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四十萬年收入全額繳納5險一金還需要在個人所得稅補么
法律分析:年薪達到四十萬年收入,需要繳納的個稅計算如下。首先,將年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每月平均工資33333元。扣除五險一金後的應稅工資為33333 - 5000 = 28333元,此金額處於25000至35000元的稅率區間,適用稅率為25%。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即28333元乘以25%得到7083元,再減去速算扣除數2660元,得到應繳個稅為4423元。這是每月的個稅金額,因此全年應繳個稅為4423元乘以12個月,即53079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工資薪金是指企業每一納稅年度支付給在本企業任職或者受雇的員工的所有現金形式或者非現金形式的勞動報酬,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年終加薪、加班工資,以及與員工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支出。
對於月薪五萬的情況,需要考慮五險一金的扣除比例。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公式為:扣除五險一金後的月收入減去個稅起征點5000元,再乘以適用稅率30%,最後減去速算扣除數2755元。按照此公式,月收入五萬時應繳個人所得稅為(50000 - 5000) * 30% - 2755 = 10745元。
因此,月收入五萬元時,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為10745元。以上信息供您參考。
B. 年收入40萬交多少個稅
如果無專項附加扣除,也未繳納五險一金,年薪40萬,個稅起征點年度累計60000,應納稅所得額為40萬-6萬=34萬,適用稅率則為25%,速算扣除為31920,個人所得稅則為34萬*25%-31920=5.308萬元。
也就是說,年薪40萬,年度個人所得稅需要繳納5.308萬元。
如果有專項附加扣除及五險一金繳納,就可以參照以下計算辦法進行計算。當然,有專項附加扣除、五險一金繳納,可以降低納稅所得額,年度個人所得稅就會低於5.308萬元
年度收入減掉個人所得稅起征點年度累計60000、減掉年度專項附加扣除及年度個人承擔社保公積金後,即為全年納稅所得額,用全年納稅所得額計算個人所得稅。
全年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6000元,稅率3%,速算扣除數0;
全年納稅所得額超過36,000元至144,000元,稅率10%,速算扣除數2520;
全年納稅所得額超過144,000元至300,000元,稅率20%,速算扣除數16920;
全年納稅所得額超過300,000元至420,000元,稅率25%,速算扣除數31920;
全年納稅所得額超過420,000元至660,000元,稅率30%,速算扣除數52920;
全年納稅所得額超過660,000元至960,000元,稅率35%,速算扣除數85920;
全年納稅所得額超過960,000元,稅率45%,速算扣除數18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