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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可轉債交易被監控

發布時間:2022-04-19 11:54:00

㈠ 可轉債停牌規則

《上海證券交易所證券異常交易實時監控細則》,規定了七種需要實施盤中臨時停牌的異常波動情形,其中第三種情形: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其他債券盤中交易價格較前收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超過20%(含)、單次上漲或下跌超過30%(含)的。
一、什麼是可轉債?
可轉換債券是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債券。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如果持有人看好發債公司股票增值潛力,在寬限期之後可以行使轉換權,按照預定轉換價格將債券轉換成為股票,發債公司不得拒絕。該債券利率一般低於普通公司的債券利率,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降低籌資成本。可轉換債券持有人還享有在一定條件下將債券回售給發行人的權利,發行人在一定條件下擁有強制贖回債券的權利。

二、可轉債停牌的具體規則?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證券異常交易實時監控細則》,規定了七種需要實施盤中臨時停牌的異常波動情形,其中第三種情形: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其他債券盤中交易價格較前收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超過20%(含)、單次上漲或下跌超過30%(含)的。

盤中臨時停牌的時間也有具體的規定:首次盤中臨時停牌持續時間為30分鍾;首次停牌時間達到或超過14:57的,當日14:57復牌。第二次盤中臨時停牌時間持續至當日14:57。
上面第三種情形里的「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其他債券」就包含了可轉債。也就是說如果可轉債盤中交易價格比前一個交易日收盤價,上漲或下跌第一次超過20%(含),就要臨時停牌了,停牌時間為30分鍾,然後再恢復交易;如果第一次臨時停牌到了14:57還不滿30分鍾,也要復牌。

第一次臨時停牌結束復牌後,上漲或下跌又一次超過20%了,那不用停牌,只有當上漲或下跌超過30%(含)時,才會進行第二次臨時停牌,並且第二次臨時停牌會一直持續到14:57,然後再復牌。

㈡ 2020年4月2日可轉債為何爆跌

近期部分可轉債大幅波動,價格走勢已嚴重背離,受到市場的高度關注。其中深交所高度重視交易風險防控,嚴密監控可轉債交易情況,切實採取監管措施,維護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具體措施包括加強盤中監控。對張跌異常的可轉債交易展開專項核查。持續做好上市公司信批監管工作。皆大監管透明度。督促會員向投資者充分揭示可轉債交易風險等等。
由於交易所加大了監管力度。熱炒現象收到了抑制,也導致了4月2號可轉債發生暴跌。

㈢ 可轉債交易規則有哪些

1、T+0交易系統,即用戶可在當期買入,當日賣出。
2、漲跌沒有限制,波動可能比較大。
3、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委託、交易、託管、市場披露和交易時間與A股一致。
4、可轉債發行面值為100元,最低認購單位為每手1000元。
拓展資料:
1、可轉換債券稱為可轉換公司債券。與債券相比,可轉換債券的收益率和預期期限較低,但可以享受股票上漲帶來的預期收益,因此受到眾多中小投資者的青睞。可轉債交易規則復雜,令不少投資者頭暈目眩。交易方式:交易可轉換債券需要一個股票賬戶,投資者購買後可以轉換成股票。
2、交易價格:買賣時,用「手」申報。一隻手等於1000元,一次購買至少10隻可轉債。例如,投資者以1100元的價格買入10隻面值100元的可轉債,轉股價格為每股10元。交易成本:投資者買賣可轉債必須支付一定的傭金和手續費。深交所按交易總額的2%支付傭金,上交所按每筆交易1元(滬)或3元(場外)交納手續費,交易手續費為總交易金額的 2%。可轉換債券一般提前公告贖回。投資者應時刻關注它們,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圓盤送料方式:越來越多的投資者購買可轉債,購買可轉債的勝率效應越來越低。投資者可以直接購買可轉換債券,類似於購買新股。他們也可以通過提前購買普通股的方式獲得優先配售權,也可以通過賬戶在二級市場買賣可轉換債券。
3、可轉債雖然通過股票賬戶進行交易,但可轉債沒有價格限制,轉讓價格可以根據市場供求情況自由變動。但是,可轉換債券的交易價格有一些限制。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證券交易異常交易實時監測規則》第三條、第四條,其他不受價格波動限制的債券交易價格首次上漲或下跌超過20%(含)或單次超過30%(含)的,交易所可根據市場需要暫停盤中交易。第一次盤中停牌持續了30分鍾。停牌時間達到或超過14:57的,當日14:57恢復交易。第二次臨時停牌一直持續到當天14:57。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盤中交易價格一次漲跌超過30%(含),將直接觸發第二次盤中臨時停牌,停牌時間將持續至同日14:57日。具體停復牌時間以交易所公告為准。

