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定增受理後一般多久批准
需要向證監會提交股份增加申請。證監會將在收到申請後5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接受受理的決定,受理將在3個月內作出是否通過的答復。通過後,要求上市公司在6個月內完成增發。6個月內未完成增發的,申請無效。
證監會批文時間:發審委通過+30日,此期間內任何1天均可批文,但不能超過30日。
定增完成時間:證監會批文日+21日,此期間內任何1天均可完成,但不能超過21日。
定增完成時間從今天算還有48日,48日是最長時間,此期間內任何1天均可完成。
證監會受理定增到批准需要六個月。
收到申請文件後五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受理。大致要2至3個月時間獲得批准,最後定增實施需要在6個月內完成。
定向增發的流程:
1、公司擬定初步方案,與中國證監會預溝通,獲得同意;
2、公司召開董事會,公告定向增發預案,並提議召開股東大會;
3、公司召開股東大會,公告定向增發方案;將正式申報材料報中國證監會;
4、申請經中國證監會發審會審核通過,公司公告核准文件;
5、公司召開董事會,審議通過定向增發的具體內容,並公告;
6、執行定向增發方案;
7、公司公告發行情況及股份變動報告書。
定向增發的作用:
1、利用上市公司的市場化估值溢價(相對於母公司資產賬面價值而言),將母公司資產通過資本市場放大,從而提升母公司的資產價值;
2、符合證監會對上市公司的監管要求,從根本上避免了母公司與上市公司的關聯交易和同業競爭,實現了上市公司在財務和經營上的完全自主;
3、對於控股比例較低的集團公司而言,通過定向增發可進一步強化對上市公司的控制;
4、對國企上市公司和集團而言,減少了管理層次,使大量外部性問題內部化,降低了交易費用,能夠更有效地通過股權激勵等方式強化市值導向機制;
5、時機選擇的重要性。當前上市公司估值尚處於較低位置,此時採取定向增發對集團而言,能獲得更多股份,從未來減持角度考慮,更為有利;
6、定向增發可以作為一種新的並購手段,促進優質龍頭公司通過並購實現成長;
7、非公開發行大股東以及有實力的、風險承受能力較強的大投資人可以以接近市價、乃至超過市價的價格,為上市公司輸送資金,盡量減少小股民的投資風險。
法律依據
《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
第三十九條 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非公開發行股票:
(一)本次發行申請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二)上市公司的權益被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嚴重損害且尚未消除;
(三)上市公司及其附屬公司違規對外提供擔保且尚未解除;
(四)現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最近三十六個月內受到過中國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或者最近十二個月內受到過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
(五)上市公司或其現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涉嫌違法違規正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
(六)最近一年及一期財務報表被注冊會計師出具保留意見、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保留意見、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所涉及事項的重大影響已經消除或者本次發行涉及重大重組的除外;
(七)嚴重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期貨交易管理條例》
第四條 期貨交易應當在依照本條例第六條第一款規定設立的期貨交易所、國務院批準的或者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期貨交易場所進行。
禁止在前款規定的期貨交易場所之外進行期貨交易。
2. 定增一般需要多長時間
定增是指上市公司向特定的投資者發行股份的行為,根據相關規定,中國證監會在收到申請文件後,在5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中國證監會自受理申請文件到作出決定的期限為3個月,自中國證監會核准發行之日起,上市公司應該在6個月內完成增發,超過六個月的,核准文件失效,需重新申請核准。定增的流程如下:
1、董事會決議;
2、提請股東大會批准;
3、由保薦人保薦,並向中國證監會申報,保薦人應當按照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編制和報送發行申請文件;
4、中國證監會依照有關程序審核, 收到申請文件後,5 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受理、受理後,對申請文件進行初審、由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申請文件、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準的決定;
5、發行;
6 、個月內發行,否則重新核准;有重大變更,暫緩發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四十八條
申請證券上市交易,應當向證券交易所提出申請,由證券交易所依法審核同意,並由雙方簽訂上市協議。證券交易所根據國務院授權的部門的決定安排政府債券上市交易
第四十九條
申請股票、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實行保薦制度的其他證券上市交易,應當聘請具有保薦資格的機構擔任保薦人。本法第十一條第二款、第三款的規定適用於上市保薦人
第五十一條
國家鼓勵符合產業政策並符合上市條件的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第五十二條
申請股票上市交易,應當向證券交易所報送下列文件:
(一 )上市報告書;
(二)申請股票上市的股東大會決議;
(三)公司章程;
(四)公司營業執照;
(五)依法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公司最近三年的財務會計報告;
(六)法律意見書和上市保薦書;
(七)最近一次的招股說明書;
(八)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文件。
3. 定增交易所通過後證監會需要審批多久
法律分析:定向增發,中國證監會在收到申請文件後,在5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中國證監會自受理申請文件到作出決定的期限為3個月,自中國證監會核准發行之日起,上市公司應該在6個月內完成增發,超過六個月的,核准文件失效,需重新申請核准。
法律依據:《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 第四十六條 中國證監會依照下列程序審核發行證券的申請:(一)收到申請文件後,五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受理;(二)中國證監會受理後,對申請文件進行初審;(三)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申請文件;(四)中國證監會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準的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二十四條 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或者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應當自受理證券發行申請文件之日起三個月內,依照法定條件和法定程序作出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準的決定,發行人根據要求補充、修改發行申請文件的時間不計算在內;不予核準的,應當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