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發了征地公告需要多久才能征地
根據《徵用土地公告辦法》第三條的規定,徵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徵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應當在被徵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組內以書面形式公告。其中,徵收鄉(鎮)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在鄉(鎮)人民政府所在地進行公告。
對於上述的程序是法定的程序,但是組織聽證,報批程序的時間無明確規定。所以關於上述「公告後多久會拆遷」,沒有明確的法定時間。但是可以確定的是依法必須是補償安置落實以後才能徵收拆遷。
(1)土地交易後要多久才開始拆遷工作擴展閱讀:
2007年10月16日,株洲市房產管理局向湖南冶金職業技術學院作出株房拆遷字[2007]第19號《房屋拆遷許可證》,楊瑞芬的部分房屋在拆遷范圍內,在拆遷許可期內未能拆遷。2010年,株洲市人民政府啟動神農大道建設項目。2010年7月25日,株洲市發展改革委員會批准立項。
2011年7月14日,株洲市規劃局頒發了株規用[2011]0066號《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楊瑞芬的房屋位於泰山路與規劃的神農大道交匯處,佔地面積418㎡,建築面積582.12㎡,房屋地面高於神農大道地面10餘米,部分房屋在神農大道建設項目用地紅線范圍內。
2011年7月15日,株洲市人民政府經論證公布了《神農大道項目建設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方案》徵求公眾意見。2011年9月15日,經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為C級。
2011年9月30日,株洲市人民政府發布了修改後的補償方案,並作出了[2011]第1號《株洲市人民政府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決定》(以下簡稱《徵收決定》),徵收楊瑞芬的整棟房屋,並給予合理補償。
楊瑞芬不服,以「申請人的房屋在湖南冶金職業技術學院新校區項目建設拆遷許可范圍內,被申請人作出徵收決定徵收申請人的房屋,該行為與原已生效的房屋拆遷許可證沖突」和「原項目拆遷方和被申請人均未能向申請人提供合理的安置補償方案」為由向湖南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復議機關認為,原拆遷人湖南冶金職業技術學院取得的《房屋拆遷許可證》已過期,被申請人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徵收申請人的房屋並不違反法律規定。
申請人的部分房屋在神農大道項目用地紅線范圍內,且房屋地平面高於神農大道地平面10餘米,房屋不整體拆除將存在嚴重安全隱患,屬於確需拆除的情形,《徵收決定》內容適當,且作出前也履行了相關法律程序,故復議機關作出復議決定維持了《徵收決定》。
(1)土地交易後要多久才開始拆遷工作擴展閱讀來源:人民網—徵收拆遷十大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