㈣ 可轉債交易規則新規

可轉債交易新規交易轉讓制度方面,《徵求意見稿》要求證券交易場所根據可轉債的風險和特點制定交易規則,防範和抑制過度投機。

進行程序化交易的,要符合證監會規定並向證券交易場所報告;要求證券交易場所制定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制度,證券公司對客戶的投資者適當性進行核查評估,引導投資者理性參與可轉債交易。

防範強贖風險,加強對發行人行使強贖權行為的監管和規范,加強風險監測,要求交易所建立跨品種監測機制,並制定針對性的異常波動指標,及時採取有關處置措施。

(4)哪些可轉債交易被監控擴展閱讀:

上市公司發行可轉債既有再融資的需求,也是大股東為了達到減持的目的。所以,如果要規范可轉債市場,就必須提高上市公司發債門檻,比如業績達到某些指標後,方可發行可轉債。

同時,還要增加大股東獲配可轉債後減持的難度,不能讓可轉債一上市就能被輕易減持變現,也要像上市公司IPO那樣,規定大股東在一定的期限內禁止轉讓債券。

㈤ 什麼是上電轉債門事件

2007年8月14日,上電轉債平靜地完成了最後一天的交易。自8月14日起,上電轉債停止交易和轉股,未轉股的轉債將全部被凍結,上市公司將按照102.76元每份的價格贖回全部未轉股的上電轉債。

當天,上電轉債最終以225.04元收盤,即使不轉股,與2006年12月100元/張的申購價相比,申購者獲得了120%以上的無風險收益。

詭異的是,臨門一腳,卻有三家持有上電轉債的基金公司卻擺起了烏龍陣。

最終結果顯示,該三家基金公司沒有在最後交易日賣出或實施轉股,三家基金公司旗下的五隻基金被上市公司行使贖回權,致使基金資產受損合計為2200萬元。

9月5日,證監會基金管理部就此事向各基金公司、託管銀行正式發文,表示此次事件「反映出來的問題值得重視和深思」。

自擺烏龍

「我們的工作是充分的,在7月13日至8月13日的一個月時間內,我們發布了八次『上電轉債』贖回事宜的公告」上海電力(愛股,行情,資訊)(600021,SH)證券事務部人士說道,出現轉債未賣出或未轉股的情況,責任完全在相關基金公司一方。

中銀國際可轉債研究員杜遠芳告訴記者,可轉債是個進可攻退可守的投資品種。「如果市場行情不好,投資者可持有債券,雖然利率不高,但不會遭受債券面值的大幅下跌;如果行情好,公司的股價上漲,投資者可以轉換成股票在二級市場獲取收益,還可以在二級市場上出售債券。」

受益於行情的火爆,2006年12月18日上市的上電轉債給投資者帶來了可觀的收益。

截至2007年8月14日,上電轉債的收盤價為225.04元,與2006年12月100元/張的申購價相比,申購者獲得了120%以上的無風險收益。

「更多的投資者則會選擇轉股。」杜遠芳說道。根據公司約定,上電轉債的轉股價為4.43元/股,而8月14日的上海電力收盤價為10.12元/股。一買一賣之間,轉股的收益也在120%之上。

