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房子買賣為什麼必須要中介,而且還要收一大筆傭金
因為把一大筆錢付給別人自己心裡實在是不放心。再說自己辦理按揭手續也比較復雜。所以還是覺得請中介參與更有保障。雖然需要付一大筆傭金也會覺得這個錢花得是值得的
因為把一大筆錢付給別人自己心裡實在是不放心。再說自己辦理按揭手續也比較復雜。所以還是覺得請中介參與更有保障。雖然需要付一大筆傭金也會覺得這個錢花得是值得的因為把一大筆錢付給別人自己心裡實在是不放心。再說自己辦理按揭手續也比較復雜。所以還是覺得請中介參與更有保障。雖然需要付一大筆傭金也會覺得這個錢花得是值得的因為把一大筆錢付給別人自己心裡實在是不放心。再說自己辦理按揭手續也比較復雜。所以還是覺得請中介參與更有保障。雖然需要付一大筆傭金也會覺得這個錢花得是值得的因為把一大筆錢付給別人自己心裡實在是不放心。再說自己辦理按揭手續也比較復雜。所以還是覺得請中介參與更有保障。雖然需要付一大筆傭金也會覺得這個錢花得是值得的因為把一大筆錢付給別人自己心裡實在是不放心。再說自己辦理按揭手續也比較復雜。所以還是覺得請中介參與更有保障。雖然需要付一大筆傭金也會覺得這個錢花得是值得的
『貳』 租賃自己的房屋給單位屬於關聯交易嗎
房屋租賃
屬於房屋交易的一種,當然屬於
關聯交易
。但沒有法律法規強制辦理房屋買賣時必須提供房屋租賃證明。
『叄』 如何正確處理房產交易和不動產登記的關系
建議按以下模式處理:
一、房屋交易不動產登記機構一體化,即一個機構負責房屋交易和不動產登記。黨政、人事管理直接隸屬市(縣)人民政府,房屋交易管理業務接受住建(房產管理)部門的指導監管,不動產登記業務接受國土部門的指導監管,按時完成住建(房產管理)和國土部門下達的各項任務。
二,房屋交易和不動產登記機構分設者,房屋交易隸屬住建(房產管理)部門,不動產登記隸屬國土部門。兩個機構在一個辦事大廳,設立房屋交易不動產登記綜合服務窗口。
做到「一站式」服務。即群眾一次性申請,兩個機構所需資料一次性收齊,一次錄入(掃描)信息共享,然後分別審核,資料內部轉遞(分揀、建檔),一次性收費,一次性發放不動產權證,房屋交易申請資料和不動產登記申請資料分別歸檔。
三、只有做到房屋交易登記信息適時共享,才能降低房屋交易登記機構分設所帶來的風險
房屋交易登記機構已經分設且沒有在一個辦事大廳設立綜合性服務窗口的,為方便群眾辦事,防範交易登記風險,一定要做到房屋交易、不動產登記信息適時共享。
如果不能適時查閱住建(房產管理)部門的樓盤表,不能隨時查閱登記機構的登記簿,就不能確定房屋的權屬、抵押、限制狀況。
就有可能出現房屋重復買賣、重復抵押,將已抵押、查封的房產進行轉讓,不能上市交易或購買的房產被上市交易或購買,影響房地產市場的調控,造成房地產市場秩序的混亂,甚至引發法律訴訟和國家賠償。
四、機構分設者,房屋面積管理和土地面積管理仍由房產、國土部門各司其職,互相配合
房屋面積管理仍由房產部門負責的理由如下:
1、中編辦文件規定房屋產權管理仍由住建部門負責,房屋面積是房屋產權管理的一個重要內容,也是建立個人住房信息系統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國土資發 〔2015〕90號兩部委文件已對該問題有明確界定;
2、房產部門有《房產測量規范》和政策法規,有專業的房產測繪隊伍;
3、為加強房地產市場管理,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保護購房人的合法權益,減少房屋合同面積與實得面積糾紛,在核發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簽訂購房合同前要進行房屋面積預測算並記載樓盤表;
