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碳交易機制的簡介
清潔發展機制(CDM)、排放貿易(ET)和聯合履約(JI)是《京都議定書》規定的3種碳交易機制。除此之外,全球的碳交易市場還有另外一個強制性的減排市場,也就是歐盟排放交易體系(EUETS)。這是幫助歐盟各國實現《京都議定書》所承諾減排目標的關鍵措施,並將在中長期持續發揮作用。
在這兩個強制性的減排市場之外,還有一個自願減排市場。與強制減排不同的是,自願減排更多是出於一種責任。這主要是一些比較大的公司、機構,處於自己企業形象和社會責任宣傳的考慮,購買一些自願減排指標(VER)來抵消日常經營和活動中的碳排放。這個市場的參與方,主要是一些美國的大公司,也有一些個人會購買一些自願減排指標。
美國環保協會中國項目負責人張建宇認為,對於中國企業來說,自願減排是必須經過的道路。原因是我們的企業越來越國際化,許多國家可以通過市場運作機制對我們的企業提出減排要求。這時候我們的企業怎麼達到要求呢?購買自願減排量,可能是這些企業將來降低碳足跡的一種選擇。
清潔發展機制(Clean DevelopmentMechanism,CDM):《京都議定書》第十二條規范的「清潔發展機制」針對附件一國家(開發中國家)與非附件一國家之間在清潔發展機制登記處(CDMRegistry)的減排單位轉讓。旨為使非附件一國家在可持續發展的前提下進行減排,並從中獲益;同時協助附件一國家透過清潔發展機制項目活動獲得「排放減量權證」(Certified EmmissionsRection,CERs,專用於清潔發展機制),以降低履行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承諾的成本。清潔發展機制詳細規定於第17/Cp.7號決定「執行《京都議定書》第十二條確定的清潔發展機制的方式和程序」。
聯合履行(JointImplementation,JI):《京都議定書》第六條規范的「聯合履行」,系附件一國家之間在「監督委員會」(SupervisoryCommittee)監督下,進行減排單位核證與轉讓或獲得,所使用的減排單位為「排放減量單位」(Emission RectionUnit,ERU)。聯合履行詳細規定於第16/Cp.7號決定「執行《京都議定書》第六條的指南」。
排放交易(EmissionsTrade,ET):《京都議定書》第十七條規范的「排放交易」,則是在附件一國家的國家登記處(NationalRegistry)之間,進行包括「排放減量單位」、「排放減量權證」、「分配數量單位」(Assigned AmountUnit,AAUs)、「清除單位」(RemovalUnit,RMUs)等減排單位核證的轉讓或獲得。「排放交易」詳細規定於第18/Cp.7號決定「《京都議定書》第十七條的排放量貿易的方式、規則和指南」。
⑵ 全國碳交易市場架構出爐,具體是怎麼安排的
全國碳交易市場架構華麗麗出爐,主要包括兩個部分。其中,交易中心將落地上海,碳配額登記系統會設在湖北武漢。“碳達峰、碳中和”如此迫切的要求成為了未來我國經濟發展要達到的重要目標,由於碳排放關乎每行每業,所以,加快碳交易市場發展也讓大家頗為矚目。目前,碳市場的運行機制是基於配額交易,然後國家或地區會用法律明規控制好溫室氣體排放總量,並規劃下減排中各企業的具體排放量,為了避免超額排放受到經濟處罰,排放配額不足的企業就可以與配額富裕的企業購買排放權,這些都是企業比較實際的需要,所以現貨交易方式不太合適,碳排放交易市場會通過期貨方式或是遠期合同的交易方式進行實踐。
⑶ 什麼是全國碳交易市場
全國碳交易市場是一個由人為規定而形成的市場。
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簡稱碳市場)是實現碳達峰與碳中和目標的核心政策工具之一。2011年以來,北京、天津、上海等地開展了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工作。
2017年底,中國啟動碳排放權交易。2021年元旦起,全國碳市場發電行業第一個履約周期正式啟動。
2021年7月16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開市。
2021年7月16日9時15分,全國碳市場啟動儀式於北京、上海、武漢三地同時舉辦,備受矚目的全國碳市場正式開始上線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