而錯過這個最後時點,轉債就要被上市公司贖回。根據相關規定,公司將按照102.76元/張的價格贖回全部未轉股的上電轉債。102元和225元之間,實在是一個不小的距離。

根據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數據,截至2007年8月14日,已有972876942.64元「上電轉債」轉換為公司A股股票,累計轉股219611048股,占「上電轉債」開始轉股前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的14.05%。

而上電轉債贖回的數量為271190張,本金為27119000元,僅占「上電轉債」發行總額10億元的2.71%。

遺憾的是,在這僅有2.71%的贖回份額中,三家基金管理公司旗下的五隻基金赫然在目,其基金資產受損合計高達2200萬元。

管理層關注

「上電轉債門」事件一出,投資界四座驚愕。

9月5日,證監會基金管理部向各基金公司和託管銀行發出《關於部分基金管理公司未按期操作上電轉債事件的通報》。

《通報》指出,此次事件是近年來管理人未能勤勉盡責、操作不當而發生的較大案例之一,反映出相關投資管理人責任心和風險控制意識薄弱,專業素質和技能不夠合格,同時,事件過程中部分託管銀行工作人員責任心不強,無法滿足基金託管業務的要求。

一位不願意具名的基金經理表示,轉債作為專業性很強的投資標的,偶爾會出現投資機構或上市公司觸犯相關條款的事件。但從以往的情況來看,多源自投資人員不夠專業,而這次以專業著稱的基金公司犯如此低級失誤,令人始料未及。

某大型基金公司副總經理兼投資總監告訴記者,基金公司的投資風險控制一般要經歷三個關口,「相關行業研究員要盯住公司,隨時向基金經理提醒相關動態,交易室人員要對近期的交易狀況作出提醒,而基金經理則要隨時跟蹤旗下的投資標的。」

另外,公司還設有專門的風險控制人員,也要對投資品種作出監控。

而這次的轉債事件,暴露了相關公司的內控形同虛設。

一位接近管理層的人士表示,除了相關人員的責任心,基金規模的快速膨脹,使得基金行業面臨人才瓶頸是事件發生的一個重要原因。「某些公司的研究員一人要負責多個行業,體力腦力都會透支。」他指出,在制度建設層面,某些基金公司的風控流程設計也存在著不合理之處。

風險並不單單出現在基金公司內部。

上電轉債事件發生後,託管銀行的常規監管也引起了監管層的關注。在通報中,證監會要求各銀行隨著託管業務的加大,「應加大系統投入,及時補充懂業務、有責任心的業務人員,原則上每位核算人員操作的基金不能超過4支。」

「雖然三家公司出現了上電轉債的操作失誤,但我們並沒有出現風險控制的系統性風險」,管理層人士強調,管理層很快就發現了存在的問題,並對問題進行了妥善處理,沒有給基金持有者帶來實質的損失。

上述人士告訴記者,這一事件的發生原委、其中細節還將在未來的基金報表中得以揭示。

基金公司買單

上電轉債事件發生後,三家基金公司承擔了相關損失,未對當天基金的凈值計算以及申購贖回造成影響。

根據通報,3家基金公司已使用風險准備金彌補基金財產全部損失,針對潛在漏洞進行了積極整改,並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嚴肅處理。

根據2006年8月14日頒布的《關於基金管理公司提取風險准備金有關問題的通知》,基金公司每月從基金管理費收入中計提風險准備金,計提比例不低於基金管理費收入的5%,風險准備金余額達到基金資產凈值的1%可以不再提取。

而風險准備金用於賠償因基金公司違法違規、違反基金合同、技術故障、操作錯誤等給基金財產或者基金份額持有人造成的損失。

不過,不少業內人士對風險准備金全額賠付這一說法表示懷疑。某基金公司督察長認為,從2006年度開始提取的風險准備金不足以彌補這一損失,「賠付的大多是公司的自有資本金

㈥ 什麼情況下可轉債臨時停止交易

1、可轉換公司債券流通面值少於3000萬元時,交易所立即公告並在三個交易日後停止交易.