4、在房屋交易登記的前期工作環節確定房屋面積,且誰測繪誰負責,可有效防止因交易面積和登記面積差異引起的矛盾;
5、國土部門有土地測繪的政策法規和專業隊伍,房產測繪和土地測繪政策性、專業性非常強,暫時還不能兼容;
6、還沒有開始不動產統一登記的市縣,在條件還不具備的情況下,不要盲目倉促「停舊發新」。
四、特別是要推行交易登記機構分設模式的地方要做好以下幾方面准備工作:
1、要劃清房屋交易與不動產登記的職責、責任界限;
2、要理清房屋轉讓、房屋抵押和不動產登記的流程、要件、檔案管理和銜接辦法;
3、不動產登記機構開發的辦公系統要能和房屋交易辦公系統相適應,易於數據信息對接、共享共用;
4、最好由政府出資對原房屋交易登記系統進行升級改造,交易和不動產登記兩個部門在一個辦公系統上辦公,如果做不到,應搭建交易登記信息共享平台,兩個機構適時向共享平台傳輸交易登記信息,工作人員可適時到共享平台查閱所需信息;
5、先局部試點,總結經驗教訓,掌握規律,做好人員培訓和政策措施儲備後,再全面推開;
6、房屋交易和登記機構要通過協商溝通,共同研判研究疑難問題解決辦法,慎重選擇「停舊發新」的時間節點,防止二手房交易和抵押大面積滯壓現象的發生。
實行不動產統一登記,建立不動產信息登記管理平台,使不動產信息在相關部門之間互通共享,建立信息依法查詢系統,是規范不動產市場的治本之策。
長期以來,由於不動產信息資料過於分散,政府有關部門基於部門利益考慮,缺乏房地產信息共享的動力,再加上既得利益者的阻撓,地方政府受制於土地財政而消極應對。
致使全國住房信息聯網遲遲沒有進展,樓市調控政策因信息封閉,陷入盲人摸象的困境,難以發揮出應有的效力。
而在實行不動產統一登記管理之後,即可順利打破信息藩籬,摸清全國居民住房基本狀況,從而有利於辨識炒房者與剛需者,以區別對待並採取差異化調控措施。
目前,包括土地在內,不同城市間的不動產信息查詢並非完全通暢,這也致使一些監管政策在執行上不能實現預期效果,比如樓市限購政策,監管部門可以掌握購房者在本區域的房屋信息。
但對其外地房屋擁有情況的信息可能不能詳盡了解。這種不動產登記的分散管理,一方面造成交易的潛在風險,另一方面也會削弱行業監管力度。
『肆』 數據關聯後多久可以過戶房產
二手房交易過戶常規情況下10個工作日買家就能拿到新房產證,參看過戶流程如下:
1、買賣雙方商議好房價簽好合同後需要帶著身份證明、房權證、戶口本、結婚證、買賣合同、過戶確權審批表到房管部門網簽後交付房款,之後到房管部門測繪公司申請測繪,出具新的測繪圖;
2、雙方帶著(1)所述材料,到房管部門和稅務部門委託的評估公司申請評估;評估公司受理後按評估程序對所委託評估房屋出具評估報告,繳納評估費。
3、雙方帶著(2)所述材料,到稅務部門申請繳納契稅;稅務部門受理後認真審核,出具契稅單,繳納契稅;申請繳納(或減免)營業稅、個稅,稅務部門受理後認真審核,符合規定的出具納稅單(免稅單);
4、雙方帶著(3)項材料到房管部門申請辦理,房管部門審批核准後,繳費後買方取證。
『伍』 房屋過戶為什麼要資金監管
房屋買賣/過戶資金監管問題:
您好,很高興為您回答這個問題,在房屋買賣/過戶過程中,會不可避免的遇見一個常見問題,那就是交易資金安全問題。以前的交易過程中很多人都會遇見錢交給對方了,他卻遲遲不肯過戶,甚至找不到人了。還有就是只拿到對方的首付,過戶完成後尾款對方遲遲不付過來。鑒於這些問題,所以在現在的交易過程中都會有一個銀行提供的資金監管賬戶。這個賬戶功能就是把買家的錢保管好,讓賣方放心的把房產過戶過來,把錢存放在監管賬戶裡面,買方也放心交易,不怕賣方不配合過戶。這就是資金監管賬戶的好處!
