有消费者经验中去估计。此外,加盟总部是否设置相应售后服务,也必须加以考虑做代理需要注意
什么。
6、该加盟总部品牌知名度和加盟总部品牌声誉是否良好。
很高、普通、低。加盟店知名度对不同行业的重要性各有不同,对于服装品牌而言,知名度是重
要要因素,尤其是奢侈品牌,则由于单价较高,所以顾客购买次数会减少;更重要的是消费者更易倾
向以品牌知名度作为判断标准,甚至愿意付较高价格以求保障。
7、该加盟总部对于加盟店“开店计划”内容,是否列出详细周全,是否有促销活动计划,总部主要运用哪些媒体广告,作为建立知名度与宣传促销活动的工具。
办法很详细、办法适当、办法很简单。开店是一切活动的开始,如果开店计划中的规划不周详,
则表示加盟总部经验并不丰富,计划周详与否,可以多家加盟体系比较中区分高下。开幕促销活动
计划、期促销活动计划、淡季促销活动计划。加盟总部应该在不同时期设定其促销活动计划。这些
计划目的为了使加盟店随时具有旺盛销售活动力,同时给予顾客强弱不定的刺激。无线电视频道、
有线电视频道、广播频道、报纸或夹报、杂志车厢广告、宣传车广告等。使用何种广告媒体主要是
以成本为首要考虑因素,如果只使用平面媒体为工具,则通常加盟总部是由加盟者所缴纳的权利金
支付,但如果使用的是贵的媒体,如电视、广播等,则通常加盟总部会以开会或其他方式,征询店
主意见,并决定各店应缴纳的广告分摊费用。换言之,有些媒体使用起来可能必须另外收费。
8、考察该加盟总部是否建立长期的新产品开发计划,以适时引进新产品,提升加盟店竞争力。
为了保持加盟体系不断的新活力,加盟体系不能只以最初开发出来的产品或服务而一劳永逸,如
此不但会形成加盟体系活力不足,且久而久之顾客对于产品新鲜感降低后,就再也不易刺激其到店
购买的欲望。同时,整个加盟体系也会因为无创新动力而幕气沉沉,使加盟商失去信心。
9、加盟总部是否有专门训练。
训练计划是总部的知识,也是资产,对加盟者而言,则是一种权利与经营的无形资本,训练时数
多,间接表示此加盟体系重视人力资源培养的观念。初期训练能够协助加盟店主开店营运,基本
上,训练时数多寡和行业专业性有关,时数多固然表示总部准备充分,但时数少也并不表示总部提
供的知识较为缺乏,最重要的是内容是否足以使店主能充分应用于日常作业之中。
10、该加盟系统最近一年的总营业额所有加盟店营业额及平均每一家加盟店的营业额,获利状况。
多少总营业额,平均每加盟店营业额,获利多少。除了加盟总部的成功案例之外,欲加盟者也应
该对因故停业店数加以了解,停业店数占全部加盟店数比例如果过高,则该体系可能存在经营管理
不良或产品竞争力太低的问题,甚至可能由于总部扩张过快,对加盟商要求标准或开店时各项评估
过于草率所致,另一种可能性则是加盟商自身经营不善所致。总之,关店率过高是一项必须注意的
警讯,加盟商最好能对退出该加盟体系者,细致了解其中原因。
知识扩展:
代理商又称商务代理,是在其行业管理范围内接受他人委托,为他人促成或缔结交易的一般代理
人。代理商(Agents)是代企业打理生意,是厂家给予商家佣金额度的一种经营行为。所代理货物
的所有权属于厂家,而不是商家。因为商家不是售卖自己的产品,而是代企业转手卖出去。所
以“代理商”,一般是指赚取企业代理佣金的商业单位。
⑷ 代理是干啥的
代理(英语:Proxy),也称网络代理,是一种特殊的网络服务,允许一个网络终端(一般为客户端)通过这个服务与另一个网络终端(一般为服务器)进行非直接的连接。一些网关、路由器等网络设备具备网络代理功能。一般认为代理服务有利于保障网络终端的隐私或安全,防止攻击。
提供代理服务的电脑系统或其它类型的网络终端称为代理服务器(英文:Proxy Server)。一个完整的代理请求过程为:客户端首先与代理服务器创建连接,接着根据代理服务器所使用的代理协议,请求对目标服务器创建连接、或者获得目标服务器的指定资源(如:文件)。在后一种情况中,代理服务器可能对目标服务器的资源下载至本地缓存,如果客户端所要获取的资源在代理服务器的缓存之中,则代理服务器并不会向目标服务器发送请求,而是直接返回缓存了的资源。一些代理协议允许代理服务器改变客户端的原始请求、目标服务器的原始响应,以满足代理协议的需要。代理服务器的选项和设置在计算机程序中,通常包括一个“防火墙”,允许用户输入代理地址,它会遮盖他们的网络活动,可以允许绕过互联网过滤实现网络访问。
主要功能
代理服务器英文全称是(Proxy Server),其功能就是代理网络用户去取得网络信息。形象的说:它是网络信息的中转站。代理服务器就好象一个大的Cache,这样就能显着提高浏览速度和效率。更重要的是:Proxy Server(代理服务器)是Internet链路级网关所提供的一种重要的安全功能,主要的功能有:
突破自身IP访问限制,访问国外站点。教育网、过去的169网等
网络用户可以通过代理访问国外网站。
访问一些单位或团体内部资源,如某大学FTP(前提是该代理地址在该资源 的允许访问范围之内),使用教育网内地址段免费代理服务器,就可以用于对教育网开放的各类FTP下载上传,以及各类资料查询共享等服务。
⑸ 代理需要做什么
经销商从厂家购得产品,取得产品所有权,然后销售,其关系是,厂家——经销商 经销商——消费者;而代理商是代理厂家进行销售,本身并不购买厂家的产品,也不享有该产品的所有权,所有的货都是厂家的,产品所有权仍然属于厂家所有,其关系是 厂家——(代理商)——消费者,当然这种代理商所谓的促成交易,也包括的代理商对产品进行销售,但代理商的地位是代理厂家进行销售,并通过销售提取佣金。还有一点就是商品销售的风险,经销商需要自行承担产品无法售出的风险,代理商并不承担产品无法售出的风险,当然现在一般来讲,一些大的厂家在选择代理商时也要考虑代理商的(销售)能力,如果能力不够,就会取消代理资格,更换代理商。对于一些国外企业来讲代理商是比较常见的,国内企业多青睐于经销商。
另 实质上,现在所称的代理商在本质上已经不是代理商了,更多具备的是经销商的性质,还有些属于二者的混同体,即是代理,有时候又要需要拿钱买货,很少有纯粹意义上的代理商,称其为有一定代理权的经销商更为合适。
其实书本上说的,在现实中更多的是混和体,纯粹的已经很少了。理论指导实践,但不要理论限制思路。
这样可以么?
⑹ 代理具体是干什么的
销售!!!!
⑺ 代理是干什么的
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独立与第三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效果归属于被代理人的民事法律制度。
代理制度设立的功能主要有二:其一是弥补和补强行为能力的不足。其二,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确立代理制度,使民事主体可以利用他人的能力和专业知识进行民事活动,一方面使民事主体在进行民事活动时降低成本,扩大交易领域;另一方面也推动了提供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服务等代理业的发展。