2、可轉換公司債券轉換期結束前的10個交易日停止交易。

3、中國證監會和交易所認為必須停止交易。

投資者在持有可轉換債券期間,可以取得定期的利息收入,通常情況下,可轉換債券當期收益較普通股紅利高,如果不是這樣,可轉換債券將很快被轉換成股票。



(6)哪些可轉債交易被監控擴展閱讀:

可轉債的交易方式

可轉債實行T+0交易,其委託、交易、託管、轉託管、行情揭示、交易時間參照A股辦理。可轉債在轉換期結束前的十個交易日終止交易,終止交易前一周交易所予以公告。可以轉託管,參照A股規則。

1、交易費用

深市:投資者應向券商交納傭金,標准為總成交金額的2‰,傭金不足5元的,按5元收取。

滬市:投資者委託券商買賣可轉換公司債券須交納手續費,上海每筆人民幣1元,異地每筆3元。成交後在辦理交割時,投資者應向券商交納傭金,標准為總成交金額的2‰,傭金不足5元的,按5元收取。

2、購買途徑

可轉債購買對於大多數投資者來講還比較陌生,投資者可通過幾種方式直接或間接參與可轉債投資。第一,可以像申購新股一樣,直接申購可轉債。具體操作時,分別輸入轉債的代碼、價格、數量等,最後確認即可。


㈦ 可轉債交易規則

一、什麼是可轉債?
可轉債是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對象發行,並在一定期間內依據約定的條件可以轉換成股票的公司債券。所以作為一種具有多重性質的混合型融資工具,投資者在實操中應當特別關注其債券性、股權性、可轉換性等特徵。

二、可轉債交易規則
1、1與股票的T+1交易不同,可轉債實行的是T+0交易,也就是當日買入的可以當日賣出,流動性非常好。

2、可轉債是沒有漲跌幅限制的,所以可能會出現可轉債的價格在當天出現非常大幅度的波動,因此風險也比較高,不過,可轉債的申報價格要遵守「價格籠子」的規定。

3、可轉債的價格與正股價格是成正相關的,因為正股當日價格有漲跌停板的限制,所以一般來說,可轉債價格當日波動應該不會很大。如果有較大價格波動,市場就需要「冷靜」一下。一天最多停牌兩次。

三、警惕可轉債交易的風險
因為沒有價格漲跌幅的限制,加上可轉債是T+0交易,投資者需要警惕高溢價可轉債可能出現的價格大幅回落,投資可轉債具有股價波動的風險。

當股價下跌到轉換價格下時,可轉債投資者就會被迫成為債券投資者。而可轉債的利率一般是會低於同等級債券利率的,所以投資者會面臨利息損失。

除此之外,可轉債還面臨提前贖回的風險,許多的可轉債是規定了發行者在發行一段時間後,要用某一價格贖回債券的,而提前贖回則限定了投資者的高收益。

注意點:
1.當轉股價值超過轉債價值時,投資者可以考慮轉換成股票,並在後續拋出獲利。
2.一般來說,轉股申報數量可以超過實際持有可轉債的數量。
3.投資者可以預先以較大的數額委託轉股,後續再決定是否買入。避免臨近收盤來不及操作而導致損失。一、什麼是可轉債?
可轉債是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對象發行,並在一定期間內依據約定的條件可以轉換成股票的公司債券。所以作為一種具有多重性質的混合型融資工具,投資者在實操中應當特別關注其債券性、股權性、可轉換性等特徵。