『陸』 房屋買賣為什麼要通過中介
不通過中介,二手房買賣交易的流程如下:
1、買賣雙方先簽訂《房屋買賣合同》;
2、賣方處理好房屋未能滿足交易過戶條件的相關事宜;
3、買方如果是按揭貸款購房的,找銀行申請貸款,並取得銀行的書面答復; 買方如果是一次性付款的,此步驟就不需要了;
4、雙方按當地房管局的要求帶備房產證、身份證等原件,前往房產交易所辦理交易申請。如果當地要求遞件前有部分稅費或費用是先繳交的,備好款項。
5、成功遞件並取得房產交易所收件回執後,買方付按約定首期房款給賣方。
6、問稅、完稅、過戶手續辦妥後,買方支付房款餘款,賣方當日將房屋交付給買方。
7、賣方協助買方完成其他相關事宜的過戶手續,比如物業管理處、供電部門等等。
『柒』 關聯交易主要包括什麼
關聯交易主要包括:
(一)有形資產使用權或者所有權的轉讓。有形資產包括商品、產品、房屋建築物、交通工具、機器設備、工具器具等。
(二)金融資產的轉讓。金融資產包括應收賬款、應收票據、其他應收款項、股權投資、債權投資和衍生金融工具形成的資產等。
(三)無形資產使用權或者所有權的轉讓。無形資產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業秘密、商標權、品牌、客戶名單、銷售渠道、特許經營權、政府許可、著作權等。
(四)資金融通。資金包括各類長短期借貸資金(含集團資金池)、擔保費、各類應計息預付款和延期收付款等。
(五)勞務交易。勞務包括市場調查、營銷策劃、代理、設計、咨詢、行政管理、技術服務、合約研發、維修、法律服務、財務管理、審計、招聘、培訓、集中采購等。
(7)房屋交易為什麼要關聯擴展閱讀
由於關聯交易的普遍存在,以及它對企業經營狀況有著重要影響,因而應全 面規范關聯方及關聯交易的。新修改的公司法的一個亮點,是首次對公司關聯交易進行規制。
新公司法第21條第1款明確規定,「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其關聯關系損害公司利益」。這一強制性規定,體現了法律對關聯交 易的基本態度,即對不公正關聯交易給予禁止。
新公司法對關聯交易做如此規定,是在充分衡量關聯交易可能存在的合理性與危害性後,特別是在我國當前不公正關聯交易日漸增多的社情況下,做出的一種切合實際的制度選擇。
『捌』 "房產數據關聯"是什麼意思
數據關聯,是將不同數據來源或不同資料庫的數據通過各來源或資料庫共同欄位或變數整合為一個統一的資料庫,實現不同資料庫之間的跨庫查詢和數據使用。
『玖』 房產數據關聯是什麼意思
數據關聯,是將不同數據來源或不同資料庫的數據通過各來源或資料庫共同欄位或變數整合為一個統一的資料庫,實現不同資料庫之間的跨庫查詢和數據使用。一方面,房地產數據(主要指交易數據)就來源而言,主要來自各地房地產交易中心,而目前國內較大的房產資料庫是中指和克爾瑞兩家,這兩家企業將各類型房地產數據整合進其資料庫。另一方面,用戶房地產數據的企業可以與擁有其他資料庫企業進行合作,比如大型零售企業,通過關鍵變數,如用戶身份證號碼、手機號碼等,將兩個資料庫連接起來,零售企業可以使用房產數據優化其銷售策略,而房企銷售企業也可以利用零售數據尋找其目標客戶群體。
還有一種理解就是,在房產交易過程中,由於各個行政部門彼此分割,數據無法共享,購房者需要在多個部門之間奔波,房產數據關聯則是實現各部門數據共享,打通不同部門信息分割,使行政流程更加簡明快速。
當然,這是顧名思義了,僅供參考。
『拾』 國土部住建部關於做好不動產統一登記和房屋交易管理銜接的指導意見國土資發2015 90號文件
國土資源部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做好不動產統一登記與房屋交易管理銜接的指導意見
國土資發[2015]90號2015-7-10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住房城鄉建設廳(建委、房地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中央編辦關於整合不動產登記職責的通知》(中央編辦發[2013]134號,以下簡稱《通知》)和《國土資源部 中央編辦關於地方不動產登記職責整合的指導意見》(國土資發[2015]50號),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確保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平穩推進,現就做好不動產統一登記與房屋交易管理有序銜接,提出以下指導意見。一、充分認識不動產統一登記與房屋交易管理有序銜接的重要意義整合不動產登記職責機構是建立和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的組織保障,是確保《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順利實施的前提。