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地下產權車位怎麼交易,要什麼稅費
1、只能交易給同小區業主,買賣和正常房屋交易流程一樣!
2、車位要交的過戶稅費及計算方法如下:
賣方稅:
1、營業稅:(評估價-原價)*5.5%。
2、土地增值稅:(評估價-原價)*30%至60%。(註:此點稅率為四級累進,按差價越大 稅率越高,稅率分別是30%、40%、50%、60%)
3、個人所得稅:(評估價-原價)*20%。
買方稅:
1、契稅:評估價*3%。
雙方稅:包括房產登記費、房產證工本費、印花稅等,雙方各一仟元左右。
以上演算法均需提供原價的購房發票,或在房管局調檔調出原購房發 票復印件。
2. 地下車位沒有產權從個人手裡買,能買賣嗎
沒有確定產權證是不能買賣交易的,過戶不了,所以這種車位自己買來放車倒沒什麼,要是進行二次交易沒辦法過戶,最好不要買。
3. 地下車庫可以買賣嗎
1、一般來說允許買賣的車位分為兩種,一種是有產權的車位,也就是說購買了車位以後,即擁有了該車位的產權,會有車位單獨的產權證,這種車位的使用年限是會自動續期的,所以車位業主不需要擔心使用年限的問題。
2、還有一種就是沒有產權證的,只有使用權的車位,這種車位其實只能算是租賃使用,無法擁有車位的產權,也不可以對該車位進行買賣,而且該車位是有使用年限的,最長只有20年,過了20年就不受法律的保護了。如果遇上小區拆遷或者是自然災害的話,那麼該車位就不屬於業主了,也無法拿到補償費用。
3、假如地下車位是根據非盈利性配套做的規劃,或者是作為公攤存在的那麼就屬於小區公共配套,車位產權就歸全體業主所有,而開發商沒有權利出售。
相關說明
假如地下車位是以盈利性配套的形式獨立存在的,並且沒有計入小區公攤中,那麼車位產權就歸開發商所有,開發商需要有預售許可證或者是銷售許可證,才可以出售車位。
假如購買地下停車位的產權擁有人,已經經過產權登記,並且取得了車位產權證書的話,那麼車位產權擁有人就可以依法轉讓、出租、抵押及以其他方式對該車位進行處分。
假如買賣雙方在簽訂房屋的購房合同的時候,開發商對於地下車位並沒有聲明該地下車位產權是單獨轉讓的話,那麼該車位就是獨立於房屋,所以是不隨房屋一起出售的,那麼該地下車位就不可以買賣,該車位就屬於所有業主一起共有的,車位的收益是按份攤派給業主的。
4. 地下車庫如何買賣
住宅小區停車位應該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所以應首先出租或出售給本小區業主,在開發建設單位交納地下停車庫土地出讓金後,有權決定是否出租或出售,相關部門無權干涉。
對於地下停車庫來說,如果是沒有計入地面建築公攤地下停車庫存,大型公建及住宅小區項目,地下(半地下)停車場、車庫按出讓方式供應土地,出讓最高年限分別為40年、70年,不收取土地出讓金,但未經批准不得擅自對外出售、出租和改變使用用途。經依法批准對外出售、出租的,按規定繳納土地出讓金後,可以出售。
開發商在租售車位之前,應先公示,公示的方案還需經過公證,有公證處的封條。根據《廣州市房屋交易監督管理辦法》,開發商在租售車位(車庫)前,應當將租售方案和相關產權證明文件在建築區劃內的出入口、公示欄等顯著位置公示,公示期不少於30天。租售方案、現場公示情況的公證文書應當報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4)地下車位如何交易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七十四條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
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
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
5. 產權車位買賣流程
摘要 1、車位核驗:車位證原件及復印件、車位所有權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般10個工作日。
6. 車位交易過戶流程是什麼
車位過戶需要的手續:
1、帶著產權證、買賣雙方身份證及復印件、原始購買發票,先到房管局網簽,憑著網簽後給的合同去地稅局繳納契稅(3%),再憑稅務局憑證回房管局辦理過戶登記手續。
2、資料齊全當天發證。
注意:
1、要求購買方必須是業主,所以最好帶著自家產權證等能證明是業主身份的文件。
2、轉讓價格不能低於原始購買價,否則地稅通不過,還得重新網簽。
(6)地下車位如何交易擴展閱讀:
車位產權基本和房屋產權辦理一樣,只是地方比較小沒有那麼多的手續。帶著產權證、買賣雙方身份證及復印件、原始購買發票,先到房管局網簽,憑著網簽後給的合同去地稅局繳納契稅,再憑稅務局憑證回房管局辦理過戶登記手續。
7. 小區車位可以買賣嗎
小區車位買賣合法。當小區車位是屬於小區全體業主所有,業主大會或業主委員會有權決定是否買賣;當出售的是屬於建築物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庫,且在房屋買賣合同中雙方明確約定車庫可以出售,那麼房產公司出售車庫是合法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條
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
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條
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
第二百七十七條
業主可以設立業主大會,選舉業主委員會。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成立的具體條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
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居民委員會應當對設立業主大會和選舉業主委員會給予指導和協助。
8. 沒有產權的地下車位可以買賣嗎
不可以
國家規定沒有產權的車位屬於人防工程,是屬於政府的,政府規定平時可以由開發商自由使用,可以租借給他人,但不可以買賣,且租期不可以超過十年。
產權歸根結底是一種物質利益關系。任何產權主體對其產權的行使,都是在收益最大化動機支配下的經濟行為,沒有收益的產權是不可思議的。
(8)地下車位如何交易擴展閱讀:
產權的表現形式:
1、原始產權
指受法律確認和保護的經濟利益主體對財產的排他性的歸屬關系,包括所有者依法對自己的財產享有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2、法人產權
即法人財產權,其中包括經營權,是指法人企業對資產所有者授予其經營的資產享有佔有、使用、收益與處分的權利。法人產權是伴隨著法人制度的建立而產生的一種權利。
3、股權債權
在實行法人制度後,由於企業擁有對資產的法人所有權,致使原始產權轉變為股權或債權,或稱終極所有權。原始出資者能利用股東(或債權人)的各項權利對法人企業產生影響,但不能直接干預企業的經營活動。
9. 車位能賣嗎車位如何買賣
能,但是分情況。如果是有產權的車位,二手房購房者可以從賣方那裡進行車位購買;如果是只有使用權的車位,二手房購房者可以在辦理物業交割的時候,進行車位租賃或轉交,如果運氣好,趕上賣家的車位使用合同到期,你可以直接辦理更名。
1、產權車位
有產權的車位有「車位本兒」,可以跟房屋一起進行買賣交易。
2、使用權車位
只有使用權的車位沒有「車位本兒」,不能買賣,只能進行使用權的變更。車位使用權變更一般是在物業交割時進行,涉及車位租賃合同簽署或轉交(租賃不超過20年),合同到期後可以辦理更名,部分小區可直接續費使用。
車位不能進行買賣:
1、小區的公共空地
小區里的空地,有的時候甚至是綠地,開發商或者物業公司畫根線就收錢。有的作價賣給業主,有的按月出租。據悉,由於小區的土地使用權歸全體業主,因此開發商無權出售敞開式地上車位。這類車位可以由業主大會授權業委會委託物業租給業主使用,扣除必要費用後歸入小區維修資金。
2、無約定的地下車位
如果地下車位建築面積未分攤,且開發商單獨取得車庫產權的,則開發商可以對購房人出售產權,但地下車庫只能預售給本小區范圍內的商品房預購人。開發商出售這種車位好像天經地義,其實不然。
在房屋買賣合同中,開發商必須申明該小區里的地下車位的產權屬於單獨轉讓,不隨房子一起賣。如果沒有類似的文字說明,地下車位也應當歸業主按份共有,其收益也應歸業主。這部分收益可以由小區業委會委託物業公司收取,收益扣除必要的管理成本後歸入小區維修資金。
10. 如何進行車位買賣
車位買賣分兩種:
1、產權車位
有產權的車位有「車位本兒」,可以跟房屋一起進行買賣交易。
2、使用權車位
只有使用權的車位沒有「車位本兒」,不能買賣,只能進行使用權的變更。車位使用權變更一般是在物業交割時進行,涉及車位租賃合同簽署或轉交(租賃不超過20年),合同到期後可以辦理更名,部分小區可直接續費使用。
哪些車位不能進行買賣:
1、小區的公共空地
2、無約定的地下車位
3、已被公攤的地下車位
4、人防工程禁止開發商銷售
5、銷售使用權超過20年屬於欺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