㈧ 可轉債交易時最大漲跌幅是多少

可轉債雖然也是通過股票賬戶進行交易,但可轉債不設漲跌幅限制,價格可隨著市場的供求關系自由變動。不過可轉債交易價格也有一些限制。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證券異常交易實時監控細則》第三條、第四條的規定,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其他債券盤中交易價格較前收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超過20%(含)、單次上漲或下跌超過30%(含)的,本所可以根據市場需要,實施盤中臨時停牌。
對於想要通過股市來為自己增加額外收益的朋友來說,炒股雖然收益高但存在高風險,存銀行雖然非常安全,但是利息卻降低很多。那有沒有什麼投資標的風險相對較低,收益較高的呢?真的有,可轉債就是一個不錯的投資。今天就來和大家好好講講可轉債究竟是什麼,以及應該怎樣去把控它。開始之前,不妨先領一波福利--機構精選的牛股榜單新鮮出爐,走過路過可別錯過:【絕密】機構推薦的牛股名單泄露,限時速領!!!
一、可轉債是什麼?
如果上市公司資金短缺,想向投資者借錢,可通過發行可轉債的方式籌集資金。可轉債也被稱為可轉換公司債券,簡單點來講,它既是債券,通過一定的條件就能轉換成股票,這其實是讓借出錢的一方立馬變成了股東,同時也增加了盈利。
列舉個例子,眼下,某家上市公司發行了可轉債,面值為100元,如果5塊錢是轉股價格的話,就表示在後期可以換成20股的股票。如果之後股價漲到10塊錢,那麼就100元價值的錢就可以轉為可轉債,現在,就直接可以換到了10×20=200元的股票,整體收益漲了一倍。但是,如果說股價下跌的話我們也是可以選擇繼續持有不轉股,那麼,就在持有期間公司還是照樣給你支付利息,同時,一些可轉債也是能夠支持回售的,假如說,在最後兩個計息年度內持續在三十個交易日的收盤價格低於當期轉股價格的70%時,我們也可以建議公司以債券面值加上當期的利息的價格回售我們的債券。因此我們可以看出來,可轉債既能夠有債券的穩健性,同時也能感受到股票價格波動帶來的刺激感,並且還能作為資產配置的工具,不但能追求更高的收益,也是可以抵禦市場整體下跌造成的風險。就像是之前英科轉債在一年裡面,它都從當初100元漲到高達3618元,這也太好了吧。然而不管你們投資哪一個品種,信息得放在第一位,為了讓大家不錯過最新資訊,特地掏出了壓箱底的寶貝--投資日歷,能及時掌握打新、分紅、解禁等重要日期:專屬滬深兩市的投資日歷,掌握最新一手資訊
二、可轉債怎麼買賣?如何轉股?
(一)如何買賣
1、發行時參與
倘若你持有該債券所對應的股票時,就能得到優先配售的資格;如果沒有持有股份,就只能依靠申購打新,只有中簽了才有資格買入。在債券上市之後優先配售和申購打新就都可以賣出。
2、上市後參與
與股票買賣操作沒啥區別,和股價一樣,況且轉債的價格同樣都是隨時變化的,就是可轉債的1手固定在10張,而且遵循的是T+0交易制度,也就是說投資者是可以隨時交易。
(二)如何轉股
轉股期內才能轉股。就目前市場上交易的可轉債轉股期而言,他一般是在發行結束之日起六個月後至可轉債到期日為止,但凡在期間內任何一個交易日都可進行免費轉股。
三、可轉債價格與股票價格有哪些關系?
可轉債的價格與股價是有很強的關聯性的,如果在股市牛市的時候,可轉債的價格會隨著股票一起漲,在熊市的時候一起跌。尤其與股票相比,可轉債的風險更小一些,回售和債券可以為可轉債保底。如果想要投資可轉債的話,一定也要了解個股的趨勢,實在沒有充足的時間去研究某隻個股的朋友,不妨點擊下面這個鏈接,輸入自己想要了解的股票代碼,進行深度分析:【免費】測一測你的股票當前估值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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㈨ 可轉債交易規則有哪些