关于代理制度的适用范围,就是代理行为所适用的标的范围,其包括(一)代理适用的范围以民事法律行为为一般原则;(二)法律行为之外的其他行为也可以代理;(三)不适用代理的行为。结合当前理论和实务经验,下列行为不适用代理:法律明确规定不能代理的行为,当然不能代理;当事人明确约定不能代理的行为;依照民事法律行为性质不得代理的行为;违法行为也不得代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代理适用范围】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代理的效力】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三条:【代理的类型】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四条:【代理人不当行为的法律后果】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六条:【共同代理】数人为同一代理事项的代理人的,应当共同行使代理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七条:【违法代理及其法律后果】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未作反对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八条:【禁止自我代理和双方代理及例外】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同时代理的其他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的双方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九条:【复代理】代理人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应当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或者追认。转委托代理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被代理人可以就代理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代理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以及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代理未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代理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代理人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条:【职务代理】执行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的人员,就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对执行其工作任务的人员职权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无权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表见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三条:【委托代理终止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一)代理期限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三)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四)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五)作为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四条:【委托代理终止的例外】被代理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有效:(一)代理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被代理人死亡;(二)被代理人的继承人予以承认;(三)授权中明确代理权在代理事务完成时终止;(四)被代理人死亡前已经实施,为了被代理人的继承人的利益继续代理。作为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的,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五条:【法定代理终止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定代理终止:(一)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三)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⑻ 代理是做什么的
代理的一般做法是由委托人与代理人签订代理协议,授权代理人在一定范围内代表其向第三者进行商品买卖或处理有关事务。
代理协议是明确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的法律文件,其内容主要包括:
1、、委托人与代理商的名称及地址等。
2、代理商品的品名与规格等。
3、指定的代理地区。
4、代理的期限。
5、代理商品的数量和金额。
6、代理商品的作价办法。
7、代理商的权力与义务。
8、代理商的佣金率及支付办法等。
9、、代理协议有效期及中止条款。
10、市场报导,广告宣传和商标保护。
11、其他规定。
在我国进出口业务中,尽管也习惯采用代理方式,但我国实际业务中对代理的运用与某些国家有关代理法律的规定和商业惯例的解释并不完全一致。因此,签订代理协议时,必须注意某些国家的有关法律和商业惯例以及国际上有关代理商方面公认的准则。
(8)代理需要干什么扩展阅读:
包销人承担义务
包销人承担的义务:
1.承诺以出口方作为包销商品的唯一供应来源
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购买的最低数额
3.提供市场信息和售前售后服务
4.对出口方的商标权和专利权的保护。
5、作价办法,可分为以协议规定价格为准的一次作价和分批;作价
6.包销期限和中止条款;定销是指出口商通过与定销商签订定销协议,在一定地区和期限内将某种或某类商品交由国外客户销售的方式。
⑼ 做代理需要什么条件
条件:
充足的资金。
长远和短期计划想结合。
人脉和市场消费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