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市場交易的主體是什麼
市場主體是市場上從事交易活動的組織和個人,即商品進入市場的監護人、所有者。金融市場中的交易主體包括:(1)自然人;(2)工商企業;(3)金融機構,(4)政府部門。(5)中央銀行,在我國即中國人民銀行.
一、什麼是市場主體
市場主體是市場上從事交易活動的組織和個人,即商品進入市場的監護人、所有者。它具有自主性、追利性和能動性等基本特性。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以一定組織形式出現的法人;既包括營利性機構,也包括非營利性機構。因此企業、居民和其他非營利性機構構成了市場主體的諸要素。2018年12月25日,國新辦舉辦發布會介紹市場主體登記注冊改革發展40年情況。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副局長馬正其說:「40年來,我國市場主體數量從改革開放初期的49萬戶,增長到2018年11月底的1.09億戶,增長了222倍。其中,實有企業達到3434.64萬戶。日均新設市場主體5.8萬戶,日均新設企業1.8萬戶。千人企業數量達24.7萬戶,較商事制度改革前的2013年11.36萬戶增長了117%。
二、什麼是交易主體
在金融市場中,投資者既有自然人也有工商企業和政府部門等機構,而籌資者主要是工商企業和政府部門.政府部門包括中央政府和各級地方政府,通過發行國債和地方債券來籌集資金.隨著個人理財觀念的變化,很多消費者為了購買住房、汽車等商品.也開始從金融市場上籌集資金。金融機構在金融市場中充當交易的中介,金融機構也可能從事自營業務,成為重要的交易主體,例如我國商業銀行在國債以及國債回購交易中具有重要地位,交易主體證券公司在股票自營業務方面也投人了大員資金.中央銀行在金融市場中處於特殊的地位,它既是金融市場中的交易主體,也是金融市場的監管者。中央銀行參與金融市場的主要方式為:(1)充當最後貸款人的角色,從而成為金融市場資金的提供者;(2)進行公開市場操作,從而影響金融市場上資金的供求和其他交易主體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