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商鋪出售需要哪些稅費
商鋪出售需要繳納的稅費包括:增值稅、附加稅費、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以及契稅。
1. 增值稅:商鋪出售需要繳納增值稅,根據銷售額和稅率計算。一般納稅人轉讓其商鋪時,按照銷售額的一定比例繳納增值稅。
2. 附加稅費:這包括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這些稅費是基於增值稅額計算的。
3. 個人所得稅:在商鋪交易完成後,賣方需要就其所得利潤繳納個人所得稅。稅率根據所得利潤的不同而有所調整。
4. 土地增值稅:對於土地及其附著物的增值部分,賣家在出售時需要繳納土地增值稅。增值越多,稅率越高。
5. 印花稅:商鋪交易的合同需要繳納印花稅,按照合同金額的一定比例計算。
6. 契稅:買家在購買商鋪時,需要繳納契稅。契稅的稅率和計算方式依據地區及政策有所不同。
具體來說,稅費的計算涉及到商鋪的成交價、地區政策以及交易雙方的實際情況等因素。因此,在商鋪交易前,建議賣家和買家咨詢專業的稅務人員或機構,確保准確計算稅費並合規完成交易。此外,不同地區的具體稅費政策可能有所不同,買賣雙方還需關注當地的具體政策和規定。在進行商鋪交易時,及時了解和遵守相關稅務法規非常重要,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糾紛和損失。
2. 店面買賣需要交什麼稅
法律分析:
一、買家支付
1、房地產交易手續費:5元/平方米為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為11元/平方米.
2、房屋登記費:550元/本(每增加一本證書按每本10元收取工本費)。
3、權證印花稅:5元/本。
4、印花稅:0.05%
5、契稅:交易價(或評估價)×4%。
二、賣家支付
賣家出售的時候,商鋪不論年限,都要交納以下幾種稅費:
房地產交易手續費3元/平方米。
印花稅:房屋產價的0.05%。
土地增值稅:
a、可提供上手購房發票的,土地增值稅=[轉讓收入-上手發票價(每年加計5%)-有關稅金]×適用稅率。
b、不能提供上手購房發票的,土地增值稅=(轉讓收入-轉讓收入×90%)×30%。
個人所得稅:
據實徵收為(轉讓收入-房產原值-合理費用)×20%,核定徵收為轉讓收入×7.5%×20%。
轉讓收入-房產原值-合理費用相當於個人凈收入。
營業稅及附加稅:
a、可提供上手購房發票的,為(轉讓收入-上手發票價)×5.5%。
b、不能提供上手發票的,為轉讓收入×5.5%。
c、稅費為差額的5.56%
土地出讓金:
商業用途用房,按其網格點基準地價的35%計收;
商業路線價區段路的商業臨街宗地,加收路線價的10%;
辦公用途用房按其網格點基準地價的30%計收。
土地出讓金契稅:
按本次徵收土地出讓金價款的3%徵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稅收徵收管理,規范稅收徵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徵收的各種稅收的徵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衍生問題:
店面租賃合同可以轉讓嗎?
店面租賃合同在合同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可以轉讓。當事人一方經對方同意,可以將自己在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一並轉讓給第三人。同時,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賃物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