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交易稅怎麼算
交易稅各行業都會繳納。比如:房產交易稅、二手車交易稅、證券交易印花稅。各個行業的稅收比例是不同的。
交易稅是指對牲畜、棉花、土布、糧食、葯材等5種產品,經牙紀在市場成交時向買方從價徵收的一種稅。早在抗日戰爭和解放戰爭時期,華北區等革命根據地人民政府就曾在鄉村集市徵收交易稅。由於全國各地解放有先有後,各地制定的征稅辦法差別較大。1949年9月,華北人民政府頒發的《華北交易稅暫行辦法》規定,交易稅的稅率: 牲畜為4%、棉花、糧食、布匹均為2%,稅款由買方繳納。1950年1月,政務院公布的《全國稅政實施要則》將交易稅列為全國性稅種之一,但由於未頒發統一的交易稅條例,各地區的征稅辦法仍不盡相同。直到1951年3月第三屆全國稅務會議對交易稅的徵收品目、稅率及手續費等作了原則規定後,才在全國統一推行。
征稅項目為棉花、葯材、土布、糧食、牲畜5項產品。1950年7月又規定,將征稅范圍限制在只對有牙紀市場者徵收。1951年第三屆全國稅務會議確定:交易稅徵收地為交易行為所在地,避免中途檢查與事後追補。徵收品種適當縮小,只限於牲畜、糧食,在全國開征。交易稅徵收辦法為直接徵收和委託代征。牲畜稅率為5%,起征點為1頭;糧食稅率為2%,起征點為2斗;其他大宗產銷貨品稅率為2%~5%。1951年11月,為適當平衡機制棉布與土布稅負,土布交易改徵貨物稅。1953年修正稅制時,將交易稅中的棉花交易稅並入商品流通稅;糧食交易稅改徵貨物稅;停徵葯材交易稅;僅保留牲畜交易稅,使之成為一個獨立的稅種。1962年,國務院批准財政部制訂的《集市交易稅試行規定》,開徵集市交易稅。至此,中國的交易稅只有牲畜交易稅和集市交易稅兩個稅種。
Ⅱ 現金交易說交易稅
中國的交易稅歷史可以追溯到1950年,最初針對棉花、葯材、土布、糧食和牲畜五種商品。7月的一項規定將征稅對象限於有牙紀市場的交易。1951年,全國稅務會議決定,交易稅應在交易行為發生地徵收,以避免不必要的中途檢查和事後追補。稅目有所精簡,主要集中在牲畜和糧食上,全國范圍內開始實施。交易稅徵收方式有直接徵收和委託代征,牲畜稅率為5%,起征點為1頭,糧食稅率為2%,起征點為2斗,其他大宗商品稅率在2%至5%之間。
同年11月,為平衡機制棉布與土布的稅負,決定將土布交易改為徵收貨物稅。1953年稅制修正時,棉花交易稅並入商品流通稅,糧食交易稅也改為貨物稅,葯材交易稅被取消,牲畜交易稅則保留下來,成為獨立稅種。1962年,國務院批准了財政部制定的《集市交易稅試行規定》,集市交易開始征稅。至此,中國的交易稅體系僅剩下牲畜交易稅和集市交易稅兩種稅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