根據中央要求,房屋登記等不動產登記職責將統一整合到不動產登記機構,房屋交易管理職責繼續由房產管理部門承擔。不動產統一登記與房屋交易管理關聯性強,做好相關工作銜接,有利於保障房屋交易安全,維護房地產權利人合法權益;有利於穩定住房消費,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有利於方便群眾辦事,提升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各級不動產登記機構、房產管理部門要高度重視,在工作中要加強配合,相互兼顧,統籌協調,按照方便群眾辦事、保障交易安全、提升管理效率的原則,確保房地產交易市場規范有序,不動產統一登記平穩推進,年底前完成不動產登記職責機構整合。
二、加強房屋交易管理與不動產統一登記
(一)加強房屋交易管理。房屋交易管理是房地產市場監管的基礎和核心。各級房產管理部門要強化房屋轉讓、抵押、租賃、面積管理、房屋交易檔案、房屋中介、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建設等工作,特別是要做好商品房預售許可、房屋買賣合同網簽備案、房屋交易資金監管、樓盤表的建立、購房資格審核、房源驗核、存量房與政策性住房上市交易管理,以及房屋抵押政策制定及監督執行等交易監管具體工作,實現關聯業務有序銜接。
(二)加快不動產統一登記。各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條例》和《通知》,指導各地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將房屋登記的申請、受理、審核、登簿、發證等房屋登記職責統一到不動產登記機構,不得隨意拆分房屋登記職責。不動產登記機構要切實做好涉及房屋的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的首次登記、變更登記、轉移登記、注銷登記、更正登記、異議登記、預告登記、查封登記等工作。
三、做好不動產統一登記與房屋交易管理有序銜接
各地在加強房屋交易管理、推進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中,既要梳理再造登記流程,保證不動產統一登記有序推進,又要加強房屋交易管理,保證交易與登記安全便民。對於房屋交易管理部門與不動產登記機構分設的,要切實做好交易與登記有關工作銜接。(一)確保業務銜接順暢。房產管理部門要對新建商品房、二手房,以及保障性等政策性住房的交易活動進行監管,實時將依法辦理的房屋轉讓、抵押等相關交易信息提供給不動產登記機構,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依據相關交易信息進行登記。在完成房屋登記後,不動產登記機構也要實時將各類登記信息提供給房產管理部門,有效防範一房多賣、已抵押房屋違規出售等行為的發生,確保交易安全。
(二)實現信息互通共享。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與房屋交易管理信息平台要相互對接,通過交換介面、數據抄送等形式,實現實時互通共享,消除「信息孤島」,確保相關業務辦理的連續、安全、便捷。現階段尚未建成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的,應當按照職責分工,加快推進不動產登記信息整理、入庫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系統建設。
(三)做好資料移交與共用。不動產登記機構與房屋交易管理部門應當建立房屋登記檔案和房屋交易檔案查詢互用制度,保證房屋登記和交易管理的正常運行。按照《物權法》、《條例》和《通知》的有關規定,房屋登記簿等房屋登記資料由不動產登記機構管理。房產交易資料由房屋交易管理部門管理。
(四)加強服務窗口建設。各地要按照便民利民的原則,切實做好房屋交易、不動產登記窗口服務。房屋交易和登記業務辦理盡量在一個服務大廳,進一步優化服務流程,提升服務水平,實現一個窗口受理,「一站式」、規范化服務。對於房屋交易與不動產登記服務大廳分設的,不動產登記機構和房產管理部門要加強溝通協調,可以互設服務窗口,受理相關業務。為方便群眾辦事,對於能夠通過實時互通共享取得的信息,不得要求群眾重復提交。
各地要按照本指導意見要求,認真抓好落實。在執行中遇到的有關情況可向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反映。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01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