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外匯期權交易交易場所
目前,雖然我國尚未設立本土的期權交易所,但投資者可以通過兩種方式參與外匯期權交易。首先,銀行渠道是一個選擇,包括交通銀行和民生銀行在內的多家銀行已經開展了期權交易服務。其次,對於尋求海外投資的個人,可以通過國外的期權交易平台進行交易。
國家外匯管理局(簡稱外管局)在2011年發布了《關於人民幣對外匯期權交易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2011]8號),這一舉措旨在豐富外匯市場,為企業和銀行提供更多的匯率風險管理工具。外管局已經批准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在銀行間外匯市場開展人民幣對外匯期權交易,主要產品為普通歐式期權,遵循實需原則,即交易必須有真實的貿易或投資背景。
為控制市場風險,外管局採取了多項措施。首先,初期僅允許普通歐式期權到期交割,這種期權結構簡單,易於定價和風險控制。其次,僅允許企業買入期權,禁止賣出,以保護國內企業的風險承受能力。此外,堅持實需原則,確保交易與實際業務相關。最後,對外匯市場參與者,特別是銀行,實施嚴格的准入和監管,要求銀行具備相應的交易經驗和風險管理能力,定期進行風險評估,並通過考核制度加強監控。
這些措施有助於建立完整的期權市場體系,完善外匯市場的衍生產品,幫助企業、銀行有效規避匯率波動風險,推動外匯市場健康發展,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
外匯期權交易是指交易雙方在規定的期間按商定的條件和一定的匯率,就將來是否購買或出售某種外匯的選擇權進行買賣的交易。外匯期權交易是80年代初、中期的一種金融創新,是外匯風險管理的一種新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