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二手車交易稅費咋做帳,入啥科目
1、從別人手中收購車輛時怎麼樣進行賬務處理借:庫存商品—舊車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不能取得增值稅專用發 票不做此分錄) 貸:庫存現金 等
2、將收到的車賣出去怎麼處理借:庫存現金 等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同時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舊車
3、對收購的車輛進行維修後再銷售時,維修費用怎麼處理借:庫存商品—舊車 貸:原材料 / 應付職工薪酬 / 累計折舊 等
4、怎麼樣結轉成本和收入(期末結轉)借:本年利潤 貸:主營業務成本 管理費用 營業稅金及附加借:主營業務收入 貸:本年利潤增值稅結轉
1)結轉進項稅額: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2)結轉銷項稅額: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3)結轉應繳納增值稅(即進、銷差額):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未交增值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五條規定:下列項目免徵增值稅:(七)銷售的自己使用過的物品。《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五條規定:條例第十五條規定的部分免稅項目的范圍,限定如下:第(七)項所稱自己使用過的物品,是指其他個人自己使用過的物品,因此二手車交易不需要繳納增值稅的僅限於個人銷售二手車。非個人銷售二手車都必須繳納增值稅
需要繳納增值稅的二手車銷售者,應區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和非一般納稅人。自2010年9月1日起,對一般納稅人,可實行「先票後稅」,即申請開具二手車發票時不繳納稅款,但必須向市場提供蓋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章戳的稅務登記證(或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市場留存),在次月徵收期內申報納稅。對一般納稅人以外的其他非自然人實行「先稅後票」,即此類納稅人到二手車市場申請開具二手車發票前,必須持《車輛鑒定評估報告書》按第十項「評估結論」確定的價格到主管國稅局辦稅服務廳繳納增值稅,憑增值稅《完稅證明》到市場申請開具二手車發票。
非自然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舊機動車的,應自9月1日起全部徵收增值稅,具體政策匯總如下:
(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舊機動車,屬於不得抵扣且未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按簡易辦法依4%徵收率減半徵收增值稅。銷售額和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4%) 應納稅額=銷售額×4%/2
(二)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舊機動車,已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按17%稅率繳納增值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銷售額×17%
(三)小規模納稅人(除其他個人外)銷售自己使用過的舊機動車,減按2%徵收率徵收增值稅。銷售額和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3%)應納稅額=銷售額×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