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上市公司退市需滿足哪些條件,關於退市的規定是怎樣的
退市是上市公司由於未滿足交易所有關財務等其他上市標准而主動或被動終止上市的情形,即由一家上市公司變為非上市公司。退市可分主動性退市和被動性退市,並有復雜的退市的程序。那麼,上市公司退市需滿足哪些條件,關於退市的規定是怎樣的?
網友咨詢:上市公司退市的條件是什麼?
北京一法(天津)律師事務所陳靜律師解答: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證券交易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1、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在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期限內仍不能達到上市條件;
2、公司不按照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且拒絕糾正;
3、公司最近三年連續虧損,在其後一個年度內未能恢復盈利;
4、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產;
5、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情形。
退市可分為主動性退市和被動性退市:
主動性退市是指公司根據股東會和董事會決議主動向監管部門申請注銷《許可證》,一般有如下原因:營業期限屆滿,股東會決定不再延續;股東會決定解散;因合並或分立需要解散;破產;根據市場需要調整結構、布局。
被動性退市是指公司被監管部門強行吊銷《許可證》,一般因為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或因經營管理不善造成重大風險等原因。
陳靜律師解析:
上市公司退市有哪些益處
1、顯著降低成本,不再需要滿足證監會、交易所對信息披露的要求,如定期申報等,公司在法律和會計上所花的費用顯著降低,並消除為遵守相關規定而產生的內部成本(其中包括高級管理人員為遵守有關規定所花費的時間與精力等);
2、當公開市場不能給公司一個恰當的估值時,退市能幫助公司實現全面的價值並提高公司基於其現金流、收入預測和現金余額來獲得外部融資的能力,而非基於其可能被低估的股票價格來獲得外部融資;
3、私有化讓管理層專注於長期發展目標和策略,而不是迎合市場的短期期望;
4、避免公司的業務被公眾審查並最大限度地減少公司披露那些競爭對手可以利用的敏感信息;
5、增加對公司股東來源的認識和控制,防止惡意收購,並減少對其他小股東提供服務所花費的成本;
6、其他企業管理的靈活性;
7、減少代理成本,通過退市,公司的股權往往會集中在管理層或少數大股東手中,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使公司所有權和控制權結合,從而有效解決代理成本問題。
8、為不屬於收購方的股東提供了一個讓股票在市場低迷的時候實現價值最大化的機會。
實際上從以上分析,我們可以看出法律已經明確規定了上市公司退市應當滿足的條件,而與此同時,上市公司退市更多的是為了使經營不善的公司得以存續甚至還有一定的優惠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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