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廈門經濟適用房過戶需要什麼條件
對於已經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業主可以參照目前市場價格進行出售,但出售後業主需按房屋銷售額的10%補交綜合地價款。參照市場價格出售已購經濟適用住房的,需要憑借契稅完稅憑證、房屋所有權證、住房轉讓合同等證件到房屋所在地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辦理交易、產權過戶手續即可。但有一點值得大家注意,尤其是經濟適用房過戶的業主要特別注意,如果按市場價格出售經濟適用住房後,不能再行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或者其他保障性質的住房。
對於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由於政策規定則不允許按市場價格出售。因此,確需出售此類經濟適用房的業主,只能以不高於購買時的單價出售,並且只能出售給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關部門收購。以原購房價出售已購經濟適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買賣合同、住房轉讓合同等證件。若出售家庭符合條件可再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至於經濟適用房在過戶中能否帶戶口及可以帶幾個人的戶口,主要看當地有無這個政策。
B. 廈門經濟適用房產權比例
100%的產權,但有標準是人均面積在20平方米左右的才有資格申請。
經濟適用房要比普通商品房便宜很多,經濟適用房一般都是由國家無償批付使用的,沒有具體土地使用期限。如出現到期可申請繼續使用,但不超過30年,如政府回收則給出相應補償。如經濟適用房上市交易後,性質就會轉變為商品房,產權變為70年。
C. 2018廈門經濟適用房交易稅費
2018廈門經濟適用房交易稅費
一、在交易過程中
1、契稅:買方繳納房價款的4%;建築面積在120平方米以下的減半交納,即交2%。城鎮職工按規定次購買公有住房的,免徵契稅。
2、買賣手續費: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的,每套250元;120平方米以上的,每套500元。
3、印花稅:買方房價款的0.5%。
4、公共維修基金:購房款的2%。
二、在申辦產權證過程中
1、登記費:每建築平方米0.3元。
2、房屋所有權工本費:每證收費4元。
3、印花稅:每件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