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賣房子手續流程是怎樣的
法律分析:1、買賣雙方建立信息溝通渠道,買方了解房屋整體現狀及產權狀況,要求賣方提供合法的證件,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書、身份證件及其它證件。2、如賣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買方可以交納購房定金(交納購房定金不超過總價款的20%),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並通過協商對房屋坐落位置、產權狀況及成交價格、房屋交付時間、產權辦理等達成一致意見後,雙方簽訂至少一式三份的存量房買賣合同。3、買賣雙方共同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接受審查。向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手續後,管理部門要查驗有關證件,審查產權,對符合上市條件的房屋准予辦理過戶手續,對無產權或部分產權未得到其他產權共有人書面同意的情況拒絕申請,禁止上市交易。4、立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根據交易房屋的產權狀況和購買對象,按交易部門事先設定的審批許可權逐級申報審核批准後,交易雙方才能辦理立契手續。現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過程中的房地產賣契,即大家所俗稱的「白契」。5、繳納稅費:稅費的構成比較復雜,要根據交易房屋的性質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遷房、經濟適用房與其它商品房的稅費構成是不一樣的。6、辦理產權轉移過戶手續。交易雙方在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完產權變更登記後,交易材料移送到發證部門,買方憑領取房屋所有權證通知單到發證部門申領新的產權證。7、對貸款的買受人來說在與賣方簽訂完房屋買賣合同後由買賣雙方共同到貸款銀行辦理貸款手續,銀行審核買方的資信,對雙方欲交易的房屋進行評估,以確定買方的貸款額度,然後批准買方的貸款,待雙方完成產權登記變更後三個工作日內,銀行將貸款一次性發放。8、賣方交付房屋並結清所有物業費後,雙方的房屋買賣交易全部履行完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第二百一十條 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
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統一登記的范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第二百一十一條 當事人申請登記,應當根據不同登記事項提供權屬證明和不動產界址、面積等必要材料。
2. 全款賣房怎麼交易流程
法律分析:1、買賣雙方先簽訂《房屋買賣合同》;2、賣方處理好房屋未能滿足交易過戶條件的相關事宜;3、買方如果是按揭貸款購房的,找銀行申請貸款,並取得銀行的書面答復,買方如果是一次性付款的,此步驟就不需要了;4、雙方按當地房管局的要求帶備房產證、身份證等原件,前往房產交易所辦理交易申請。如果當地要求遞件前有部分稅費或費用是先繳交的,備好款項;5、成功遞件並取得房產交易所收件回執後,買方付按約定首期房款給賣方;6、問稅、完稅、過戶手續辦妥後,買方支付房款餘款,方當日將房屋交付給買方;7、賣方協助買方完成其他相關事宜的過戶手續,比如物業管理處、供電部門,等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第二百一十條 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統一登記的范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第二百一十一條 當事人申請登記,應當根據不同登記事項提供權屬證明和不動產界址、面積等必要材料。
第二百一十二條 登記機構應當履行下列職責:(一)查驗申請人提供的權屬證明和其他必要材料;(二)就有關登記事項詢問申請人;(三)如實、及時登記有關事項;(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申請登記的不動產的有關情況需要進一步證明的,登記機構可以要求申請人補充材料,必要時可以實地查看。