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土地出讓有哪幾種出讓方式
土地出讓方式主要包括三種:招標、拍賣和掛牌。
按照《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定》,土地的公開出讓方式涵蓋了招標、拍賣以及掛牌。
招標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具體流程是,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即出讓人,會發布招標公告,邀請特定或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參與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投標。根據投標結果來確定土地使用者。
拍賣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過程則較為直接,出讓人會發布拍賣公告,競買人會在指定的時間和地點進行公開競價。最終,出價最高的競買人將成為土地使用者。
而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則是由出讓人發布掛牌公告,於指定的土地交易場所公布擬出讓地塊的交易條件,接受競買人的報價申請,並不斷更新掛牌價格。直到掛牌期限結束,出價最高的競買人即為土地使用者。
每種出讓方式都有其特點,招標出讓注重公平公正,拍賣出讓強調競爭激烈,掛牌出讓則更加靈活透明。
這些出讓方式共同構成了我國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的多樣化體系,旨在通過公開透明的程序,確保土地資源的合理利用與分配。
㈡ 二級市場土地轉讓流程
流程:
委託人提出交易委託--審核交易條件、提出審核意見--填寫交易委託書--擬訂交易方式、地價--報請主管部門批准--按擬訂方式交易、核發成交確認書--轉用地審批、土地登記窗口,辦理有關手續
土地二級市場委託交易提供資料
1、國有土地使用證;
2、法人、自然人身份證明、委託書;
3、房屋產權證明;
4、委託交易申請書
5、股份公司或有限公司的董事會決議、公司章程。
6、原土地出讓合同書、批准文件。
7、共用宗時,提供共有人意見證明。
8、規劃設計條件。
9、其他有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