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環境交易所碳交易大廳的作用
一是以市場機制應對氣候變化、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重大體制機制創新。二是有助於激勵排放實體低成本完成碳減排目標,是我國實現溫室氣體排放總量控制和峰值目標的重要手段。三是有助於技術和資金導向低碳發展領域,推動企業發展新舊動能轉換,倒逼企業淘汰落後產能、轉型升級。四是我國積極參與正在形成的國際碳定價體系、提高氣候變化領域國際領導力的重大行動。
1、目前,中國已有3家主要的碳交易交易所:北京環境交易所、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和天津排放權交易所。由此延伸出來的碳交易服務公司有非常多,目前還沒有這類公司數目的統計數據,所以具體數字是無法得知的。
2、碳交易是為促進全球溫室氣體減排,減少全球二氧化碳排放所採用的市場機制。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通過艱難談判,於1992年5月9日通過《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1997年12月於日本京都通過了《公約》的第一個附加協議,即《京都議定書》(簡稱《議定書》)。《議定書》把市場機製作為解決二氧化碳為代表的溫室氣體減排問題的新路徑,即把二氧化碳排放權作為一種商品,從而形成了二氧化碳排放權的交易,簡稱碳交易。
拓展資料
一、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即建設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條例》為基礎的政策法規體系,建設以排放數據直接報送系統、碳排放權注冊登記系統、交易系統和結算系統等為主的支撐體系,建設以排放核算報告和核查制度、排放配額分配製度、碳交易監督管理制度為主的制度體系,並明確交易主體、交易產品和交易平台等。
由於我國各省區市以及重點排放行業的碳排放水平、減排潛力和經濟發展需求等不同,因此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顯現出復雜性和艱巨性。在全國碳市場建設過程中,以問題為導向,注重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的階段性、統一性、公平性、可操作性、兼容性、市場性和積極性,在深入總結7個試點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和國外碳市場建設經驗基礎上,按照先易後難的原則,立足國情、考慮區域和行業差異來設計、建設、逐漸完善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
總之,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是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是我國引領全球氣候治理、破解能源環境約束、實現社會經濟提質增效和綠色低碳發展雙贏的重要舉措。我國將不斷完善碳交易制度要素與支撐體系建設,持續開展能力建設,最終建成具有統一的排放核算報告和核查規范、統一的排放配額分配方法、統一的排放配額注冊登記系統和交易平台、統一的碳排放權履約規則、統一的交易監督管理機制的切實可行、行之有效的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