可轉債交易規則如下
1.交易方式
可轉換債券實行的是T+0交易方式,其委託、交易、託管、轉託管、行情揭示、交易時間參照A股辦理可轉換債券,在轉換期結束前的十個交易日終止交易,終止交易前一周交易所予以公告可以轉託管參照A股股票交易的規則。
2.交易價格
買賣的時候用「手」申報,一隻手等於1000元,至少一次性買10隻可轉換債券。比如投資者以1100元的價格買入10隻面值為100元的可轉換債券,轉換價格為每股10元。
3.交易成本
投資者買賣可轉換債券要支付一定的傭金和手續費。深交所按成交總額的2支付傭金,上交所按1元(上海)或3元(場外)支付每次交易的手續費,成交按成交總額的2支付傭金。可轉換債券一般都有提前贖回的公告,投資者要時刻關注,避免出現不必要的損失。
4.盤進法
越來越多的投資者購買可轉換債券,購買可轉換債券的中簽率效應越來越低。投資者可以直接購買可轉換債券,類似於購買新股。他們也可以通過提前購買普通股獲得優先配售權,也可以通過一個通過賬戶在二級市場買賣可轉換債券。
雖然可轉換債券是通過股票賬戶的賬戶進行交易的,但可轉換債券沒有價格限制,轉的價格可以根據市場的供求自由變化。然而,可轉換債券的交易價格有一些限制。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證券異常交易實時監控細則》第三條、第四條的規定,在盤中無價格波動限制的其他債券交易價格首次上漲或下跌超過20%(含)或者單次上漲或下跌超過30%(含)的,交易所可以根據市場需要暫停在盤中的交易。
盤中第一次暫停交易持續30分鍾。如果停牌時間達到或超過14: 57,當天14: 57恢復交易。盤中第二次臨時停牌一直持續到當天14: 57。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盤中交易價格一次性上漲或下跌超過30%(含),將直接觸發盤中,第二次臨時停牌,停牌時間將持續至當日14: 57。具體停牌和復牌時間以本所公告為准。
拓展資料:
可轉換債券的定價:
可轉換債券的理論價值是純債券價值和復雜期權價值總和,影響因素主要包括了正股價格、轉股價格。正股和轉債規模等純債價值可以通過貼現轉換債券的約定,未來現金流計算得出復雜期權價值可以採用隨機模擬等數量化方法確定,可轉換債券的理論價值與純債券價值、轉股價值的關系,為當正股價格下跌時可轉換債券的價格向純債價值靠近,在政府價格上漲時可轉換債券的價格向轉股價值靠近。

㈩ 可轉債的風險有哪些

1、股價波動的風險。可轉債的走勢會隨著基準股票價格發生波動,基準股價上漲通常會推動相應可轉債價格上漲,同樣投資者要承當價格下跌造成的損失。

2、提前贖回風險。對於可轉債來說,通常會設置有明確的回售、贖回條款,若觸發相關贖回條款,投資者可能會面臨再投資風險。

3、棄購風險。根據相關規則,網上投資者連續12個月內累計出現3次中簽後未足額繳款的情形時,6個月內不得參與新股、可轉換公司債券、可交換公司債券申購。



(10)哪些可轉債交易被監控擴展閱讀

可轉換債券特徵:可轉換性是可轉換債券的重要標志,債券持有人可以按約定的條件將債券轉換成股票。轉股權是投資者享有的、一般債券所沒有的選擇權。可轉換債券在發行時就明確約定,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

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如果持有人看好發債公司股票增值潛力,在寬限期之後可以行使轉換權,按照預定轉換價格將債券轉換成為股票,發債公司不得拒絕。

正因為具有可轉換性,可轉換債券利率一般低於普通公司債券利率,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降低籌資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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