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買賣古董合法嗎
除了國家禁止買賣的不犯法。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
第五十一條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不得買賣下列文物:
(一)國有文物,但是國家允許的除外;
(二)非國有館藏珍貴文物;
(三)國有不可移動文物中的壁畫、雕塑、建築構件等,但是依法拆除的國有不可移動文物中的壁畫、雕塑、建築構件等不屬於本法第二十條第四款規定的應由文物收藏單位收藏的除外;
(四)來源不符合本法第五十條規定的文物。
第五十六條文物商店不得銷售、拍賣企業不得拍賣本法第五十一條規定的文物。
拍賣企業拍賣的文物,在拍賣前應當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門審核,並報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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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董正規拍賣交易流程
拍賣共分4個流程:委託階段、公告與展示 、操作過程 、結算和交付。
我國拍賣活動的主要程序包括:
(1)委託拍賣。當事人雙方簽定合同,規范雙方責任、利益和義務;
(2)發出拍賣公告。向公眾發出拍賣相關事宜的公告,擴大拍賣活動的宣傳影響;
(3)拍賣交易。通過競買,採取競價的方式尋找競得人;
(4)拍賣成交。拍賣物交付買受人,買受人向拍賣人交付價款,委託人與拍賣人結算拍賣費用及價款。
民間藏品來源無法證明,而目前國家規定禁止文物買賣,特別是出土藏品,私下交易容易產生司法糾紛,所以民間藏品不能私下交易,私下交易國家稱辦倒賣倒買,如果是文物的話最少判五年,所以古董需要正規拍賣。
Ⅱ 化石可以賣嗎我有一個
一般保護古生物化石可根據規定買賣
按照保護個人合法財產的原則,鼓勵個人將條例施行前收藏的重點保護古生物化石,在規定期限內到所在地的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進行登記,登記結果納入本行政區域的重點保護古生物化石檔案和資料庫。
鼓勵個人將其合法收藏的重點古生物化石通過委託保管、委託展示、捐贈等方式交由具備收藏條件的單位進行收藏,個人收藏的一般保護古生物化石可以根據規定買賣。但是,條例明確禁止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收藏違法獲得或者不能證明合法來源的古生物化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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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生物化石保護條例》第二十二條:國家鼓勵單位和個人將其收藏的重點保護古生物化石捐贈給符合條件的收藏單位收藏。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買賣重點保護古生物化石。買賣一般保護古生物化石的,應當在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場所進行。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
《古生物化石保護條例》第二十三條:國有收藏單位不得將其收藏的重點保護古生物化石轉讓、交換、贈與給非國有收藏單位或者個人。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其收藏的重點保護古生物化石轉讓、交換、贈與、質押給外國人或者外國組織。
Ⅲ 化石可以自由買賣嗎
化石資源屬於國家所有,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非法買賣或者以其它方式非法轉讓化石。
化石是特殊商品,由省國土資源部門實行統一管理。經遼寧省古生物化石鑒定委員會鑒定為1-3級化石未經批准不得進入市場,一般化石可進入指定的市場銷售。
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非法收購和銷售古生物化石,經營古生物化石的單位和個人必須經當地縣市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審核,省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辦理古生物化石經營審批手續,確定等級,並到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後方可經營。堅決取締無照經營。
古生物化石市場必須經縣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並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領取《市場登記證》後,方可開業。經批准經營化石的單位和個人應在政府批準的化石交易市場進行銷售。
化石經營單位,應遵守下列規定:
1.在批準的范圍內經營,不得超越經營項目;
2.接受化石經營情況檢查;
3.經營范圍、經營地點變更必須經有關部門批准。
第七條 國土資源部門應與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配合對化石市場進行監督管理。
經批准有收購化石資格的化石經營單位,有義務在商業活動中收集流散在社會的化石。並按規定對收購的化石登記備案,交省化石鑒定委員會鑒定。
化石收購中經鑒定為1-3級的化石,應有償交化石博物館、化石科研機構、化石資源保護區管理機構收藏,經批準的甲級經銷單位有權收購1—3級化石,乙級化石經銷單位只能收購一般化石。
經省國土資源部門批准,甲級經銷單位可對2—3級化石進行銷售,經公證可對一級化石進行拍賣。1—3級化石商品應加蓋鑒定防偽標識。乙級化石經營單位只能銷售一般化石。
化石銷售價格應接受化石資源管理部門指導,嚴禁牟取暴利和低價傾銷。
私人收藏1-3級化石應到化石管理部門登記,由省國土資源部門發放收藏證書。
公安、工商、海關依法沒收追繳的化石,在結案後按規定移交省國土資源管理部門。
化石出境,由省化石資源保護管理部門查驗化石種類、化石來源,經省化石鑒定委員會鑒定,由省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核發化石出境許可證,海關根據化石出境許可憑證和國家海關有關規定查驗放行。
各級國土資源部門要依法保護化石經營者的合法權益。要同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密切配合,取締非法經營化石活動。任何單位和個人嚴禁非法收購、販運、走私化石。
違反本辦法,未經批准經營化石,超越批准范圍經營1—3級化石,未經批准收購化石,進行化石黑市交易走私的,按《遼寧省古生物化石資源保護管理條例》的規定實施處罰。觸犯刑律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