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房子沒滿二年可以賣嗎
房子沒滿二年可以賣。二手房沒人住滿兩年的,如果是普通商品房,取得房屋所有權後是可以交易的,如果是經濟適用房,交易會受到限制。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5%的徵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以銷售收入減去購買住房價款後的差額按照5%的徵收率繳納增值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三十八條
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
(一)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條件的;
(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
(四)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五)權屬有爭議的;
(六)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九條
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按照出讓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二)按照出讓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屬於房屋建設工程的,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屬於成片開發土地的,形成工業用地或者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轉讓房地產時房屋已經建成的,還應當持有房屋所有權證書。
② 二手房未滿二年過戶買方有影響嗎
一、二手房未滿二年過戶對買方是沒有影響的,對於賣方來講未滿2年出售該房產的,需要交納總房款5.56%的營業稅。
二、二手房買賣過戶需要繳納稅費
A、買方繳納:契稅。
根據新國五條、稅務總局、財政部文件。
若首套購房:90平米以下1%;90-140平米1.5%;140平米以上3%。
若二套購房:3%。
B、賣方繳納:個人所得稅、營業稅。
個稅:滿二唯一免交;未滿二年或兩套以上繳納差價20%,或者交易價格1%。
營業稅:不足兩年全征營業稅,為交易額的5.56%;滿兩年以上普通住宅免稅;兩年以上非普通住宅差價征營業稅。
C、此外還有測繪、工本、評估等稅費。
三、二手房買賣是指已經在房地產交易中心備過案、完成初始登記和總登記的、再次上市進行交易。二手房是相對開發商手裡的商品房而言的,是房地產產權交易二級市場的俗稱,包括商品房、允許上市交易的二手公房(房改房)、解困房、拆遷房、自建房、經濟適用房、限價房。
③ 房產證未滿二年可以買賣嗎
可以買賣交易,屬於二手房交易,所以必須承擔很多稅費。
具體稅費如下:
房產證不滿兩年售賣房子需要交有什麼稅
1、交易費:3元/平方米
2、印花稅:房款的0.05%
3、營業稅:差價*5.5%(房產證未滿5年的)
4、個人所得稅:房產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產證滿5年並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中介費:一般是房款的2%~3%
(3)房子未滿二年如何交易擴展閱讀:
買房人應繳納稅費:
1、契稅:房款的1.5% (面積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繳納3%,面積在90平米以下並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繳納1%)
2、印花稅:房款的0.05%
3、交易費:3元/平方米
4、測繪費:1.36 元/平方米
5、權屬登記費及取證費:一般情況是在200元內。
房屋買賣過程中產生的糾紛,可以通過協商、調解、仲裁、行政和訴訟等辦法加以解決。
(1)協商解決
根據國家有關價格管理的法律法規,商品房銷售價格由房地產企業和購房人根據市場供求關系協商約定,同時房地產企業應按規定實行「一套一標」,明碼標價,接受監管。如果在履約中當事人發生矛盾糾紛,應當根據合同約定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通過司法途徑解決。
(2)調解解決
調解,是指購房糾紛的買賣雙方,在不能通過相互協商解決糾紛時,根據一方當事人的申請,在房地產管理部門、消費者協會或其他組織部門的主持下,通過說服教育,促使雙方當事人根據有關商品房銷售的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相互諒解,達成和解協議,使購房糾紛及時得到解決的一種方式。
(3)仲裁解決
仲裁又稱公斷,是指買賣雙方在爭議發生之前或爭議發生後達成協議,自願將爭議交給仲裁機關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性行政規章、規定做出對各方均具有約束力的裁決。
仲裁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預,仲裁委員會與行政機關之間沒有隸屬關系。仲裁裁決一經做出,即具有法律效力,並且仲裁裁決是終局的,不存在當事人上訴的問題。
如要採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購房者和開發商必須訂有仲裁協議,自願將糾紛遞交仲裁解決。如果雙方中有一方不願將糾紛遞交仲裁,那麼就不能採用這種方式解決糾紛。
(4)行政解決
購房糾紛的行政解決,是指經商品房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機關等部門調解無效或達成協議後,當事人又反悔的糾紛,或者是購房糾紛當事人直接到行政部門投訴,由該行政管理部門對其糾紛進行處理的一種具體行政行為。
就方式而言,行政解決一般經過一級行政決定和行政復議兩個階段。其中,一級行政決定是行政復議的前提和必經程序。包括購房糾紛在內的房地產案件的行政復議依《行政復議法》的規定進行。
(5)訴訟解決
購房糾紛的訴訟解決,是人民法院在糾紛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共同參加下,解決購房糾紛的一種方式。購房糾紛訴訟有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兩種。
民事訴訟的當事人是發生購房糾紛的平等民事主體,即公民、法人或非法人組織,購房糾紛的民事訴訟,由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有些地方人民法院設有專門的房地產審判庭)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進行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